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萬存銀行5年變1元?|銀行這樣辯解

山東棗莊孫女士將100萬元存入棗莊農商銀行薛城支行,令孫女士沒想到的是,五年過後孫女士拿著自己的存摺去銀行取款時,銀行櫃員卻告知存款餘額僅剩1元!

100萬存銀行5年變1元?|銀行這樣辯解

碰到這事兒誰不急?孫女士向農商行討要說法,對方建議報警處理,雙方協商未果。孫女士隨即一紙訴狀訴諸法院,要求農商行賠錢。令孫女士沒想到的是,案件審理過程中農商行居然辯稱孫女士的存摺是偽造的,並向警方報警。好在最後警方查詢該存摺是真實的,而孫女士的錢款被農商行員工多次分批轉走。

2021年4月20日,山東省棗莊市薛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棗莊農商行向孫女士支付存款本金100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農商行未履行100萬元本息支付義務,2021年7月1日,經孫女士申請,負責審理執行該案的法院執行庭工作人員對棗莊農商銀行薛城支行立案強制執行,執行標的為100萬。

100萬存銀行5年變1元?|銀行這樣辯解

普通民眾向來都有存款儲蓄的習慣,出現上述這種情況,作為金融機構的銀行應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呢?

1.保密義務

《商業銀行法》第29、30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為儲戶保密。

2.按時支付本息的義務

《商業銀行法》第33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保證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絕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3.安全保障義務

《商業銀行法》《儲蓄管理條例》等規定了其應當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侵犯。

基於前述法律規定,孫女士的100萬銀行存款在農商行的儲蓄期間被員工擅自分批轉走,農商行未能保證儲戶儲蓄資金的安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雖然本案中孫女士透過訴訟贏了官司,但全部拿到該筆錢款尚需等待法院執行完畢,耗費了極大的財力精力。並且此案中的銀行在儲戶存款丟失後,辯稱儲戶存摺造假,讓儲戶寒心,也讓大眾寒心!

小能建議,日常辦理銀行存款業務時,一定要儲存好各種憑證票據,關鍵時刻“就是救命稻草”。遇到上述情況,需要蒐集整理好相關的依據憑證,有了足夠的依據與銀行談判才具有說服力,其次,當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尋求有效的解決途徑,透過報警、也可以透過訴訟程式。記住,拿回自己的錢款才是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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