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究竟應該怎樣“發脾氣”?

“發脾氣”是否就是“發怒”?

我的回答是否定的。對於“發脾氣”,我並不反對,我甚至認為,適時的發脾氣不啻為功德一件。但我堅決反對“發怒”,因為我本身就是一個性子比較急的人,但是又囿於種種制約,只要動怒,就常常陷入悔恨之中,悔恨自己打破了清規戒律,突破了自我限制。這首當其衝的限制就是自我修養的要求——歲月靜好,優雅的老去,無不是自我的修養所換來的福報。其次便是養生的需要。動怒直接傷害重要臟器,打破機體五行平衡,助生病痛。當然還有避免得罪他人以遭致不必要的仇恨和報復的考量。管理好自己的情緒,關係到個人身心的健康,進而影響到家庭的和睦和社會的和諧。所以,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

但是,我們在追求和氣、和睦、和諧的過程中是否仍應守住某種底線呢?

我們究竟應該怎樣“發脾氣”?

對於突破底線的行為我們要及時說“不”!

面對突破底線的行為時,我認為可以“發脾氣”。我們可以想象一下,在家庭中,如果孩子要求過多的糖果,為了不讓他們哭鬧,我們是否會不斷滿足他們的要求?在團隊中,如果有人一再把自己的責任推到別人身上,我們是否依舊會忍氣吞聲?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在我們的社會里,弱者必然遭受凌辱,違法必然被縱容,表面的一團和氣之下,早已暗流湧動。所以,“和”是有底線的。那麼這條底線是什麼呢?

什麼才是底線?

子曰:“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可見,孔子給“和”設定的底線便是“禮”。孔子生活的年代,諸侯合縱連橫,表面在尊天子的大旗之下和睦融洽,私下卻你爭我奪,爾虞我詐,早已把親親、尊尊、君臣、父子的禮法拋諸腦後,所以戰亂連連,征伐不斷。孔子所說作為底線的“禮”在本質上是倫理關係的有序運作。首先是“名分”——在家庭中,長輩和晚輩,丈夫和妻子,兄、弟、姐、妹之間,都應各自有各自的位置,各自有各自的言行規範;在團隊中,大領導和各部門領導以及普通員工都應該各有各的位置,各有各的職能規定,上孝悌,則民不倍,故舊不遺,則民不偷。對於我們現實生活來說,我們是否明確了自己的社會定位?——在家庭中,我們是父親同時也是兒子,是丈夫;在團隊中,我們是領導同時又是下屬,只有明確自己的身份才能明確自己的職責,做自己應該做的事,用適合自己身份的方式去待人接物。

其次是“禮貌”——禮貌反映著我們對自我和他人身份的認同,反映出我們對社會分工與合作的尊重。我是社會這個有機體的一個細胞,我有我的偉大,因為我有我的作用;我也有我的卑微,因為除了我還有不計其數的細胞,而且除了細胞之外還有組織,還有器官,還有系統……正因為我尊重自己被賦予的這個角色,也尊重他人的角色,所以要想使我的作用最大化的發揮,我要和諧的與其他角色互動,而保障和諧互動的便是禮貌。子曰:“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所以,對於為老不尊、以下犯上、出言不遜、違法亂紀等所有違背“禮”的事情,我們可以,甚至應該“發脾氣”。

怎樣“發脾氣”才有藝術感?

“發脾氣”是一門藝術,它並非真正的去動怒,而只是一種形似動怒的方式,不動肝火,不損肺氣,雖然言辭激烈,但全在我們理智的掌控之下。我們借用這種形式去警告對方,告誡對方已經觸及到了底線,以促使他們趕緊做出調整。恰當時機、恰到好處發出這種“脾氣”,破壞“和”的因素才能被及時糾正,“和”的狀態才能長久的存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