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墨】侮辱抗美援朝英雄的羅昌平還能囂張的什麼時候?

【冷墨】侮辱抗美援朝英雄的羅昌平還能囂張的什麼時候?

國慶長假一部《長津湖》點燃了國慶影院,也讓更多的人瞭解到了抗美援朝那一段可歌可泣的歷史。

抗美援朝,是一場立國之戰,是一場讓新中國揚眉吐氣之戰,沒有抗美援朝就沒有今天的國際地位,沒有抗美援朝就沒有今天的發展壯大。

抗美援朝對於中華民族來說是一場偉大的戰爭。

抗美援朝犧牲的那些英雄們也是偉大的,他們為中國民族的復興而死死的值得,死的偉大,死的比泰山還重。

讓人想不到的是有一位叫羅昌平的媒體人,竟然侮辱那些英雄,侮辱那場戰爭,讓我們看看:

【冷墨】侮辱抗美援朝英雄的羅昌平還能囂張的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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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墨】侮辱抗美援朝英雄的羅昌平還能囂張的什麼時候?

看了上面的資訊,大家對這個羅昌平也有所瞭解吧!

我想這個羅昌平是夠猖狂的,不知道他看沒看下面的新聞:

南通張貼精日標語車主被行政拘留

近日,有多名網友舉報稱,江蘇南通一黑色轎車上貼有“必勝 日本 總軍區731部隊”等字樣。27日下午,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釋出通報稱:車主尹某(男,31歲,安徽人)出於獵奇心理,在私家車上張貼含不當字樣炫耀。目前,尹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15日。

【冷墨】侮辱抗美援朝英雄的羅昌平還能囂張的什麼時候?

有人說15日的拘留太輕了,我感覺也是。有網友說:這樣的處理不解恨!

我們來看看警方的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有關司法解釋:其他尋釁滋事行為——是指具有責任年齡、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隨意毆打、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強拿硬要,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公共秩序,但情節尚不嚴重,還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

行為人故意蔑視社會道德、國家法紀、惹是生非、挑起事端、破壞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主觀上出於故意,尋求精神刺激,發洩對社會、道德、法紀的不滿和抗拒情緒,向社會公眾“挑戰”;侵害的客體是公共秩序,往往同時對公私財物和人身權利造成侵害,但侵害的物件是不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財物。

由此看出公安機關的處罰並無不當。

憲法規定:

第五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車主尹某的行為,沒有一點社會公德,更危害了祖國的榮譽。

羅昌平的言論一出,引來各方的關注,看看有關的官方和一下網民的聲音:

共青團中央的官方微博賬號這樣說:【汙衊抗美援朝先烈,我們不答應!】“這一仗我們不打,我們的下一代就要打,我們出生入死,就是為了他們不再打仗。”長津湖戰役中,三支連隊在極度嚴寒的環境中堅守陣地,除2人外,全員化作“冰雕”。“冰雕連”,是對他們為國而戰的緬懷,更是我們心中永遠的豐碑。某些人不能一邊享受著前人披荊斬棘帶來的幸福生活,一邊卻昧著良心汙衊先烈。

【冷墨】侮辱抗美援朝英雄的羅昌平還能囂張的什麼時候?

看看微博網友鈞正平:【辱罵“冰雕連”,良心何在!】長津湖戰役中,有3支連隊在極度嚴寒中,堅守著志願軍戰士的榮耀和使命,慷慨奉獻了自己的生命,除2人生還外,全員化作了晶瑩的冰雕,聳立在自己的陣地上。人民稱之為“冰雕連”,是對他們為國而戰的尊敬緬懷,也是對志願軍視使命榮譽高於一切精神的崇敬。如今,“冰雕連”已經是抗美援朝戰爭中不可磨滅的符號,亦是志願軍捍衛祖國和人民利益、國家和民族尊嚴的象徵。“英雄是民族最閃亮的座標”,英烈不容戲謔!不可汙名!不能侮辱!我們決不能讓那些惡意詆譭英烈的人肆無忌憚、為所欲為。

【冷墨】侮辱抗美援朝英雄的羅昌平還能囂張的什麼時候?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我剛剛在微博上搜索羅昌平,已經沒有這個使用者了,我向羅昌平們的囂張也該畫個句號了,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