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鵝有品牌特權?消費者面前沒有特例!

商品有質量問題可以退換是所有商家、消費者心知肚明的。同時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產品不符合要求的是可以退、換、修的。也就說,無論從情理還是法理來說,商品出現質量問題進行退換貨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而這也是中國消費者已經習以為常了三四十年的“三包法”。

但是最近火遍全球的加拿大鵝卻明目張膽的對客戶說了個“不”。

加拿大鵝有品牌特權?消費者面前沒有特例!

這事還得從十月末說起,上海賈女士線上下專賣店買了件價值11400的羽絨服,回家拆開發現有質量問題,回店內找商家協商退貨,不但不能退,對方還指著門口的告示貼明確表示:除非相關法律另有規定,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貨品均不得退款。

而在全球其餘加拿大鵝專賣店,是支援30天退換貨的。

這事仔細看來就有些蹊蹺,全球30天可退,中國就不能退?為什麼?是加拿大鵝賣的太好了?還是對方對自己的定位出現了偏差?還是覺得中國人比較好欺負?

針對這一事件,上海消保委第一時間約談了加拿大鵝相關負責人,但是知道12月2日18時,加拿大鵝依然使用原更換條款,拒不更改。在網上熱度持續升高,部分網友聲援抵制時,才回應大家,稱條款是大家誤讀,原文中的除非和另是雙重否定,本意是可以退的。

加拿大鵝有品牌特權?消費者面前沒有特例!

這個就很有意思了,“除非”意味著否定不假,“另”也的確是在做反向選擇。但是負負得正的道理我們還是懂的,難道雙重否定不就是肯定麼?這句話翻譯過來不就是“相關法律規定,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貨品均不得退款”麼?在這玩什麼文字遊戲?

再看看其對約談積極主動,約談結束無動於衷,玩著文字遊戲將消費者當蒙童戲耍,可謂是姿態高高,當面一套背後一套。

追溯其根源,無外乎是最近幾年銷量爆火,認為國內市場對其有依賴性,同時針對的客群屬於高階客群,為了維護其所謂的高階定位,於是故意擺出一副優越的臉孔高高在上。只是對方忽視了最初的姿態是為了迎合客戶,但是當姿態變成了態度,那麼其必將收到嚴厲的教訓。

加拿大鵝有品牌特權?消費者面前沒有特例!

在改革開放剛開始的那二十年,我們的確是剛步入全球市場這個大家庭,初生的紅色共和國在席捲全球近一個世紀的資本主義為導向的全球村裡的確是貧窮、落後而又略顯自卑。因此洋品牌透過國人的盲目品牌崇拜和炫耀性、攀比式消費一路爆火,只要懸掛外文字母產地來自發達地區,就能在國內賺的盆滿缽滿,還不耽誤對方對中國消費者歧視性政策,一如當年的三星NOTE7爆炸售後,一如之前的賓士事件,也包括這次的加拿大鵝事件。

但隨著近5年來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國民品牌在世界開花結果,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開始理性消費,並且對國貨的熱愛甚至超過了洋品牌。籠罩在洋品牌身上的光環逐漸散去,商品迴歸到最初的本質。

我們的運動服不在只有耐克阿迪,李寧安踏鴻星爾克也是世界巨頭。汽車也不是隻有BBA,奢華的紅旗一樣支撐起了國貨的脊樑。更不用提海信海爾等家電巨頭。縱使是這次的加拿大鵝,我們也有波司登橫掃全球,登頂羽絨服行業巔峰。

因此,做不好產品質量,服務不到位,必將會被消費者拋棄。畢竟我們已經進入了追求放心消費、美好生活的新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