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品即人品,別把喝酒變成無辜受害的理由,變成施暴者的藉口

生活中常常聽到某某某酒後失德,酒後亂性等等,喝酒變成無辜受害的理由,變成施暴者的藉口。

酒可以刺激你的神經,但是絕不會控制人的行為,喝酒前正人君子,喝酒後秒變渣男,家暴男,對家庭,對個人極其不負責任。

之前網路上流傳的一個影片,是一個母親聲淚俱下控訴丈夫醉酒駕車,被交警截住,因為丈夫的這一舉動,致使即將面臨高考的兒子,與最喜歡的大學失之交臂,給自己的案底留下一抹難以磨滅的陰影。

一個對軍人無比崇拜,並且一直以此為目標,學習優異,善良的好孩子,改寫了一生,成為了永遠的遺憾。

酒品即人品,別把喝酒變成無辜受害的理由,變成施暴者的藉口

不僅如此,最近在上海防疫戰場上,李某某(男,32歲)酒後至普陀區真南路一核酸採集點,逆行插隊被工作人員制止後,故意打翻已採集的核酸試劑,並毆打一名工作人員,造成核酸採集點工作暫停。目前,李某某因尋釁滋事被普陀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為一個男人開脫:“他喝醉了”

給一個女人潑髒水:“她喝醉了”

經常在庭審現場,電視劇,都能看見一句話,他(她)喝醉了。

人不會喝了酒就變壞,他只是喝了酒的壞人。

酒在微醉和大醉時,認識能力和控制能力都會減弱,這是不爭的事實。刑法上規定醉酒的人承擔刑事責任,不是因為醉酒的人不會亂性,依據的理論是原因自由行為,就是你不能決定喝酒後的狀態和行為,但是你可以決定不喝。

莎士比亞說:“飲酒後,最容易引起哪三件事情?”

“呃,大人,我想是酒糟鼻、睡覺和撒尿。至於淫慾呢,它挑起來又被壓下去,酒精挑撥起慾望,卻又使人力不從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