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悲痛、憤怒,因為“禮”的被突破、被違背

孔子悲痛、憤怒,因為“禮”的被突破、被違背

“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論語》

觚,古代的酒器和禮器。

“不,造字本義:名詞,未經締結構造而直接使用的樹杈上的原始巢居。”——《象形字典》

值得注意的是:“不”如果加上締結構造就變成了“帝”,“帝”在後世的字義流變中指代帝王;“締結”則表示兩者建立了重要關係。所以,“不”相對於“帝”,缺少的是重要的、根本性的內容,以至於“不”有了否定的含義。

不觚,不是說觚不像酒器,不能用於喝酒,是說觚在改動後違背了禮,不能用作禮器。

“禮”的本義是人們敬拜、侍奉鬼神的活動,這個活動以實現人們的福祉(鬼神的賜福)為目標,其中包涵了人們的合乎鬼神要求的行為規範,這種行為規範正是人們獲得福祉(鬼神賜福)的依憑。

“禮”作為人的活動和行為規範,需要合乎鬼神要求,從根本上講,是需要合乎自然的法則,因為只有這樣,人們才會得到想要的福祉。從另一個角度上講,“禮”制定的依據,是自然的法則。

“禮”關乎自然的法則和人們的福祉,違背禮是會引起天怒人怨的。這也是孔子竭力地去推崇它、維護它的原因。

孔子悲痛、憤怒,因為“禮”的被突破、被違背

痛哭

“哉,造字本義:令人慘痛呼號的天災人禍,引申為助詞:用在感嘆、疑問句,表示強烈語氣。”——《象形字典》

“觚哉!觚哉!”孔子在此連用兩個“哉”,表達的是內心無比的悲痛、憤怒。

孔子的另一次大怒也是因為禮。

孔子悲痛、憤怒,因為“禮”的被突破、被違背

八佾之舞

“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論語》

“忍,造字本義:比喻心痛如割,但強迫堅持”——《象形字典》

忍,表示忍耐、忍受、承受。

“孰,造字本義:帶著困惑用煮熟的香肉獻祭,向祖先問卜。”——《象形字典》

孰,向祖先問卜,祖先即是鬼,鬼神的意志代表著天意。孰,表示的是天意選擇的結果。

“季氏八佾舞於庭”,是一個諸侯國大夫使用天子的規格欣賞舞蹈,這是對禮的嚴重僭越。所以孔子說,這可以忍耐承受,上天以為還有什麼不可以忍耐、承受的?

孔子悲痛、憤怒,因為“禮”的被突破、被違背

孔子提倡的是透過“道導德育”、“禮限義制”、“仁懷樂化”來維護正常的社會關係,來達到人與人和諧相處、社會長治久安的目的。這是一種防患於未然的機制。

“禮”作為其中限度、規範的代表,被突破、被違背是最顯而易見的,並且它的被突破、被違背也最能體現其他幾項的缺位。所以,禮的被突破、被違背,也是最不能忍耐、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