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近一年,王老五蹲五年!

2019年6月29日,王振華在上海一家五星級酒店猥褻9歲女童,7月1日被採取強制措施,事發之後,震驚全國,堂堂上市公司董事長竟行如此喪盡天良之事,簡直是衣冠禽獸,新城控股股價也是應聲3個跌停板,公司名譽受到極大損失,可這些都抵不過受害女童家庭的半點創傷。

此案引起了全國人民的廣泛關注,其一是因為猥褻兒童的惡行實在令人髮指,其二是因為王振華的特殊身份。今天審理結果出來了,5年,很多人覺得處罰太輕,覺得王家一定動用了極大的關係,可惜原因或許要讓很多人失望了,這個案子的定性是猥褻兒童,不是強姦,猥褻的最高刑期就是5年,刑法中規定的處罰情節過於狹隘,所以對猥褻類犯罪分子起不到震懾作用,這也是這幾年猥褻事件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不信可以翻看翻看這幾年其他的猥褻兒童案的判決,很多甚至都是3年以下,如果王振華的社會影響力和此案的受關注度不是這麼高,能不能有5年還說不準。

所以,問題的根源在法制建設上,如果這方面的法制內容不改變不重新修訂,那這樣的事情還會繼續發生。這幾年受爭議最大的就是關於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猥褻兒童方面的法案,可是不知為何,遲遲不見落實的動靜,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是誰,猥褻兒童罪的量刑縱容的又是誰。不用重典,焉能震心!

時隔近一年,王老五蹲五年!

時隔近一年,王老五蹲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