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萬存銀行5年,僅剩了33元,兩次起訴銀行都敗訴,錢在哪?

我國的人民大多數都喜歡把錢存起來,覺得這是一個好習慣,因為存下來的錢不僅能夠以備不時之需,還能夠用來賺錢,所以很多人也覺得這是很不錯的選擇。根據中央銀行發出的資料表明,到2021年八月底,我國全民的存款總額達到了233萬億元,這是一個很龐大的數字了。由此可以看出,我國人民是真的喜歡存錢。

把錢存在銀行裡,不僅可以獲得一筆利息,還可以保障財產的安全,因為現在的銀行還是比較靠譜,沒有多少會倒閉。但令人驚訝的就是就算銀行很安全,還是出現問題,銀行不倒閉,也並不是意味著銀行裡面的財產是安全的。1900萬存銀行5年,僅剩了33元,兩次起訴銀行都敗訴,錢在哪?

1900萬存銀行5年,僅剩了33元,兩次起訴銀行都敗訴,錢在哪?

在以前,就出現過將錢存進銀行,但幾年後錢不僅沒變多,還變少了的情況。而且存款人把銀行告了以後,結果卻不理想,是的,原告敗訴了。事情是這樣的,一個在海外經商的商人胡先生,用其妻子的名義在中國農業銀行的一個支行新開了一個賬戶,並在裡面存下1900萬元的鉅額存款。

但後來,由於國外生意繁忙,胡先生就將銀行卡交給銀行員工管理,但兩人只進行了口頭上的交易,讓葉某為胡先生管理好財產。於是,葉某就理所當然的知道了胡先生的賬號和密碼,要知道這樣的操作確實是不恰當的,確實後來出事了。

1900萬存銀行5年,僅剩了33元,兩次起訴銀行都敗訴,錢在哪?

後來,胡先生想要把賬戶裡面的錢取出來,用做生意投資,但告知葉某以後,卻遲遲不見葉某給錢,甚至聯絡葉某幾次後,就不能再和葉某聯絡了。胡先生這才感到不對勁,他去銀行查賬戶裡的錢時,發現只有三十多萬的存款了,而這時,已經是他把賬戶交給葉某五年後了。

那麼這些錢究竟去哪了?其實就是葉某把這些錢取出來之後,用來投資了,但次次都失敗了,這就屬於挪用私款了。最後,胡先生不得不報警,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最後將葉某抓住,並處以十五年的刑。

1900萬存銀行5年,僅剩了33元,兩次起訴銀行都敗訴,錢在哪?

按道理說,葉某是應該償還胡先生的錢的,但葉某隻是銀行裡普普通通的一個員工,他的工資根本不可能用來償還胡先生的錢,而且在坐牢之後更沒能力了。所以,胡先生並沒有得到應該得到的補償。

這個時候,胡先生就覺得畢竟葉某是銀行的員工,銀行肯定有義務償還葉某欠下的錢。但就是在胡先生的妻子葉女士起訴銀行以後,卻被駁回了,不僅一審被駁回,二審也不能夠正常進行。到了這裡,很多人就表示很不理解。

1900萬存銀行5年,僅剩了33元,兩次起訴銀行都敗訴,錢在哪?

對此,律師也表示沒有什麼問題,因為銀行是真的沒有責任,胡先生和葉某之間的口頭交易,並沒有經過銀行的插手,是胡先生自己把賬號和密碼交給葉某的,這種屬於委託或者是代理的關係,是屬於葉某和胡先生之間的交易。

所以,葉某對胡先生的財產進行轉賬或者取出,不算是違規的。而且這些錢,是葉某一個人操作的,和銀行沒有關係,銀行並沒有經手這些錢。所以才給出銀行無需承擔其他後果的決定。

1900萬存銀行5年,僅剩了33元,兩次起訴銀行都敗訴,錢在哪?

這樣一來,胡先生的境遇確實是困難,相信很多人都覺得很可惜,畢竟將近2000萬,可不是一個小數字。要不回來,對胡先生的打擊肯定很大,所以我們在知道這個事例之後,應該吸取教訓。

這也提醒我們,不僅要對銀行的員工有戒心,還要對銀行的規定熟悉,不能夠將自己的利息至於危險的境地。所以,萬事都應該要留有一個心眼,這樣才能夠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