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可能會致癌,你卻經常拿來裝東西~原來很多人都用錯了

TA可能會致癌,你卻經常拿來裝東西~原來很多人都用錯了

塑膠瓶幾乎家家都有,除了攢起來賣錢,這些塑膠瓶還會經常被拿來進行“廢物利用”。比如說用來分裝食用油、五穀雜糧等,如果塑膠瓶儲存不當、使用時間過長,很有可能會產生對人體有害的物質。

很多“圈友”說塑膠瓶底部標有“1”的瓶子是一次性的,如果重複使用,其中所含的塑化劑容易析出,導致身體中的DNA發生突變,甚至會增加某些癌症的發生風險。其實,“三角+數字”的標誌是美國塑膠工業協會制定的使用塑膠種類的標誌程式碼,可以讓塑膠的品種容易識別,回收的成本也會大幅度削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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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透明的礦泉水瓶底部會標有“1”的字樣,它的材質主要是“PET”,全稱是“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這種材質一般能耐熱至70℃左右,使用條件一般在-20℃至70℃左右,這種塑膠瓶不建議過度反覆使用,最好用一兩次就不要再用了,但很多家庭喜歡拿它來盛放食用油、調味料等等,並把它放置於灶臺邊,溫度較高,可能會帶來健康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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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塑化劑,其實就是生活中常說的增塑劑,把它加到硬塑膠中主要是為了增加彈性和耐用性。在塑化劑中使用最多的是“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DEHP)”。

對於塑化劑來說,只要符合世界各國對於塑化劑的使用量、殘留量以及遷移量的規定,它是允許用於食品包裝材料生產的。

那麼,塑化劑是否致癌呢?

世界衛生組織下屬的癌症研究中心將“DEHP”列為2B類致癌物質,“2B類致癌物”主要是指“對人可能致癌,但證據有限或不足的物質”。

雖然以DEHP為代表的塑化劑,的確有可能在某些條件下,會從一些塑膠製品中遷移到食物中而最終進入人體,但DEHP在食品包裝中的使用是有嚴格限定的,其遷移量並不會達到對人體產生傷害的劑量,另外其對人體的致癌性本身證據不足。所以,“塑化劑致癌”還需要科學看待。

塑膠製品安全使用法則

礦泉水瓶:可以裝油,不要裝酒

不少人把礦泉水瓶當做百搭容器,用來裝酒、油等。

● 塑膠瓶用來裝油不會有太大危險,但不能放在過熱的地方,比如灶臺邊,且需要定期更換。

● 酒類最好不要裝在塑膠瓶裡,因為酒精會溶解塑膠。

塑膠容器:選無異味、無黑點的

購買塑膠容器等製品時,聞聞是否有焦味,看看是否有焦黑點。如果有,基本可確認是用回收廢料做的,尤其是食品包裝等接觸食品或人體的,儘量少用。

塑膠袋:選表面光滑、聲音脆的

日常用的塑膠袋有兩種材質最常見,分別是PVC(3號)和PE(4號)材質。

● PVC(3號):摸起來發黏發澀,用手抖動聲音小而悶,儘量不要接觸食品。

● PE(4號):摸起來較潤滑,有韌性,抖動時聲音發脆,接觸各類食品的安全性較高,但不適合高溫加熱,比如熱水、微波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