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娛樂圈爆出來的“巨瓜”,相信大家都有所耳聞。
這些人如此理直氣壯地喊著
“沒有伴侶有需求就要p”、“不給嫖就是不合理”
等口號。
請記住,在中國嫖娼是違法的,合法化不存在的!
不禁想到,事件出來後,伴隨著訊息滿天飛的是當事女主的照片。
不同版本不同型別,但都有一個共同點,便是很多男人喜歡的型別。
於是現在,網友們都齊刷刷喊冤並進行表演:“不怪李雲迪”、 “求照片”。
叨叨看完很迷惑,這是女的長得好看,就是男的嫖的理由?女的好看,男的嫖娼就該被諒解?
這都是套路,那就等同於,我在跟你過日子,你在跟我談戀愛。
鋼琴王子身為為一箇中國人,在國內嫖娼已非首次,這是在知法犯法!
作為一個偶像,連最基本的遵紀守法都做不到,再“美化”也洗不白!
01
這些口口聲聲說要搞x交易合法化的人,還搬出各國示範,事實並非如此。
叨叨想請這類人認真度娘一下。
全世界大多數國家,p娼都是違法的,就算有也並非是完全合法的。
實際上,允許性交易合法化的國家在全球範圍內並不是主流,不少人視為“自由燈塔”的美國也是隻有少數地區合法而已。
而大眾印象中,風俗產業比較發達的國家和地區,性交易均不合法。
都知道這是暴利行業,來錢快,但哪來這麼多的賣淫者?這些人都是哪來的?
所謂的“性交易合法”的自由區域,歐洲、美洲以及那些綠色的區域,隱藏著90%的歐洲人口販賣的罪孽。
高利潤下,自然會催生各種罪孽。
被迫的從來更多的是出賣身體的失足者,沒有被迫嫖娼的p客。
因此很多人認為,如果P娼合法了就不會有這麼多事了。
性合法化的國家,也是制訂諸多制度和措施,來規範這類交易。
例如荷蘭法律規定,提供性服務者是要納稅的。每完成一筆“交易”需繳納19%的交易稅,性工作者還需按收入分級繳納33%至52%不等的個人所得稅。如果嫖客未在政府統一管理區域內的指定場所交易,那麼在嫖娼前就必須要致電一箇中央熱線,以此登記核查賣淫者身份。
可見性工作者不見得能賺很多,這麼做也並非是提倡和鼓勵性交易。
合法化的性交易只是理想中的存在,性工作的安全沒有因此得不到保障,反而讓這個行業成犯罪的溫床。
這些支援合法化的人,是不會讓自己的家人從事這種行業,因為被當成物品交易,本質就是在拉低對立方的地位,造成女性地位下降,這也是成了當下追求男女平等的諷刺。
《被奴役的性》中說:“賣淫的本質不是交易,而是奴役。”
這些人要的,從來不是合法化,只是一個解決私慾的理由。
為了所謂的慾望,那些覺得合法合規的人們,其實都在毫無顧忌地裸奔!
02
這些高喊合法化口號的人,可能他們忘了,這是在中國,是法治社會。
社會主義,本質上就決定了人權不可侵犯。
清末及民國時期,上海租界內,性交易是合法的。
在租界內有600多家開設妓院,這裡面就有個行當叫做薦頭。
這些人專職以介紹人為幌子,從事拐賣人口的工作,被騙奸之的人轉身就被賣入妓院,被說成合法後,這些人怎麼討公道?
自古以來,就有“逼良為娼“的說法,那不是假的。
在上海有個濟良所,清朝末年所創辦的,就解救不少“被逼為娼”的人。
吳根弟,就被鄰居騙去找工作,結果卻被賣到法租界當了妓女。
但她根本就不習慣賣肉賠笑,因此天天遭受老鴇子的毒打。
最後,跑到濟良所求救,才得以脫身。
但被用這樣的方式賣掉的實在數不勝數。
禁止合法化,就是為了禁止拐賣和組織賣淫的勾當。
建國後中國就改頭換面,並宣佈全面”禁妓“。
國家費了不少功夫去做妓女們的思想工作。
改造後的,她們的生活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無不歡喜。
最後有的重新工作,有的重新嫁人,擁有了選擇自己的人生的權力。
關於徹底推翻“性剝削”的貫徹,在中國,那是個不可動搖的原則。
禁止合法化的背後,是社會主義長期以來對人權的要求。
嫖娼的本質,看上去只是金錢交易,你情我願。
把人變成了物品出售,換句話說,就是在變相物化人。
這裡談一下物化:
就是認為自己是一個物體,按照程式來運營,只需要解決進食飲水等生理需求,其他活動,是物體的用途。
人一出生,就擁有自己的身體,不可交易,這就是人權,不論是哪個國家的意識形態。
想想布娃娃的遭遇,人們將其買到手後,就可以肆意對其做各種事情。
玩偶沒有自己的意識,但人有,把活人變成物品,
這恰恰是對人權的侵犯。
“我有錢出錢,就可以肆意玩弄,以滿足自己的X慾望。”
作為嫖客,享有很高的掌控權,但性交易者在被當作物品出售時,往往得不到尊重甚至是虐待。
就跟代孕的邏輯一樣,都是買賣,孕母會出賣自己的子宮,但多數並非自願,除了少數真心的。
人的本能是繁衍,但男女要因此付出的代價其實是截然不同的。
十月懷胎的過程十分艱辛,高利潤下是沉積的人命和血淚。
這樣的本質就決定,這就是一種性剝削。
在法律上,活人的整個身體都不得視為“物”,不可參與有償的經濟法律活動、不得轉讓或買賣。
當人走在街上,就已被視為他人金錢的來源,引來無數垂涎的眼光,還談何安全感?
重要的是,還容易傳播疾病,不利於身體健康。
這也是為何在法律、道德層面,我們不留餘力禁止嫖娼。
而解決需求可以有多種方式,為何只能用這樣的侵犯人權的事情?
李雲迪從小就是音樂神童,不僅有才有顏,在國際上更是獲獎無數。
名聲跟朗朗不相上下,可謂意氣風發。
短短數日後,此前自詡的高質量男性就翻車了。
一旦毀掉人設,就算造詣再高,也彈不盡悲傷。
作為公眾人物,嫖娼被抓,錯了就錯了,就算在外國也是同樣身敗名裂。
隨著鋼琴王子李雲迪被抓,10月22日,央視網發表題為《李雲迪跌落神壇完全是自作孽》的一文。
視國法為無物的明星大腕們該敲響警鐘:
“顏值不是違法擋箭牌,才藝也不是胡來的護身符,
遵紀守法是做人的底線。
敢於突破底線,挑戰國法和公德,就是自作孽不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