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LNG船海員短缺,該如何培養更多合格、勝任的海員人才?

基於使用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船員培訓證書

換髮規則下的液化氣培訓實施建議

王飛1, 王建民2

(1。大連海事大學,遼寧 大連 116026;2。山東交通學院華光液貨培訓中心 山東 威海 264209)

一 、引言

2015年6月,國際海事組織(IMO)新規則——-(IGF規則)(即《國際船舶使用燃氣或其他低閃點燃料安全規則》),在IMO海安會(MSC)第95屆會議透過,於2017年1月1日起生效[1]。該規則適用於客船和500總噸及以上的貨船,其總體目標為提供船舶安全和環保的設計、建造和營運,尤其是使用LNG或低閃點燃料的動力推進裝置、輔機發電裝置。

中國LNG船海員短缺,該如何培養更多合格、勝任的海員人才?

《IGF規則》會議透過的同時,2015年6月,IMO海上安全委員會第95屆會議以第MSC。396(95)號決議通過了經修正的STCW公約修正案[2]。修正案中新增第V/3條“對適用《IGF規則》的船舶的船長、高階船員和普通船員的培訓和資格的最低強制性要求”。其主要內容包括:

1。在適用《IGF規則》的船舶上負責與照管、使用或緊急情況下處置燃料相關的指定的安全職責的海員,須持有在適用《IGF》的船舶上服務所要求的船上基本培訓證書;

2。適用《IGF規則》船舶上的船長、輪機部高階船員和所有對燃料和燃料系統的照管、使用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須持有在適用《IGF規則》的船舶上服務所要求的船上服務高階培訓證書。

2020年1月1日起,隨著全球限硫令的全面實施,全球航運企業及時調整經營策略、積極應對。 根據DNV每月更新一次的最新資料顯示,目前全球已經已確認有 787 艘 LNG 燃料船舶,包括 501 艘新造船和 286 艘現有船舶。此外,還有 221 艘為LNG Ready。LNG堪稱:“未來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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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來源:DNV

隨著越來越多的使用LNG作為燃料的非氣體運輸船舶的出現,船員市場對持有《使用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船員基本/高階培訓》證書的船員需求會越來越多。(可參考:十分缺乏!我國LNG船船員發展的歷史,現狀及展望)而國內目前缺乏專業的培訓教材,培訓內容尚未規範。培訓機構又因為資質審批等原因能夠順利開班的少之又少。截至2021年4月,全國開展《IGF》培訓的僅有天津中海油服培訓中心一家,參訓學員又集中在為中海油服新造的12條LNG動力守護供應船適配船員[3]。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培訓合格證書籤發管理辦法

2019年8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釋出了《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培訓合格證書籤發管理辦法〉的通知》,對船員培訓合格證簽發管理辦法進行了較大修訂,新規定相比舊辦法做了如下調整[4]:

500總噸/750千瓦及以上使用氣體或低閃點燃料船舶,船長、輪機長和輪機員需持有在適用《IGF》的船舶上服務所要求的船上基本培訓證書(T11)和在適用《IGF規則》的船舶上服務所要求的船上服務高階培訓證書(T12),其他船員需持有T11;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培訓合格證書籤發管理辦法》第三章第十五條的規定,持有有效的液化氣船貨物操作基本培訓合格證(T04)或有效的液化氣船貨物操作高階培訓合格證(T05)者可直接辦理使用氣體或者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船員基本培訓合格證(T11)。持有有效的液化氣船貨物操作高階培訓合格證(T05)並同時滿足下列條件者,可辦理使用氣體或者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船員高階培訓合格證(T12):

(一)持有有效的使用氣體或其它低閃點燃料船舶船員基本培訓合格證(T11)。

(二)在使用氣體或者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上完成至少3次船上加裝燃料操作,3次加裝燃料操作中的2次可由認可的加裝燃料操作模擬器培訓代替;或在液化氣船上完成3次裝卸貨操作;

(三)在最近5年內具有不少於3個月的在使用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的船舶上服務的海上服務資歷,或者不少於3個月的將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作為貨物載運的船舶上的海上服務資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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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使用氣體或者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船員與液化氣船舶船員的持證要求與區別

(一) 持證要求

按照前述規定,持有有效的液化氣船貨物操作基本培訓合格證或有效的液化氣船貨物操作高階培訓合格證者可直接辦理使用氣體或者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船員基本培訓合格證。這種做法是否滿足STCW公約的適任要求呢?

為了培養合格的學員,有效促進適用不同型別船舶的安全操作,STCW 公約分別對IGF與液化氣船舶各自船舶上工作的船員的適任要求作出了規定[6]。對使用氣體或者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船員的適任要求如表1所示,液化氣船員適任要求如表2所示。

表1 IGF規則適任要求

表2 液化氣船貨物操作適任要求

(二)使用氣體或者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船員與液化氣船員培訓內容的區別

對比1表和2表,不難發現使用氣體或者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船員與傳統液化氣船舶適任的要求既有相同點,又存在不同點。

兩者的相同點:採取預防措施防止危害;應用職業健康與安全預防措施;執行消防操作;應急反應;採取預防措施防止液化氣洩漏對環境造成汙染。兩項培訓均包含STCW公約規定的以上的適任要求,僅就目前階段低閃點燃料僅限於LNG來說,培訓的內容與液化氣培訓大同小異。

兩者不同點:適任要求第一條不同:低閃點為有效促進適用IGF規則的船舶的安全操作,其中涉及到:

適用IGF規則的船舶的設計和操作特點;

適用IGF規則的船舶,其燃料系統和燃料儲存系統的基本知識;

IGF規則適用船舶燃油和燃油儲存系統操作的基本知識;

液化氣為有助於液化氣船的安全操作包括的知識點為

液化氣船的設計和操作特性;

液化氣船的基本知識;

貨物操作的基本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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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液化氣替代培訓存在的不足與建議

(一)液化氣替代培訓存在的不足

透過使用氣體及其他低閃點燃料及液化氣船舶適任培訓要求的比對,很容易發現兩者的不同點。使用液化氣培訓缺少關於適用IGF規則的船舶的設計和操作特點的內容,包括:

氣體燃料發動機的結構特點和工作原理

氣體燃料發動機的自動控制系統

氣體燃料發動機的工作特點

氣體燃料發動機的操作程式

氣體燃料輔助裝置。

(二)對目前的換證規則以及液化氣替代培訓提出的建議

基於新修訂的海船船員培訓合格證書換髮管理辦法以及上述對比中提到的液化氣替代培訓存在的不足,對當下的液化氣培訓提出建議如下:

1。補充課程內容,提高履約契合度

在液化氣培訓時,應該補充適用IGF規則的船舶的設計和操作特點等內容,包括:

氣體燃料發動機的結構特點和工作原理

這一部分要依氣體燃料發動機的不同型別,逐一介紹其結構特點和工作原理[4]。按燃料型別分,氣體燃料發動機可分為純氣體燃料發動機和雙燃料發動機;按進氣方式分,將其簡要分為兩大類:缸外進氣和缸內進氣發動機。缸外進氣又分為總管進氣和支管進氣,而總管進氣又有增壓器前進氣和增壓器後進氣兩種;缸內進氣則通常指缸內直噴,分為低壓缸內直噴和高壓缸內直噴兩種形式。按點火方式分,由於天然氣著火溫度較高,難以實現壓縮發火,一般採用電火花點燃或柴油引燃。

氣體燃料發動機的自動控制系統

氣體燃料發動機的自動控制系統與傳動燃料柴油發動機一樣隨著科技水平的提高日新月異,不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極大地增加了動力裝置的經濟性。尤為突出的是氣體燃料發動機的自動燃燒控制,使得發動機具有良好的燃燒特性。氣體燃料發動機的燃燒控制都由集控室控制完成。這些控制系統分為裝置控制、燃料控制和安全控制三部分,只有在安全系統允許允許的情況下,裝置控制系統才會將發動機執行在燃氣狀態。

氣體燃料發動機的工作特點

目前,氣體燃料發動機的燃料以天然氣為主。天然氣在液化之前已進行預處理,將原本天然氣中的二氧化碳、水分、硫化氫和其他硫化物等雜質先淨化去除掉,也就是說在LNG中幾乎沒有硫,基本上不存在SOX的排放。在LNG燃燒過程中,透過採用稀薄燃燒技術、可使其NOX的排放降低85%~90%。排放中也沒有碳煙,顆粒物質很少。

氣體燃料發動機的操作程式

由於氣體燃料的易燃易爆性,氣體燃料發動機在操作上比傳統發動機增加一些程式。在氣體燃料發動機啟動之前,有程式控制閥件動作,進行燃氣洩漏測試,然後使用氮氣對燃氣系統以及供給管路進行吹洗,最後再透過GVU內部的壓力調節閥根據發動機的負荷調節氣體燃料發動機的燃氣供給壓力。

氣體燃料輔助裝置。

氣體燃料發動機的燃料供給系統是氣體燃料發動機與普通柴油機動力系統的最大不同之處,燃氣系統主要包括LNG儲罐、LNG氣化裝置以及燃氣控制單元等。

透過補差內容的培訓,使得學員在職責範圍內的資訊交流能夠做到清晰的、有效,並且在IGF規則適用船舶上的相關操作按照可接受的原則和程式進行,以確保操作安全。推薦學時4學時,2學時理論,2學時模擬器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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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貫徹一培多證,實現培訓效益最大化

參加液化氣培訓的新培訓船員,加以補充低閃點內容,培訓結束可以換髮液化氣基本培訓、高階培訓、IGF基本培訓和高階培訓證書。換T04證書時可申請換髮T11證書;拿到船上符合海事局規定資歷後換髮T05和T12證書,如圖1所示。

中國LNG船海員短缺,該如何培養更多合格、勝任的海員人才?

圖1

已經持有液化氣基本、高階培訓證書的船員獲取IGF高階培訓證書的除了海事局規定的現有途徑外,還可以參加認可液化氣培訓機構的補差培訓,同樣可以換髮IGF高階培訓證書。

證書再有效更新時增加相應補差內容,即使得部分沒有實船資歷的船員液化氣證書保持有效,同時獲得申請換髮IGF高階培訓證書(T12)的資格。

3。規範培訓機構資質,拓寬培訓渠道

在決定液化氣培訓機構是否具有補差資質時,需要考慮培訓機構是否具備有資質的教員、後勤保障人員、教室及其他場所、儀器裝置、教材及技術檔案以及其他相關參考資料。培訓師資具備相應的授課技巧和培訓方法,建議所有的培訓教學由具有液化氣貨物操作經驗並熟知相關液化氣貨物性質及其安全操作的合格人員來進行。可招募在液化氣船上的駕駛員和輪機員最好是船長、大副、老軌和大管,船隊主管和合適的貨運部門、貨物檢驗部門或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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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限制課程人數,提高培訓質量

建議學員數量不應超過20人,且實操培訓應以不超過8人的小組進行[7]。如果使用模擬器培訓,應確保所選的教學任務儘可能接近船上的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加註操作,這可以是兩個加註模擬和一個實操用來切實提高培訓效果。

利用目前的液化氣培訓並增加低閃點補差內容來替代低閃點培訓不僅可以緩解低閃點培訓機構短缺、培訓壓力大等問題,還可以減少船員重複培訓影響休假時間,一培多證後船員液化氣船、低閃點船自由流動增加就業渠道,同時也能消減船東培訓經費,適任船員增加近而解決用人難等問題。

結語

DNV資料顯示,今年以來,新造LNG動力船接近50艘,其中3月份共有21艘LNG動力船的訂單數量創下新紀錄。這是自10年前開始記錄替代燃料船舶以來的最高單月數量。

因此,抓緊時間制定相應的政策、完善培訓機制,儘快培養出能夠勝任使用氣體及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的船員,顯得尤為緊迫和重要。

作者簡介:

1。王飛(1972-),男,輪機長,主要從事船舶智慧運維研究;

2。王建民(1972-),男,船長,主要從事液化氣培訓教育研究。

參考文獻:

[1] 勞輝.《IGF 規則》主要情況及其實施效果[J].中國海事,2017( 06) : 54-56.

[2] IMO。SOLAS Consolidated Edition ,2014 [M]。LONDON:IMO。2014:210-211。

[3] 天津海事:全國首期使用低閃點燃料船舶船員特殊培訓考試在津舉辦。http://www。sohu。com/a/458271315_120207161

[4]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培訓管理規則》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5號)[交通運輸部EB/OL](2019-02-26)[2020-03-25]。http://xxgk。mot。gov。cn/jigou/fgs/201902/t20190226_3169314。html。

[5] 交通運輸部。海船船員培訓大綱(2021版)[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21。

[6] 李斌。船舶柴油機。大連:大連海事大學出版社,2008:377-379。

[7] 液化氣船貨物操作基本培訓[M]。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譯。大連:大連海事大學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