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虎”色變? 建議禁止未成年人網遊可行?

目前的現狀是,18歲以下未成年人只能在休息玩遊戲,並且每天只能玩1小時,但真正的實施效果貌似不怎麼理想。

在現實生活中,仍然能看到許多穿著校服揹著書包的學生,拿著手機坐在路邊涼亭裡三五成群玩遊戲。其中,很多學生都是拿著家長資訊(多是爺爺、奶奶輩的身份資訊)去註冊遊戲賬號,在一些電商平臺上甚至還出現了以有償形式幫忙註冊賬號的惡劣現象。

談“虎”色變? 建議禁止未成年人網遊可行?

在管制效果方面,單純以身份資訊驗證的方式只是表面功夫,只有在每次登陸游戲時以人臉識別、指紋識別等多重方式進行驗證,才可能會有一點效果,但想讓遊戲廠商做到這點實屬不易。

其實對於未成年人沉迷網遊的問題,除了在遊戲上要加強驗證力度外,更重要的是網學生家長的輔助指導作用,要努力去尋找孩子的愛好、樂趣點,從而充實其業餘生活,才具有本質上的意義。

談“虎”色變? 建議禁止未成年人網遊可行?

禁止未成年人網遊這種“一刀切”的做法,非但不能緩解甚至解決“未成年人沉迷網遊”現狀,還會激化矛盾,促使這一亂象的反彈、惡化。

不然今天是遊戲,明天是電影,後天是小說,大後天是遊樂園,這就管不過來了,不能有一個禁一個。教育的問題,不能轉嫁給其它方面,要靠家長和老師的正確引導。

讓孩子對遊戲有正確認知,對時間規劃心中有數,對眼部和心理健康重視。

最嚴防沉迷之下,還是問題不斷,下一步又該如何呢?禁了網遊還可以玩單機,可以玩遊戲機,可以抽菸喝酒,可以打架猥褻,這是人的問題,不是工具的問題。

未成年人也應該有一定的娛樂、休閒時間,網遊不是洪水猛獸,更不存在所謂的“網癮”,玩超級瑪麗打魂鬥羅的父輩,打魔獸玩俠盜的我們,今天也沒變成壞人。我們應該理性判斷後,加以理性引導,網遊對於未成年人來說,並非百害而無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