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夜忘挪車,新能源車主被收高額佔用費!充電收費標準不統一,停車位被佔用

停車位置少,停車費昂貴

並且隨著新能源車推廣

不少車輛需要長時間使用車位充電

近日

南京董先生髮現在停車場充電後

被收取高額佔位費

這讓他無法理解

董先生在南京長虹路花卉市場上班,平時開新能源貨車送貨。不久前的一天,他下班後像往常一樣,將車安置在停車場,順便給車充電。

過夜忘挪車,新能源車主被收高額佔用費!充電收費標準不統一,停車位被佔用

然而在充滿電後,董先生忘記挪車,以至於長時間霸佔充電樁。經過一夜,充電樁App顯示,董先生超時佔用754分鐘,需要支付150。8元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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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檢視後,董先生注意到這款“特來電App”上曾發出過提醒,佔位費是2毛錢一分鐘。但董先生立刻算了一筆賬,他所駕駛的是小型貨車,晚上8點以後,停車場每小時收費6元,而特來電的佔位費是每小時12元,貴了一倍。對於這筆收費,他表示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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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本身就不是充電的高峰期,如此“高昂”的佔位費合適嗎?

特來電充電公司客服人員表示:針對董先生的問題,在App上已經做出相關提醒,讓他及時挪走車輛。佔用車位將按照0。2元每分鐘收取,前30分鐘免費,上限金額是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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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價格貴的疑問,客服工作人員解釋稱,佔位收費標準根據城市不同、充電站位置不同略有差異。長時間佔用充電樁給其他客戶造成不便,也降低了充電樁的使用效率,並且佔位費的數額也低於同時長的充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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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2315熱線工作人員回覆稱,App上既已顯示相關收費標準,就很難認定商家存在價格違法。

不僅是董先生,許多新能源車主都有被收佔位費的經歷。但是各家充電站的收取費用標準不一。對於大部分車主而言,超時佔位往往都是疏忽大意造成的,適當收取一點超時佔位費,大家都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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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目前,行業內對於超時佔位費的並沒有統一的標準。例如,長虹路停車場特來電公司收取兩毛錢一分鐘,山西路的萬馬充電收取五毛錢一分鐘。除了收費標準不一,車主們還發現,超時佔位費只能針對充電車輛,如果不充電,或者燃油車佔車位,充電站並沒有辦法收取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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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集慶路26號地下停車場,雖然空位很多,但多輛燃油車還是停在了充電車位上,這讓前來充電的車主感覺不便。但每個充電站點的服務人員有限,有時無法通知其他車主挪車。

新能源車車主們表示,充電公司不能以收佔位費來代替人員管理。網約車是共享充電站使用的主力軍,一般來說,中午和晚上是充電的高峰期,多位網約車司機反饋稱,有人員管理的充電站通常秩序比較良好,大夥能夠高效排隊充電。

今年7月1日,北京新實施《停車場(庫)運營服務規範》,首次提出“佔用電動汽車泊位的燃油汽車和充電完成後超過一個計時單位仍未駛離的電動汽車,可採取階梯式價格標準進行收費,單位時間收費最高不超過普通車位當前收費標準的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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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業內人士表示:除了出臺規範、企業也需加強管理,車主們更要有自覺,不可隨意佔用充電樁。緩解充電難、提高共享充電樁使用率,還需多方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