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媽媽生氣時都會
大吼大叫,
吼完之後又會後悔不已,但下一次還是會忍不住,如此迴圈令媽媽們非常苦惱——不吼叫實在憋得難受,甚至會憋出病來;自己彷彿就是沒有修煉成為“和善、溫柔媽媽”的潛質,至少短時間內沒有;吼叫又會對孩子造成負面影響,真是左右為難!
其實,我們必須承認的是,
人都是會生氣的,不必為此感到慚愧和後悔。
重要的是,
憤怒的表達方式是否恰當。
如果不顧一切地發洩,砸東西、大吼大叫、罵人,攻擊孩子的人格和人品,既達不到教養的效果,還會讓孩子有樣學樣。
怎樣讓自己能夠發洩怒氣不壓抑,又能不傷害娃,甚至還能震懾孩子呢?
今天給大家介紹來自親子溝通經典書——
《孩子,把你的手給我》中的
一種簡單方法。
第一步,用人稱代詞“我”給情緒進行定義。
我們以收拾玩具為例。看到孩子把玩具弄得滿客廳都是,卻沒有收拾,你很生氣。這時,你可以說
,我討厭這樣/我討厭滿地都是玩具/我生氣了!
這樣可以提醒孩子玩具該收拾了。【其實,這裡還有一種表達:“
我看到滿地都是玩具”。這也是
提醒孩子收拾玩具,孩子也一定能夠知道這句話背後的意思,有時候,僅僅只是這句話,孩子就會去收拾了。】
二、加強憤怒的程度。
如果這時孩子還是無動於衷。
你就加強語氣,表達更強烈的憤怒。
我很生氣!
我非常生氣!
我快氣炸了!!
看到媽媽快要爆炸了,我相信很多小朋友已經開始動手收拾玩具了!
三、解釋憤怒的原因。
如果進行了前兩步孩子還是沒有行動,那你就得進入第三步,
用生氣的語氣解釋憤怒的原因,以及我們希望的行為。
比如,
每次我看到玩具丟得滿地都是,我就想把他們全部丟到外面去。我希望你玩好之後能夠主動八它們好好地收拾到該放的地方去,你卻沒有這樣做!
按照這“三步”來表達憤怒,其好處是什麼?
既表達了父母的怒氣(不至於達到大吼大叫的激烈程度),又沒有傷害孩子,同時也向孩子做出正確、安全地表達怒氣(不用吼叫,也不用傷害他人)的示範。
你覺得這樣的方式,會對你家娃有效嗎?歡迎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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