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與11只白虎對峙,他不害怕嗎?

(1)

10月23日,一名56歲的遊客江某,在北京野生動物園的自駕遊覽區內觀賞動物時違反規定,自行下車闖入白虎群;

不斷用語言、動作挑釁動物,與老虎面對面,零距離接觸;

一名與11只白虎對峙,他不害怕嗎?

所幸白虎的性情比較溫和,野性沒那麼暴烈,而且一下子一個大活人站在眼前,一時有點懵,沒反應過來;

可能更大的原因是白虎剛吃過飯,不餓,沒有做出攻擊舉動;

但是江某卻屬於擾亂治安,被警方帶走了。

猛獸會傷人,所以再喜歡或者再不喜歡某類猛獸,都只能遠遠觀望,而不能面對面,這個道理恐怕小學生都理解的滾瓜爛熟;

然而,一名成年人,而且是一位56歲的進入人生後半段的成熟人,卻忘記了基本社會規範。

一名與11只白虎對峙,他不害怕嗎?

你接觸了,你心滿意足了,卻禍害了別人;

給社會製造恐怖氣氛,給園區帶來管理難題,給其他遊客帶去恐怖心理,好好的社會秩序被攪亂了;

這不就是擾亂治安嗎?

(2)

有人問遊客的這種行為是什麼心理驅動?

這種心理比較複雜;

可能是想標新立異,品嚐新鮮感,和那些海邊,懸崖邊拍影片的網紅差不多是一個心理,想用獵奇的畫面吸引流量,換取個人的商業價值;

但是,用生命代價換取這點商業價值,真不知是怎麼想的。

一名與11只白虎對峙,他不害怕嗎?

也可能是遇到生活絕境,得了不治之症,想用極端的方式結束自己,這也有可能;

也許就是自己找死作妖,不自量力,想要和一般人不一樣;

再或者陰暗一些的,想用這樣的方式訛一筆錢,只要死在這個地方,至少園區和保險公司的責任是免不了的;

若是還有其他原因,那就是無知和愚蠢了;

人活了大半輩子,沒活明白活著是怎麼回事;以為一個人可以隨心所欲,為所欲為;

那現在終於找到答案,其實一個人活在這個世界上根本是沒自由的;

國家有法律規範強制你,社會有公序良俗約束你,人群有道德素養要求你;

隨心所欲,為所欲為,那只是文字上的瀟灑;

現實中每個人活著都極其艱難,哪有那麼多自由。

人活一生就是從愚鈍到開竅,再到獲得智慧的過程;

有人小小年紀就獲得智慧,做事符合世界的執行規律,人生就會輕鬆,順暢;

有人年紀一大把,光陰耗費了幾寸金,還沒搞明白該怎麼做人,人生就會處處受限,遭遇障礙;

今天被警方罰款,明天被警方訓誡,人生一場和警察的往來最密切。

一名與11只白虎對峙,他不害怕嗎?

(3)

這個世界上有一類人的行為就是讓普通人無法理解;

這類人就是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的人;

這類人在生活中極容易成為槓精,很擰巴很軸的那類人。

你說東,他偏說西;

你說危險,要注意安全,他說要你管,老子的生命不由你操心;

然後,一不小心摔倒了,醉酒開車闖紅燈被撞了,心血來潮闖虎群被撕咬了,開始滿地撒潑要對家賠錢;

再碰上國家的司法體系有空白,這些荒唐的要求還能得到支援;

一場弱者有理,倒黴者被賠償的受害者碰瓷劇本屢見不鮮。

對這種藐視公共利益的不負責任行為,不用多說,是槓精就直接拉黑;

觸犯園規,法規,直接罰款,承擔刑事責任;

有些人是不能用道理來說服的,只能讓他吃點苦頭,才知道自己不是霸主,沒長三隻眼,沒有手眼通天的本事。

不過,有些時候也可以稍稍戲弄他們一下,看到那種氣急敗壞,爭的臉紅脖子粗的樣子還是挺有趣的;

不同擔心沒有效果,只要是個人就會要點臉,說自己不要臉的都是裝出來給人看的;

用丟臉,出醜的方式,也能給對方點教訓,以後長點記性;

有些人,只有用慘烈的教訓才能長那麼點記性。

(作者:韓楓,華東師範大學/法國里昂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歐美企業人力資源總監,如果你看了這篇文章想要告訴我你的想法,歡迎留言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