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青島城陽一小區陽臺沒底,一腳踏空還不要人命?

最近,位於青島城陽金科陽光美鎮的業主李先生有些不大高興。他在2018年買的一套別墅下疊,等到交房時候卻差點崩潰,因為他發現地下室遠沒有當時說的那麼高,房子偷工減料,甚至陽臺都是假的,推門過去就會一腳踏空,直接可能丟了小命,這讓很多業主都覺得非常痛苦。

坑!青島城陽一小區陽臺沒底,一腳踏空還不要人命?

李先生說,2018年他交錢買了金科陽光美鎮的疊拼別墅下疊,看樣板間時候確實非常漂亮,尤其是地下室高度高達3。6m,讓人實在是愛不釋手。但誰知道交房時候去了現場一看,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地下室高度嚴重縮水,連陽臺都沒有底。李先生說,誰能想到陽臺居然會沒有底呢?只有三面護欄,如果開門過去一腳踏空了,豈不要了人的命?

李先生還說,他記得當時看樣板間的時候陽臺都是非常正常的。結果他因為這件事情找到了開發商,人家卻說了這是特殊設計,而李先生認為這明明就是偷工減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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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李先生當時買的疊墅下疊,地下室是3。6m層高,可是交房以後卻發現只有2。5m。由於當時籤合同的時候並沒有規定地下室層高問題,現在開發商直接來了個死不承認,李先生一點轍都沒有。

李先生還說,當時買房子的時候人家也承諾過,我們可以後期自己家蓋陽光房的,可是交房之後李先生才知道,原來人家根本就不讓蓋。而且他們還惡意挑動上下疊之間的矛盾,原來說下疊的院子只有下疊住戶才可以使用,現在又說上下疊都可以使用,這就直接導致很多鄰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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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張先生也說,他購買的也是金科陽光美鎮下疊別墅,在他一樓角落有一個裝置間,當時買房時候可是沒有這個東西,但現在卻算在他的房屋面積裡面。這個裝置間面積足足有4~5個平方米,物業還說這算是公共區域,不讓他們自己家人使用。

因為金科陽光美鎮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因此不少業主已經拒絕收房,到現在也沒有住得進去。業主也無數次地找到了開發商,但是現在人家直接不露面了,就透過物業跟他們扯皮。

其實在去年5月份,就有媒體曾經報道過金科陽光美鎮無底陽臺的新聞。而且該專案的開發商也曾經兩次因為虛假宣傳和合同中出現不公平條款,被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罰罰了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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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業主反映的這些問題是不是屬實呢?有記者撥打了金科地產青島區域公司的電話。當地的負責人迴應說,當時業主參觀的樣板間現在已經全部賣光了,至於說地下室尺寸不一樣和裝置間是不是屬於業主這個問題,我們在銷售時候從來沒有做過相應承諾。

對於無底陽臺問題,該負責人說,去年已經跟相關業主解釋過了,這根本不是所謂的無底陽臺,房子本身設計就是上下互通的,而且已經經過了報批,完全按照報批手續來執行的。

對於業主反映的陽光房問題,相關人員說,我們並不是不讓業主搭建陽光房,只不過希望由第三方公司來為業主提供搭建方案,並且需要業主自己和物業進行溝通。

為了解決陽光房是不是可以搭建問題,有記者聯絡了城陽區城管執法局公開電話。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新方案正在規劃部門進行備案中,暫時不建議業主進行私自施工。也就是說目前並不允許業主自行搭建陽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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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師表示,對於地下室層高問題,如果開發商有所提供的樣板間資料,那麼即便在合同上沒有註明,也看以看成開發商違約,業主可以主張違約責任。

對於無底陽臺問題李律師說,如果備案的圖紙確實是無底的,但是開發商提供的樣品房陽臺卻是有底的,那麼開發商就涉嫌虛假宣傳,業主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56條的規定,起訴開發商涉嫌虛假宣傳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