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闖紅燈被機動車當場撞死,機動車主要不要承擔責任?

交通事故中經常有這樣一種情況,機動車完全按照交通規則行駛,但遇到了行人闖紅燈來不及剎車把行人當場撞死。這種情況一般都出現在十字路口,這種情況時有發生。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具體分析該怎麼判責呢?現在呼聲很高的一種說法是機動車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也不需要賠償。原因就是行人闖紅燈,不遵守交通規則,被撞了就自認倒黴。這種呼聲一直都很高,行人闖紅燈在哪個城市都有,根本無法做到杜絕,機動車車主對這種行人也是深惡痛絕,所以很多人都支援行人全責的說法。但現實中交警判定責任時即使機動車沒有任何違規操作,也會被判處百分之十以上的責任,另外也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很多都說這樣判決不公平,行人闖紅燈自己又沒有過錯,為什麼要承擔責任?我們可以從反面來思考一下,如果像這種情況真如網友所說行人全責的話,將會發生什麼情況?想想都很可怕,有些機動車車主會拿法律做保護傘,本來能剎住車避免交通事故的,卻故意不踩剎車撞死行人,就因為行人闖紅燈全責,自己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同理,如果機動車不小心闖了紅燈,那對面擁有路權的機動車是不是也可以直接撞過來呢,因為你也闖了紅燈,誰闖了紅燈就等於把生命交給了別人,想想是不是超級恐怖呢?如果真發展成這樣的情況,那人性敗壞,道德淪喪就會成為主流,這也是我們堅決不能贊同的。所以說即使行人闖了紅燈,闖紅燈的行為違反了交通法,需要接受法律制裁但罪不至死,綠燈有權通行,但無權撞死行人通行。機動車透過路口減速慢行主意觀察這是一個交通法的基本宗旨,並不因為紅綠燈而改變。

行人闖紅燈被機動車當場撞死,機動車主要不要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