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收到兩個二審維持原判的結果。
這種結果讓人非常的鬱悶,因為既然當事人選擇上訴,說明案件本身確實存在問題。
另外,作為一個專業刑辯律師,我們團隊所接受的二審刑事案件,幾乎每一個都是經過認真研究之後覺得有突破可能的。
如果經過初步判斷,覺得一點可能性沒有,大多數專業做刑事案件的律師都不會接受這種案件。
即便如此,連續兩個維持原判,讓人覺得確實難以接受。
當然這裡面也有可能是因為辯護律師的原因。
畢竟不是有人說過,絕沒有天衣無縫的指控,只有找不到辯護的律師。
既然結果不理想,那麼至少有一大部分的原因是因為律師沒有說服法官。
02
今天就說說上述兩個案件中的之一。
危險駕駛罪。
裡面在抽血的過程中問題蠻多:沒有當場封存,沒有讓嫌疑人簽字,沒有將血樣顛倒搖晃,再將血樣運輸到外地的過程中,也沒有保持在低溫狀態下儲存等等。
一審判處當事人一個月拘役,當事人上訴之後,控方也選擇了抗訴。
經過三五個月的審理,二審法院決定維持原判,既沒有支援上訴人的請求,更沒有答應控方的要求。
而是選擇了折中的方案。
實際上,選擇折中,則意味著案件本身的問題:如沒有問題,上訴人二審選擇不認罪,則之前認罪認罰的好處就不應該繼續享受,應該量刑更重。
目前,沒有量刑更重,說明二審法官也認為案件本身存在問題,只是不方便改為無罪罷了。
但是不改判無罪,實質上就是對法律的褻瀆,是對嫌疑人的不公平。
03
據記載,宋朝歐陽修的父親歐陽觀做判官時,經常獨自一人夜裡審案。
一次,夫人聽到他唉聲嘆氣,便問何故。
他回答道:這又是一樁被判死刑的案子,我想從案卷中給這個人找一線生機,卻總是找不到。
夫人問道:為犯死罪的人找生機,這能行得通嗎?
歐陽觀說:我盡力去找,又實在找不到,做到這步,死者和我就都沒有遺憾,我總是想方設法為判死罪的人尋找生路,而世上的官吏卻千方百計要置他們於死地,這實在可嘆。
他怕夫人不理解,又說:我不是想為那些真正該判死罪的人開脫,我是擔心有草菅人命或者誤判的事情發生,讓一些普通老百姓冤沉海底。
04
上面這個故事,其實是羅翔老師在刑法學講義裡面所講的。
羅陽老師在最後還講了另外一句話,更值得我們深思——
剛性法律也有柔軟的一面。
它不應是《悲慘世界》中沙威氏的非黑即白,執守“黑暗的正直”,而要體會人性的軟弱,慰藉被誤傷的心靈,帶給人們對正義與良善的盼望。
05
即便如此,我們仍然相信大多數人是崇尚正義和良善的。
因為唯有如此,我們的法治社會才會持續向前,不斷進步,最終達到無訟又無冤的彼岸。
郭沫若曾說:
一個人最傷心的事無過於良心的死滅,一個社會最傷心的現象無過於正義的淪亡!
九章刑辯創始人;安徽律師門戶網創始人;金亞太(亳州)律師事務所主任……
目標:窮二十年蠻力,救一百條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