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辦手機號卻頻被騷擾,如何拂去“前任”陰影?

文丨與歸

新辦的手機號碼,卻不斷接到催債電話,註冊各類APP時,卻頻繁顯示號碼被佔用……據《中國之聲》報道,多位受訪物件表示,遇到類似麻煩,在向運營商提出處理訴求後,各家均把皮球踢給第三方,要求使用者自己協商。

讓使用者自己解決,這顯然不符合權利與義務的關係。消費者花錢買的是方便和服務,可不是麻煩和義務。其實,這些號碼之所以問題不斷,是因為之前被使用過,是運營商回收後再銷售。“前人犯錯,後人遭殃”,對新使用者的權益無疑是一種侵犯。

新辦手機號卻頻被騷擾,如何拂去“前任”陰影?

報道中有一案例,江蘇的王女士,拿到單位統一辦理的手機號碼的第一天,就接到了各種催債電話。原來,號碼原機主欠了債務,手機號被電信公司回收後再銷售。我們不妨以這一案例為樣板,來理一理這裡的責任和原因——

其一,“單位統一辦理”這一塊就出了問題。如果是當事人自己去辦,應該會問一句這個號碼是不是新號,提出“我想選一個沒用過的號”的要求。但是王女士所在的單位沒有操這份心,以至於給王女士帶來了麻煩。

其二,電信公司在給這家企業批次辦理業務時,做到“二次放號”的告知和風險提示了嗎?如果沒有,這一告知義務就應該被重視並規範起來,以便讓使用者有充分的選擇權。

其三,這個號碼的原主人欠了債務還被催債,他(她)是不是法律意義上的老賴?在法院或其他部門有沒有相應的備案?如果有,運營商也該和司法部門通氣。因為在這種情況下還“二次放號”,已經明顯給新使用者留下了潛在的麻煩和風險。

我們可以看出,這三層,如果有一個環節做好了篩查和提醒,王女士的麻煩可能就不會出現。當然,如果從一開始,這類有潛在風險的二手號碼就不被允許入市,或者在做完徹底的清除工作前不入市,類似的風險也就扼殺在了源頭。

據報道,目前各運營商對手機號碼從欠費收回到再次銷售,只有一個保留期和冷凍期,時間夠了便會再售。至於號碼上還綁定了哪些賬號,殘留多少痕跡和隱患,運營商不掌握也不關心,一切風險都轉給了接盤的新使用者。

顯然,這是一場責任和風險的轉移。

新辦手機號卻頻被騷擾,如何拂去“前任”陰影?

或許有人會說,一個手機號碼綁定了多少賬號,單憑運營商也無法掌握。尤其是近年來,隨著實名制的深入推進,幾乎在所有平臺註冊賬號,都會被索要手機號並繫結,而在驗證各種資訊時,慣用手法也是向繫結手機發送驗證碼。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手機號像身份證號一樣,成了一個識別個人身份的標識,是不是也該像身份證一樣“一號一人”,具備唯一性和實時性呢?不然的話,這可不僅是給“接盤者”留下了隱患,也給違法犯罪分子留下了可鑽的空子。

當然,鑑於現實需求,一個人可以擁有多個手機號,一張身份證也可以對應多個手機號,但是這種確定關係,應該更加精準和靈活起來。你既然不用了,就要徹底劃清關係,手機號碼附帶的一切資訊都該隨之消除。

前不久,一篇題為《一部手機失竊而揭露的竊取個人資訊實現資金盜取的黑色產業鏈》的文章刷屏,該文詳細呈現了手機被盜後,黑色產業鏈利用個人資訊來盜取手機銀行、各APP賬戶資金,用被盜者身份貸款等各種風險。

這些問題的根本,其實還是在於在以手機號為中樞的資訊管理和保護上,很多責任主體都未能盡職盡責。新技術、新應用造成的問題,最終還是需要從技術上解決。我們當下正在火熱打造數字社會,科技向善,應成為數字社會的共同準則。

新辦手機號卻頻被騷擾,如何拂去“前任”陰影?

當然,也有人指出,如果打破資訊壁壘,建立共享賬號資料平臺,會不會觸碰到個人隱私問題?畢竟,使用者的手機號綁定了哪些應用,登入時間、頻率等使用習慣涉及個人隱私。我覺得,這是一個管理上的問題,而不是該不該做的問題。

譬如,公安機關可以根據一個身份證號,掌握其背後的諸多資訊,這是必要的。誰來扮演手機號附帶資訊的聯通、收集、處理的共享中樞,接受怎樣的規範和監督,才是該探討的問題。而這,需要更加完善的制度。

總之,不該是使用者“一個人承受了所有”。運營商、電商、社交平臺、行政管理部門等,都應充分協作,各自承擔應有的責任,全方位地解決問題。號碼資源有限,服務不能打折。因為技術可以不斷升級,制度可以不斷完善,關鍵是要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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