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從來沒有那麼溫柔,總有人以獨特的方式去傷害別人,我們要引以為戒,特別是對學生實施的傷害行為。
你能夠想象一箇中年男子當街對男高中生實施猥褻行為嘛?
在看到這件新聞前我也認為不可能,畢竟男孩在國內還是比較安全的,可是這名男子再次重新整理我的下限。
近日,遼寧鐵嶺。一高中男生回家途中被一中年男子騙至一居民樓樓道,中年男子用噴霧劑噴射,用電棍電擊男生,實施強行猥褻。目前男子秦某已被警方刑拘。
看到路邊的監控畫面可以想象當時這名男孩是有多慌張,還好最後還是迅速將其抓獲。
設想一下一個中年男子突然對你發起攻擊,用噴霧劑噴射,用電棍電擊你,想想都讓人覺得可怕。
據瞭解這名高中生男孩在回家的路人遇到秦某,秦某自稱是抓逃課的老師,要求他跟著回去檢視狀況,男孩不明情況只能跟著走。
然後秦某就將男孩帶到一處居民樓道之中,用噴霧噴射他的眼睛,接著拿出電棍電擊男孩的手臂,開始在樓道之中對男孩進行猥褻。
此時男孩已經發現不對勁了,拼命掙脫之後乘計程車逃離現場,從監控畫面中看,事情發生到結束只有十幾分鍾,路上也並沒有路人經過。
“別碰我!起開,你個禽獸變態!”
“我認識你,也能找到你”。
這短短的對話就能看出當時場景的危險,有民警表示這並不是第一次的投訴,隨後對路邊的監控進行調取。
12月23日,犯罪嫌疑人秦某被民警抓獲,這才讓男孩鬆了一口氣,生怕會在路上又遇到這樣一位變態。
據九派新聞提供的現場抓捕畫面,
打了馬賽克的犯罪嫌疑人秦某兩邊有肉,一臉不老實,難怪會做出讓人不理解的行為。
秦某並不是第一次猥褻他人,他的目標針對的都是男高中生。
經過審訊秦某承認自己對男孩的猥褻行為,經查明秦某今年41歲,為銀州區人,無業,此前便有同類型的犯罪行為,案發當天看到高中生男孩在路邊走著,心生歹意便下手了,以以誘騙、恐嚇、暴力等手段實施犯罪行為。
猥褻高中生的行為已經是刑事案件,由於男孩已經是高中生了,不適用於未滿12週歲的猥褻兒童罪,直接可以猥褻罪論處。
猥褻罪,刑法名詞,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或者兒童的意志,強制侮辱婦女或者兒童,並且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行為。
猥褻既可以發生在男女之間,也可以發也於同性之間,但是隻有猥褻婦女、猥褻兒童的,才構成本條規定的犯罪,由於秦某猥褻的為男高中生,在量刑方面就會存在爭議。
因為這項罪名主要是
社會對婦女兒童的性羞恥心合法的保護。
有網友在文章下留言稱此人二十年前就在作案,在遊戲廳、學校一帶恐嚇搶劫中小學生,自己差點被劫,身邊的同學都知道秦某。
現在警方通報秦某表示如果有受到秦某的威脅和猥褻行為,都可以透過報警的方式告知民警,對於秦某的判刑也將根據這些案件來判定。
在瞭解到猥褻罪的量刑範圍是存在片面的,不法分子尋求感官刺激時已經盯上了男性受害者,此後開始對他們的懲戒應當更加嚴格。
當法律站在你那邊,你用法律;當事實站在你那邊,你用事實;如果兩者都不站在你那邊,這就是人權的問題了。
現在發現了有這樣事情出現,希望大家還是注意一下,對孩子告誡一下,這樣的變態應該如何遠離。
作者:江湖獨白專欄
配圖:新聞報道&網路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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