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見只能被理解,不能被消除?讀《偏見》

《傲慢與偏見》(Pride and Prejudice)是英國女小說家簡·奧斯汀創作的長篇小說,問世這麼多年,被改編最好看的影視版,我認為是2005年凱拉·奈特利主演的那個電影版。

這凱拉·奈特利是何許人也?就是《加勒比海盜》的那個女主角。為什麼覺得這個版本好呢?核心原因就是因為女主角好看啊!因為《加勒比海盜》的成功,我也會將好感投射到主角的其他作品上,咱們可以姑且認為這種一種“光環效應”。

那麼,我的這種觀點是否算“偏見”呢?如果從【Prejudice】的【 Pre+judice】,也就是“預先裁決”看,這不算。而且,“偏見”的定義往往強調的是“對某一個人或團體所持有的一種不公平、不合理的消極否定的態度”。

於是,我有時會很好奇這個定義衍生出的細節,有誰能裁決【公平】和【合理】呢?

其實關於【偏見】,出版於1954年、由大佬奧爾波特撰寫的《偏見的本質》已經從原理部分做了足夠深度的解析,書中關於【偏見】的定義——“

對屬於某群體的個體持有一種厭惡或敵對的態度,僅僅因為他屬於該群體,就被推定具有人們歸於該群體的那些令人反感的特性

” ,這似乎有點繞口,如果從機率論的角度看,可以粗暴理解為,誇大了某樣本的特徵,以至於認為樣本中的所有個體均具備樣本特徵。

地域歧視、種族歧視、性別歧視等各種歧視由來已久、蔓延全球,雖然每隔一段時間總會有個人或組織大聲呼籲,但想想所有歧視的心理學、社會學根源,就知道“

偏見只能被理解,不能被消除

”。

就以江蘇為例,蘇南與蘇北因為經濟發展不平衡,會引發“人口虹吸現象”,有錢或沒錢的人會基於各種原因來到綜合實力更強的城市,那麼,在城市發展速度滯後於人口流入速度的前提下,必然會引發各種社會問題。

最明顯的,就是本地人對非本地人的歧視。那麼,這種歧視就是毫無緣由的嗎?非本地人這個群體中的少數因為素養不夠、知識水平低等原因引發大眾厭惡的言行舉止,造成【非本地人】這個群體被貼上【標籤】——

這種現象,真的是可以消除的嗎?

跳轉到國外,可能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種族歧視,白種人歧視黑種人、亞裔、拉丁裔和原住民。最近一段時間鬧的比較大的自然是“弗洛伊德之死”。

以我個人之見,當代我們能看到的各種外國新聞,能接觸到的是否是【事件的全貌】是個很存疑的問題,而且,大多數外國新聞也真的只是“新聞”——知曉與否並不影響個人生活。

當然,所有的【資訊】本身屬於媒介,我們可以透過畫面、文字等去“揣摩”另一個維度的零零總總——比如,這本由美國人珍妮弗·埃伯哈特博士(Dr。 Jennifer Eberhardt)所著的《偏見》一書。

珍妮弗是位黑人,且是世界知名心理學家,斯坦福大學心理學教授,美國兩院院士,但《偏見》涉及心理學部分的原理闡述並不多,全書更多的是案例,很多案例觸目驚心——書中提及,作為斯坦福大學教授和哈佛大學博士畢業生的她,曾在博士畢業典禮的前一晚被無故抓進監獄。

這說明,即使標榜“全球最重視人權”的美國,擁有相對顯赫的社會、經濟地位的個體,也並不能保證自身遭遇種族主義的侵害。

坦率地講,由於《偏見》全書都是關於“偏見的案例”,同時,由於作者在書中也沒有提出她認為的【解決方法】,作為國內讀者,閱讀此書可能只是知曉“黑人在美國遭遇過哪些歧視”,【啟發性】並不明顯。

從經濟學和社會學的角度看,只要人與人之間的素養、學識、社會地位等存在差異,偏見(歧視)就必然存在,《偏見》在美國的出版能從根本上緩解種族主義的侵害性嗎?我認為不會。同時,政客們倒會以此書(和書中的案例)作為工具,來為自己謀利——沒準兒他們自己就是不漏聲色的種族主義者。

總的來說,如果是一位想要了解美國種族主義現狀或者需要為論文尋找素材(參考資料)的讀者,《偏見》這本書真的挺適合仔細閱讀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