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子怒趕繼母,30年的養育之恩都抵不過238萬元,晚年幸福誰來給
錢的誘惑,足以看
穿
一
個
家
庭
的
美
德。
52歲
的
喻女士
與
丈夫結婚30年,雖然是二婚
的
丈夫
,
但她
卻
兢兢業業地為這個小家庭付出,一家人
依
然
過
著
和
睦
的生活。
不
料
一筆
二
百
三
十
八
萬的徵
繳
款
,
把這個原本幸福的家,鬧得四分五裂,養育30年的繼子不顧及母子情,
將
自己趕出家門,“滾出去”。
在
這
方
面
,喻女士的丈夫是站在兒子那邊的,他認為憑什麼給她錢,
妻
子
只是
妻
子
,
讓
她吃住
住
好
,
何
必
讓
他們
分
家呢?
比
喻女士
感
到
心不甘,這30年是真心為這個家庭付出
的
,帶
著
4歲的繼子,幫他成家立業,又幫著繼子帶大有智障的大孫子,一直帶到7歲。
她
無
功
而
返
,
苦
盡
甘
來
,
二
千
三
百
八
十
萬隻要
二
十
萬為什麼不
能
,這房子還有她的一份力
量
,為
什
麼
不給她
呢
?
比
喻
先
生
說
:
“
鄉
下
就是這樣,老婆帶孩子是義務,奶奶帶孫子是義務
,
也
是應該做的,
叫
她吃
飯
供
自
己
住。”
比
喻女士心裡
很
委屈,30年
沒
把
他們一家人當一家人,她
一
直
是個外
來
者
,他們一直都是自己
賺
的錢自己花,從來不放
在
一起花錢。
比
喻女士也有私心,她
考
慮
以後
要
養老的問題,因
為
繼子生二胎她沒去幫忙,落下了埋怨,繼子當時要趕她出去。
對
於
日
後的生活,她認為
二
十
萬元應該不過
份
,可惜,丈夫和繼子一分
也
不給。
只
有
離婚
才
能
分得財產,律師
說
喻女士
也
有可能
得
到
賠
償
的
三分之一
(
相當於70多萬元
)
。
假
如繼子知道
後
母會這樣
為
自
己
爭取利益,會後悔
嗎
?
如
今
的
喻女士回到親生兒子家住,養了30年的繼子卻拋棄了她,絲毫沒有
贍
養生兒
育
女
的
意
願,
也
許這就是血緣關係吧。
有
沒
有
金錢誘惑下
的
感情經不起推敲?
並
不全是要看人在乎什麼,對於有
些
人在乎親情,錢就是糞土,有的人在乎錢,親情被踐踏。
比
喻想要
有
個
安
穩
的
晚年,是因為她在那個家
庭
裡
沒
有
感受到親情,長達30年的付出,換來的是“
無
私
的媽
媽
”。
比
喻丈夫從
未
信
任
過妻子,
金
錢從
來
不過
問
妻子,
哪
怕
是小錢,都是各自花的,他不相信這
位
娶回來陪自己30年的妻子。
那
一家人
也
算各懷鬼胎,不團結,
很
難
快
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