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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聞秋聲
原創文章,抄襲必究
01
引言
愛情,它如同一壺酒,讓人一醉不醒。即便,所愛的人,選擇了轉身,卻依然不願意輕易放手,不願意相忘於江湖。
醉過的人,都有過漫步雲端的奇妙感受。對愛情上癮,他們會想要完整地擁有彼此,少一分少一秒都是遺憾。
然而,兩個人之間,如若緣盡於此,彼此之間過度強求,餘生也只會剩下苦澀與難堪。兩個人,不能在一起,卻還要糾纏下去的人生,必定會與痛苦為伴。
不管誰對誰錯,愛恨都成了往事,繼續糾纏,消耗的是彼此的時間和精力。
其實,錯過了就是錯過了,不原諒,又能如何。
即便,想與“朋友”的關係,繼續相處,也只是自欺欺人。
兩個人從深愛過,到不愛了,不管轉化成什麼樣的身份,都不會經營好彼此之間的關係。無法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真心深愛過的人,真的無法再做朋友。
02
深愛過,做不到“恩斷義絕”
深愛過的兩個人,不愛了,再繼續做朋友,其實無法做到“純粹”。
因為,深愛過,做不到“恩斷義絕”,更做不到對過往的回憶,選擇淡漠。
相愛過的人,在分手後,選擇做朋友,其實就是一種“藕斷絲連”的狀態。
彼此之間,深愛過,身邊處處都是對方生活過的痕跡,忘不掉,也放不下。同時,兩個人之間的相處模式,也很難再去改變。
即便做了朋友,也很想去以“戀人”的模式,去要求對方付出,要求對方承擔責任。
深愛過,再做朋友,很容易保持一種“曖昧”的關係。
曖昧,是最容易讓人心動的一種狀態,卻也隱藏著很多危險。
畢竟無法真正像以前那樣相愛,卻也維持著說不清道不明的情愫,無法界定兩個人之間的曖昧關係。
分手後,選擇做朋友,要麼被傷害得更徹底,要麼就會讓痛苦的時間更長。如此折磨自己,為愛留下更多的傷。
03
深愛過,被傷過做不到徹底原諒
愛,是一種無法立刻就終止的感受。愛過一個人,不管因為什麼樣的原因分手,對方都會在心中留下一個很深的印記。
不管是愛是恨,他都是心裡最特別的一個人。
生命,因為他而有了很大的變化。相愛時,感受過最強烈的幸福,也嘗試過失去到底有多痛。
相愛過,無法再簡簡單單地做朋友,因為,
做不到徹底
地
原諒與放下。
深愛過,不會忘記當初熱戀的滋味,不可能把他當成生命中毫不相干的人。做朋友,總是有太多無法解決的恩怨情仇,無法掌控感情的平衡。
曾經為愛而付出了太多的精力與心思,在分手後,心中總會留下不甘。
所以,即便是分手後做朋友,也無法保持一顆純淨的心,用一顆真心再去善待他。
因為被傷透了,所以無法再好好做朋友;因為絕望透頂,所以無法再坦誠地做朋友。
真愛過的人,根本無法心平氣和地做朋友,一方釋懷,另一方或許只是假裝雲淡風輕。回不去了,不如就此不見,相忘於江湖。
04
深情愛過,無法忘記過往
真正相愛過的戀人,經歷過最親密的接觸,有過靈魂的對話。情深似海,如果無法再繼續相愛,卻選擇做朋友“相伴”,真的很殘忍。
因為失去,一邊懊悔為什麼沒有抓住他,一邊瘋狂地想要擁有。
明知道再把對方留在身邊會傷害他,卻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去打擾對方的生活,分不清是友誼還是愛情。
邦達列夫說:“人類一切痛苦的根源,都源於缺乏邊界感。”
真正深愛過的人,又怎能輕易忘記過去,忘記曾經的誓言與美好。
如果,做不到真正放下與釋懷,無法控制自己的心,就不要再與對方靠得太近。
因為,即便選擇做朋友,還是會不經意地走進對方的世界,會把他當成宇宙的中心。習慣性地為他付出,卻再也得不到對方的迴應。
已經錯過了最佳的時間點,成了彼此生命中相伴一生的人。何必還佔著“朋友”的頭銜,讓自己無法在那段感情中真正走出來。
05
聞秋聲寄語
人生路上,不愛了,請不要互相折磨。
所有的傷痛,其實都會慢慢在歲月裡淡化。
三毛說:“我們終究會有那麼一天,牽著別人的手,遺忘曾經的他。”
兩個人,如果不愛了,就請徹底放手。走得乾脆,不與對方有一絲的牽扯,你才能真正放過自己。
不管情是否斷得乾淨,但是要拿出一種“不回頭,往前看”的態度,讓自己朝前看,朝前走。
明知再也換不回對方的真心,就不要再固執,不要再以朋友的身份留在對方的世界裡。因為,最終你會被傷得很徹底。
再放不下,看不開,也不要去打擾一個不愛你的人。
不愛了,不給彼此留下一絲希望,學會為彼此的感情畫上句號,然後翻篇,重新上路,開啟新的人生。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