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圳推行的“強制休假”制度?提出1年了現在怎麼樣?

2021年備受關注深圳“強制休假”制度

源於深圳透過的一個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

該條例第六十三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對腦力和體力勞動負荷較重的員工,實行輪休制度;嚴格執行員工帶薪休假制度。條例已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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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網友提問“996”“007”的加班情況會因此而終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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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中的六十三條是這樣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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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應當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安排員工作息時間,對腦力或者體力勞動負荷較重的員工實行輪休制度,避免對員工健康造成人體機能過度損耗或者身心健康傷害。

其中並未提出“強制休假”這四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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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第六十三條並沒有具體的細則以及標準

所以也沒辦法強制執行

關於工作和休息休假的具體規定,要按照勞動法的規定

目前我國主要還是實行40個小時標準工時制。

所以目前對“強制休假”的描述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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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這一經濟發展高度發達的地區,與之相伴的是高強高壓的“996”工作環境,很多員工表示“想休,但不讓休,不敢休”,甚至有勞動者為了提高收入而不惜犧牲健康

為此深圳推行《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引導用人單位和員工樹立健康工作理念,“要保持工作與生活的平衡,人生的價值不僅在於工作,也要有生活。”

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