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宗規定“娶妻不娶同姓”, 古人的規矩, 為何現在逐漸失效了?

婚姻對於個人而言是大事,對於社會而言也是大事,因為這意味著勞動力的多少,其中引申出來的相關問題也都影響著社會的發展。

古代的婚姻制度和現代的婚姻制度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也有著很多不同的地方。比如古人的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現代人卻主張婚姻自由。

又或者古代社會表哥表妹結婚的情況很常見,比如著名的詩人陸游和他的妻子唐琬。

然而現代社會明令禁止近親結婚,古代常見的婚姻制度還有“七出”和“三不去”,這些制度都有好有壞,並非完全是糟粕,也有值得學習的地方。

老祖宗規定“娶妻不娶同姓”, 古人的規矩, 為何現在逐漸失效了?

關於古代的婚姻制度,還有一句話叫“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也就是說古代禁止相同姓氏的男女結婚。

為什麼古代會有這個奇怪的規定呢?為什麼這種規定,在現代社會已經被無視了呢?

一、同姓結婚不宜繁衍後代

“同姓不婚”是先秦時期重要的宗法制度,起初有著嚴格的姓氏制度,用以標誌血統來源和氏族歸屬。

而在春秋戰國時期,世系已經開始混亂,但是人們依舊重視“同姓不婚”的規定。因為古人從大量的生活經驗中發現,同姓的人成婚之後不宜繁衍後代。

老祖宗規定“娶妻不娶同姓”, 古人的規矩, 為何現在逐漸失效了?

因為同姓就意味著有著同一個祖先,也就是說兩人之間有著比較近的血緣關係。這樣生下的後代身體就比較虛弱,還可能患上一些罕見的疾病,孩子很難存活,就類似於現在近親不能結婚的原理。

當時很多國家都有這樣的規定,可見這樣的制度,在古代就是婚姻極為重要的準則。

《國語》中寫道“男女同姓,其生不蕃”;鄭國的國相子產也曾規定同姓的人不能成婚;晉國的司空季子也曾說“異德合姓”。

男女不僅要異姓,還要是異族的異姓,這樣才能夠促進社會的發展和穩定,才能夠使家族變得更為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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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姓氏的發展與演變

要想弄清楚這種制度的來源,最重要的就是弄清楚姓氏的發展過程。《春秋》中共有22個姓,這些姓代表的都是分封的小國,即這些姓其實是國姓。

最初的姓和女性有關,比如“姒為夏姓,姬為周姓”等等。直到戰國時期,由於大大小小的戰亂使得諸侯國更迭速度加快,很多大國兼併小國,小國就面臨著滅亡的危險。

漸漸的人們便以“氏”作為姓,異姓的原因不單是因為沒有同一個祖先,有時候即使存在同一個祖先,但是由於居住地不同,也會出現異姓的情況。

老祖宗規定“娶妻不娶同姓”, 古人的規矩, 為何現在逐漸失效了?

因為“以氏為姓”這種情況的出現,春秋時候的姓氏已經有原來的22個,發展到百餘個之多,再加上人口不斷增多,姓氏制度就顯得愈加混亂。

直到秦始皇時期,“姓”和“氏”就不再有嚴格的區分,逐漸混用起來。因此姓氏合用之後,“同姓不婚”的制度也就逐漸被淡化。

比如秦始皇的母親是趙國人,而父親莊襄王是秦國人,兩國原本有著同一個祖先。若是按照“同姓不婚”的制度,原本是不能通婚的,然而兩個人最終結合成夫妻,就是因為姓氏合用的制度,淡化了“同姓不婚”的這種觀念。

老祖宗規定“娶妻不娶同姓”, 古人的規矩, 為何現在逐漸失效了?

三、“同姓不婚”為何在現代逐漸消失?

其實從“姓”和“氏”的發展過程來看,我們就能得到想要的答案。姓”和“氏”,原本是用來區分血緣關係和宗族關係。但是隨著人口的增多,以及“姓”的個數的增多,姓和氏就逐漸變得混亂起來。再到後來要嚴格遵守“同姓不婚”的制度,就顯得特別困難。

現代社會我國人口已經有14億,姓氏的個數總共也有上萬個,所以在按照“同姓不婚”的制度來結婚已經沒有意義。

這種制度,逐漸演變成為我們現代的禁止近親結婚,其實兩者的本質都一樣。都是為了提高後代的存活率,從而促進社會的發展,為社會提供足夠的勞動力。

老祖宗規定“娶妻不娶同姓”, 古人的規矩, 為何現在逐漸失效了?

結語

古代人的婚姻向來都不是以兩情相悅為基礎,尤其是很多女性的婚姻,就是家人的政治籌碼。無論是公主還是平民家的女兒,都逃不出這樣的命運。

這樣的婚姻制度一方面是方便繁衍後代,另一方面就是為了鞏固家族的權力,使得自己的家族立於不敗之地。古代的公主很多都逃不過和親的命運,仔細想來不也是同樣的道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