萬物互聯時代
我們享受到了生活上的極大便利
但與此同時
有些人在網路上近乎“裸奔”
沒有隱私可言
大家是否經歷過
跟朋友出遊,一起找酒店
搜出來的價格完全不一樣
剛跟朋友提到要買紅色長裙
開啟購物APP就出現在了你的首頁
……
劇情真實到包你直呼:
莫不是在我身邊裝了攝像頭?!
那麼
對於莫名“被殺熟”“被監聽”……
大家究竟有哪些遭遇和看法呢
石家莊市民街頭熱議,金句頻出
戳下方看影片↓↓↓
有人就要問了
我們的個人資訊被洩露
就只能獨自“emo”嘛
難道就沒人管管這事嗎?
別急,在千呼萬喚中
公眾翹首以盼多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
終於落地
該法於今日起正式施行
先誇一波個人資訊保護法
作為我國首部
專門針對個人資訊保護的法律
改變了之前法條分散、標準不同的尷尬局面
更加系統、全面地實現了
對公民個人資訊的法律保護
如果遭遇個人資訊被侵犯
你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
勇敢地保護自己權益
重點來了
個人資訊保護法裡都涉及到了哪些內容呢
小編已經給大家找出來了
“墜”值得關注的六大亮點
1。禁止“大資料殺熟”
同一時間用某APP預定某酒店的同房型時,不同手機端顯示的價格不同,這就是典型的大資料殺熟。
平臺透過對消費者個人資訊的過度採集和隨意使用,利用演算法在多樣化的消費群體中攫取最大利益。針對該現象,個人資訊保護法作出迴應:
2。APP不得強制推送個性化廣告
搜尋過一個商品,接著就會收到很多類似廣告的推送……近些年來,一些平臺利用大資料進行使用者畫像推送個性化廣告,困擾公眾日常生活。
個人資訊保護法對此作出明確規定:
個性化資訊推送,應提供便捷的拒絕方式
3。不得濫用人臉識別
人臉識別技術近些年來在人們生活和工作中大放異彩,與此同時,也存在著商家濫用人臉識別技術侵犯我們合法權益的風險。
個人資訊保護法明確指出:
4。禁止因使用者不同意提供個人資訊就拒絕服務
通常當我們註冊登入某個平臺時,都需要同意隱私政策,如果拒絕的話,將無法繼續使用這個平臺。這些隱私政策裡,基本都包含了授權其個人敏感資訊。
個人資訊保護法規定:
5。專節規制處理敏感個人資訊
個人資訊保護法規定:
6。買賣個人資訊——違法
接到騷擾電話,已是尋常事,賣房、裝修、培訓班……電話那端的人十分清楚你的私密資訊,因為在某些平臺上,你的個人資訊被明碼標價、敞開供應……
個人資訊保護法規定:
除了上述重點外
個人資訊保護法
還在很多方面做出了規定
總的來說
“告知-同意”
原則
是貫穿全文的基礎規制
是個人資訊處理者處理使用者資訊的前提
河北經貿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李大慶
為我們講述了該法出臺的重要意義
精彩發言,不容錯過~↓
該法的出臺對你我來說
的確是一個好訊息
網際網路企業的野蠻生長
會受到限制
由使用者隱私來驅動的盈利模式
將成為過去
我們的個人資訊也將獲得前所未有的保護
說到這裡
小編已狠狠滴期盼新法落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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