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源城區鴻達五金電子廠未獲批擅自生產被罰20萬

河源市源城區鴻達五金電子廠未獲批擅自生產被罰20萬

根據河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示的資訊顯示,河源市源城區鴻達五金電子廠因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至今仍未透過環境保護竣工驗收及投入生產 違反了《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被處罰。

《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專案,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經查,2021年9月27日,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該工廠進行了執法檢查,發現該工廠生產裝置及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均已建成,現場存放有原輔材料、生產邊角料及成品,經調查獲知該工廠建設專案於2018年6月建成並投入生產,但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至今仍未透過環境保護竣工驗收。

上述事實,有1。河源市生態環境局源城分局對河源市源城區鴻達五金電子廠現場檢查(勘察)筆錄一份(2021年9月27日);2。現場檢查照片四份(2021年9月27日);3。河源市生態環境局源城分局對河源市源城區鴻達五金電子廠廠長***調查詢問筆錄一份(2021年9月28日); 4。河源市源城區鴻達五金電子廠營業執照影印件一份; 5。河源市源城區鴻達五金電子廠經營者戴發章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6。河源市源城區鴻達五金電子廠廠長***身份證影印件一份7。河源市源城區鴻達五金電子廠對廠長***授權委託書一份; 8。關於河源市源城區鴻達五金電子廠年產1億粒無汞鹼錳紐扣電池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覆(河環源建〔2018〕17號); 9。關於河源市源城區鴻達五金電子廠年產3。6億粒無汞鹼錳紐扣電池變更專案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覆(河環源建〔2020〕11號);10。河源市源城區鴻達五金電子廠2021年以來生產明細表; 11。河源市源城區鴻達五金電子廠2021年購銷合同兩份為證。

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相關規定,構成了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至今仍未透過環境保護竣工驗收及投入生產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和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河源市生態環境局於2021年9月30日向該工廠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河環源聽告字﹝2021﹞3號),告知該工廠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並明確告知該工廠有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該工廠在法定期限內未向河源市生態環境局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意見,現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已審查終結。

根據《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建設專案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中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結合該工廠的違法實際情況,經河源市生態環境局源城分局行政處罰案件審理委員會表決,決定對該工廠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罰款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

根據企查查官方瞭解的資訊顯示,河源市源城區鴻達五金電子廠成立於2009年03月24日,註冊地位於河源市源城區龍嶺工業園龍嶺二路(廠房B)一樓,法定代表人為戴發章。經營範圍包括五金電子加工、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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