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離婚,自己怎麼申請離婚?

夫妻一方想離婚,單方面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我國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方式,不存在自動離婚。一種是雙方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委託律師申請訴訟離婚(注意:訴訟離婚無需另一方同意)。其中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只適用於,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並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已經達成協議的情況下。而透過律師 訴訟離婚 的,則適用於 一方不同意離婚 或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有爭議的情況。

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但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而另一方離婚證據不充分的,法院有可能判決不予離婚,需要當事人委託律師提出二次離婚訴訟申請,所以離婚案件應儘早處理。

離婚所需證件:夫妻雙方必須準備身份證、結婚證;協議離婚還需準備夫妻雙方簽字確認的離婚協議書。如果夫妻一方證件缺失,可以聯絡離婚律師辦理離婚訴訟手續。

離婚前,建議諮詢律師後,考慮是否需要委託律師,

能否一次起訴判決離婚,證據準備很重要。

因為一件離婚案件,需要同時處理離婚程式、離婚證據整理、夫妻財產份額分配、債務分割、爭取子女撫養權及撫養費,要求針對各方面的訴訟請求提供對應的證據,還有可能需要調查對方的財產資訊,以防對方隱瞞、轉移財產,各方面繁瑣的程式及證據資料的整理,工作量極大,專業性要求高。辦案經驗豐富的離婚律師,能準確、快速把握案件要點,結合當事人情況分析,制定有效的解決方案,爭取更多利益,讓當事人節省時間,少走彎路。

一方不同意離婚,自己怎麼申請離婚?

一、離婚的條件

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單方面申請離婚的案件時,首先進行調解,如感情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如何起訴離婚?

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可以委託律師起訴離婚,向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由法院進行判決。需要注意的是,婚後如果女方在懷孕或哺乳期間,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離婚訴訟,該期間的離婚申請只能由女方提出。

小孩撫養問題,法院會考慮到誰更有撫養能力,小孩跟誰更有利於小孩的成長和發育。一般兩歲以內的幼兒,更多情況撫養權判決會偏向女方,除非男方委託律師整理有利證據,證明自身條件更有利於孩子成長,讓律師為您爭取撫養權。

三、

夫妻共同財產分配

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著平均分配。離婚律師可以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該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各佔多少份額、誰拿實物,又是誰拿存款。

影響離婚訴訟的條件?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另一方要起訴離婚並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證據,如家庭暴力的證據、出軌證據、感情不和分居的證據等,起訴前,注意不要聲張,避免對方有所防備及轉移財產,透過充分證據說明兩人感情已無和好可能,法院在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後,才會判決。如果不清楚離婚細節,流程,可以委託專業律師辦理,辦案一步到位,為當事人快速辦理離婚手續及爭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