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沒有辯護權”?此案有“疑點”?看完您就知道了

勞榮枝案備受關注,本來,這個關注點在於,一個年輕貌美的女教師,放棄穩定的職業,與男友法子英浪跡天涯,身負7條人命,潛逃20年,這是一段怎樣的心路歷程!

勞榮枝“沒有辯護權”?此案有“疑點”?看完您就知道了

怪異的是,現在這個關注點變了,變成了“勞榮枝沒有辯護權”,變成了“此案有很多疑點”。應該說,一個身負重案的女逃犯被抓,繼而被提起公訴,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事情,為啥出現如此狀況?

勞榮枝“沒有辯護權”?此案有“疑點”?看完您就知道了

筆者一直關注此案,發現首先質疑“程序正義”的是一個叫“吳法天”的博主。

2019年12月11日,“吳法天”首發博文說,自己受勞榮枝親屬的委託代理此案。只是,會見勞榮枝遭拒,南昌執法機關玩起躲貓貓,百般推諉。吳法天隨後多次發文說,即便是罪大惡極的嫌疑人,都有辯護權,此舉涉嫌程式違法。

勞榮枝“沒有辯護權”?此案有“疑點”?看完您就知道了

在“吳法天”的搖旗吶喊下,不僅吳粉追隨者眾,還引來操場埋屍案的代理律師周兆成的聲援。有訊息說,勞榮枝家屬取消了對吳法天的委託,變更委託周兆成為代理人。作為勞榮枝家屬委託辯護律師,周兆成表示,爭取早日核實清楚“被告人勞榮枝的辯護權問題”,並認為此案疑點重重。比如:

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是否有確鑿的證據指向勞榮枝?被告人勞榮枝究竟是搶劫罪共犯還是故意殺人罪的共犯?被告人勞榮枝有沒有親自參與殺人?勞榮枝與罪犯法子英的關係到底怎麼樣?其參與犯罪有沒有被脅迫或者被誘騙?這些都需要相應的證據去支撐。只有被告人勞榮枝承認其殺了人,也有一些證據支撐,而且經過開庭的舉證與質證,才能最終被法院認定。才能最為認定被告人有罪的依據。

看罷這些言論,筆者認為純屬胡鬧。

勞榮枝“沒有辯護權”?此案有“疑點”?看完您就知道了

其一,勞榮枝自己不願意家屬聘請代理律師,這與“沒有辯護權”完全是兩回事。

警方已經說得很明白了,2019年12月11日,勞榮枝分別以口頭和書面形式向公安機關提出,拒絕親屬與南昌警方接觸,希望家屬擺脫陰影;拒絕家人為其聘請律師,同時向政府申請法律援助,這怎麼能說勞榮枝“沒有辯護權”?

很明顯的道理,勞榮枝自己的意願,警方不得不尊重。可笑的是,更有知名法律推波助瀾說,勞榮枝的書面申請,不能體現其真實意願的表達,可能是被“脅迫”的,需要勞榮枝親口告知家屬。試想一下,假若勞榮枝親口告知了,是不是他們還是懷疑被脅迫了?人家根本不願意見面,家屬聘請的律師非得要警方滿足會見,這才是真正的“脅迫”!

勞榮枝“沒有辯護權”?此案有“疑點”?看完您就知道了

另外,勞榮枝被公訴,已經指派了援助律師為其服務。都是律師,難道只有家屬聘請的代理律師水平最高?其它的律師都不可信?事實上,用腳趾頭都可以想得到,勞榮枝會不會被判罪,與警方何干?警方有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韙,違背程式致勞榮枝於死地嗎?

勞榮枝“沒有辯護權”?此案有“疑點”?看完您就知道了

其二,關於此案的“疑點”。

其實,周兆成律師所說的“疑點”,筆者也想知道。問題在於,此案還在辦理階段,有些屬於機密,警方怎麼可能做到“化解勞榮枝家屬以及公眾的質疑”?這些“疑點”,法院判決結果自然會解答。如果對判決有異議,還有上訴和申訴的機會,急什麼?

勞榮枝“沒有辯護權”?此案有“疑點”?看完您就知道了

再者,律師並沒有見到案卷,就開始“質疑”,這樣的質疑,只能說是猜疑,身為律師,應該懂得兩點:一是嚴守律師操作規矩,不能炒作案件;二是臆想和猜測不能代替判斷。有疑問的話,你自己可以徹夜不眠去冥思苦想,大庭廣眾下質疑,合適嗎?

關於勞榮枝案,某些媒體還在報道說,勞榮枝的親屬“希望她活”,藉此來挑起公眾的同情心。不僅如此,很多人都跟風質疑程序正義,我想,或許都是受到了某些言論的蠱惑吧。法院沒有審判之前,我不敢說勞榮枝有罪無罪,這個案子,應該說南昌執法機關辦案並無瑕疵,其它的,都是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