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以什麼標準看《芳華》這個電影

電影《芳華》開拍到上映到撤檔到再上映一直很熱。這是導演馮小剛的價值,否則導演自己也說,文藝片能這樣不容易。其實,商業片到《芳華》這樣也不容易。

馮小剛的電影從《一九四二》到《我不是潘金蓮》再到《芳華》,我覺得更多地依靠內心,像馮導演說的一樣,他終於為自己拍了。

我們以什麼標準看《芳華》這個電影

這很感人,同時這句話也是說,以自己的絕對標準拍電影。我不知道他這個標準是啥,因為從他賀歲片時期的作品看不到。還好在很多大導演作品崩坍時,馮小剛以他的作品在提出“不一樣”的標準。

我覺得《芳華》的表達欲一直撐著。其實能從敘事和片段的結構上感覺到,主創們都感動得一塌糊塗。

有情懷可以散播,但它真是商業電影的路線。

首先,我不覺得,有情懷就不是商業電影,也不覺得商業電影就得沒情懷、搶錢,就是壞,就可以不真摯。

其實這麼分類也不好。

我們以什麼標準看《芳華》這個電影

這個電影是拍給誰看的?這是商業電影人考量的。我看《芳華》可能是給大眾看的。至少,我覺得馮小剛訪談中提到的“贖罪”遠沒有達到,不是鏡頭、美術、技術層面,恰恰這些層面他們這批導演都做得很好,主要是影像語言相對於《我不是潘金蓮》(這個接近作者電影)又返回了馮小剛的早期風格。

只不過,是事是真有體驗,念念不忘。看的時候,我覺得劉峰就是導演視角的化身,穗子也就是旁白,是編劇化身。這一方面說明,作品走了心,一方面也說明,陷入了自我表達。

任何個人表達都是藝術的,藝術和大眾不可否認有一條界限,這個必須承認。不考慮受眾,就拍自己想拍的;太考慮受眾就拍大眾愛看的;在這部電影裡有一個誰選擇誰的問題。

我覺得,電影呈現出來的效果,就有這個問題。

我們以什麼標準看《芳華》這個電影

還有一個想法是,《芳華》裡的劉峰,很接近《比利·林恩的中場戰事》裡的林恩,一個活雷鋒,一個英雄。劉峰在活雷鋒的面具下連愛情都那麼壓抑,最後還是離開;林恩也一樣,很碰巧他也在啦啦隊邂逅了自己喜歡的女孩,然後走向了某個“名分”必然的歸處。

可見這個事也不是那個年代特有。

我們以什麼標準看這個電影?我所說的“電影”肯定是基於藝術這個範疇內的,離開這個範疇很多東西就沒法談了,或者說這是一個不成標準的標準——絕對標準和相對標準。

我想說它戰爭電影的那部分,其實它本質上是一部青春片。然而在我們的狀況下,我們拍戰爭到底能拍到什麼?

戰爭片標準,我舉個例子——1997年,義大利有一部電影叫《劫後餘生》,也是戰爭後遺症的故事,改編自猶太作家普利莫·萊維(Primo Levi)1963年出版的自傳體小說。作者在集中營裡待了十一個月零三天。1945年1月27日,苦難看似結束了,其實開始於這些人內心的苦難一直在繼續。

《芳華》也是想說這點事,繞來繞去,回到內心的苦難。

內心的苦難,我估計是解決不了的——1987年,小說作者萊維跳樓自盡,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埃利·維瑟爾聽到這個訊息十分平靜,因為同樣的奧斯維辛記憶在他身上也仍在起作用,他說:“早在四十年前的奧斯維新時代,萊維已死。”

至於《芳華》,我判斷馮導演可能是使勁想做個氣質電影,也就是導演要把什麼想法裝進小說故事這個筐。

我們以什麼標準看《芳華》這個電影

既然,拍的是記憶,也就無所謂主線連貫;拍的是時代,也就無所謂人物形象突出;拍的是青春,也就無所謂性意識蔓延;拍的是內心壓抑不住的感情,也就無所謂煽情。

這些是毛病?其實都可以解釋,不可以解釋的是,視角錯亂與情感充沛的平衡。我能看到很多觀眾在哭,青春只剩下淚水了麼?還是我們被純個人的描述所矇蔽?

我們總能理解出於某種原因,什麼能說什麼不能說。但這個“曖昧”我覺得特別有風險。因為觀眾是幾千萬觀眾,他們看到的東西會影響他們對那個時代的想象。電影作為一個認識那個時代的視窗,還是有責任。所以,高階的電影會直指人性, 這個比逝去的時代更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