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敢於讓各種好的輿論監督成為社會“正效應”

輿論監督不僅不是“壞事”,反而應是有利於彌合社會裂縫的一種“正能量”。

正面宣傳和輿論監督,一個是“曬”成績、一個是“曝”問題,前者“點贊”、後者“點醒”,二者看似對立,實則有機統一。我們要發揮好輿論監督的正向作用。

現實工作中,極個別地方和少數黨員幹部把輿論監督與正面宣傳割裂開來、對立起來,認為批評性的報道就是“找麻煩”“揭家醜”,就是“添堵”“抹黑”,以至於出現躲避、對抗輿論監督的怪象。

“正面宣傳為主”不等於“只報喜不報憂”。我們在守牢“黨媒姓黨”“正面宣傳為主”的前提下,要充分認識到正面宣傳和輿論監督的辯證統一關係,不可偏廢其一。事實上,輿論監督就像啄木鳥給樹木“看病”,“啄”出那些黨委政府明令禁止、明顯違法違規、違背公序良俗、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典型性案例,使黨和政府掌握實際情況,瞭解群眾訴求,找準問題癥結,打通社會堵點,讓國家這棵“大樹”根深葉茂、根強體壯。

正所謂“小罵大幫忙”,儘管被批評的現象大多是陰暗的、消極的、醜惡的,但激濁是為了揚清,曝光是為了推動問題的解決。監督醜態是為了防止類似現象再次發生,進而讓人民群眾感到黨心與民心同頻共振,更加相信黨和政府。就此而論,輿論監督不僅不是“壞事”,反而是有利於彌合社會裂縫的“正能量”。

面對輿論監督,如果諱疾忌醫、“拖擋拒壓”,社會上的不正之風、各種損害人民利益的行為,各類問題和矛盾將被掩蓋和積壓下來,就會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最終影響黨和政府的肌體健康和社會穩定發展。相反,敢於揭短、善於補短,更有助於“露短者”看到不足、認清差距,進而取長補短、完善自我,不斷提升工作質量。只有透過建設性的輿論監督,對錯誤的、落後的、消極的思想和行為進行批評和揭露,才能明辨是非、扶正祛邪,產生正面效果、釋放出應有的正面效應。

對輿論監督的“反感”,源自對監督工作的“敏感”。新形勢下,我們應該以開放包容的姿態主動接受輿論監督,不能光要媒體“抬轎子”,而懼怕輿論“扯袖子”。工作有好有壞,說說又有何妨,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工作沒做好,再多的表揚也換不來正面效應;面對群眾的意見,敢於正視並努力去解決,自然獲得正面的效應。

各級黨員幹部要勇於面對和支援輿論監督,形成我黨的剛正不阿的良好形象。一方面要增強同媒體打交道的能力,充分發揮好輿論監督的反向倒逼作用。另一方面,補齊短板、查漏補缺,及時主動迴應輿論關切,減少犯錯誤和造成損失的機率,才不會形成不好或不可控的局面性。

當然,我們新聞媒體,特別是主流的黨性媒體一定要堅守職業道德,堅決同“新聞敲詐”“有償新聞”作鬥爭,讓輿論監督更有正氣和底氣。(晏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