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這幾十個國家不允許粽子入境,郵寄、攜帶都不行

2019-06-05 16:07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通訊員 鄭鋒 記者 羅亞妮

“端午”將至粽葉飄香,台州海關提醒,出境旅遊一定不要帶粽子!

記者從台州海關了解到,未經檢疫入境的肉粽、火腿粽、蛋黃粽等,存在傳帶禽流感、口蹄疫及其他檢疫性疫病的風險,而且攜帶、郵寄的粽子經過長時間旅程易發生變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1712號公告)的規定,(生或熟)肉類(含臟器類)及其製品、蛋及其製品等屬於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物的範疇。據此,諸如肉粽、火腿粽、蛋黃粽等,不可攜帶、郵寄入境。

注意!這幾十個國家不允許粽子入境,郵寄、攜帶都不行

除了我國對粽子入境有要求之外,其它不少國家和地區對入境粽子也有不同限制。禁止各類粽子攜帶、郵寄入境的國家和地區有:德國、法國、西班牙、瑞士、丹麥、印度、印度尼西亞、巴西、卡達、俄羅斯、沙烏地阿拉伯、匈牙利、比利時、烏拉圭、捷克、韓國、愛沙尼亞、緬甸、菲律賓、墨西哥、剛果、中國臺灣等;禁止含有肉餡、蛋黃成分粽子攜帶、郵寄入境的國家有:澳大利亞、紐西蘭、英國、美國、加拿大、日本等。

注意!這幾十個國家不允許粽子入境,郵寄、攜帶都不行

另外按照《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的補充規定》(公通字〔2017〕12號)的規定,一年內攜帶或者寄遞《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所列物品進境逃避檢疫兩次以上,應予以立案追訴。

因此,台州海關提醒廣大市民:在攜帶、郵寄粽子出入境前,應瞭解目的地國家和地區的相關檢疫要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甚至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