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推出的高薪養廉為何更加導致官員腐敗?

撰文|趙立波

縱觀歷史,宋代公務員工資水平可以說空前絕後。北宋實行官員高俸制,目的在於養廉。這在北宋皇帝及其有作為大臣們的心目中是十分明確的。宋太祖早在開寶年間就宣稱:“與其冗員而重費,不若省官以益俸。”此後,范仲淹、王安石等人都主張高薪養廉。如范仲淹說:“養賢之方,必先厚祿。厚祿然後可以責廉隅,安職業也。”從皇帝到政策推進的大臣們都同意這種頂層設計,宋代的高薪養廉從一開始施行的非常徹底。接下來這種高薪養廉為宋代繼任統治者們達成廣泛共識,在“富有多積”的財政充盈下,將這種“高薪養廉”制度繼續深度地推進了下去。

宋代推出的高薪養廉為何更加導致官員腐敗?

宋代官員

錯誤觀念推進下的高薪養廉頂層設計。

高薪養廉很早便是宋代推出防治腐敗的積極訊號,但是它徹底失敗的結局已經為後世所知。中國傳統封建政治體制,發展到了宋代已經積蓄了大量的經驗,歷代治國理政的典籍成果業已蔚為大觀,可以說,總結歷史,對照過去,繼續改造政治生態,進一步最佳化政治體制已經具備了大量條件。近代學者陳寅恪曾說:“華夏民族之文化,歷數千載之演進,造極於趙宋之世”。《金明館叢稿二編》有學者認為,宋仁宗時期,宋王朝的GDP佔當時全世界GDP的65%,綜合各個角度宋王朝在歷代王朝中確實經濟發達,文化繁榮,人民生活水平最高的繁榮鼎盛時期。

也因此,給高薪養廉制度帶來了極大的可操縱性。正如宋太宗所說:“廩祿之制,宜從優異,庶幾豐泰,責之廉隅。”(《宋史·職官志十一》因此,北宋從宋太祖至徽宗,都曾為百官養廉而不斷增俸。

據《宋史·職官志》的記載,宰相、樞密使一級的高官,每月俸錢三百千(即三百貫),春、冬服各綾二十匹、絹三十匹、綿百兩,祿粟月一百石;地方州縣官員,大縣(萬戶以上)縣令每月二十千,小縣縣令每月十二千,祿粟月五至三石。正俸之外,還有各種補貼,如茶、酒、廚料、薪、蒿、炭、鹽諸物以至餵馬的草料及隨身差役的衣糧、伙食費等,數量皆相當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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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官員

以宋朝的一品大員(宰相、樞密主官)為例,即使沒有爵位,其月薪也能達到300至400貫(《宋史》,職官志篇),是漢代的10倍,是清代的6倍。

有學者按照黃金為參照物計算,宋代的三百千,相當於人民幣二十萬元,無論換算是否極為精確,可以肯定的是,宋代的高工資水平是無需置疑的,宋朝大小官員錦衣玉食,生活奢華。這種“高薪養廉”在宋代就率先“試水”,時間不可謂不早,但宋代恰恰是中國歷史上最腐敗的朝代。造成這種局面,高薪養廉的錯誤頂層設計要負主要責任。

高薪養廉造成從政為享樂,出發點極其庸俗。

宋代初期,由於宋太祖對武將過度管控,間接造成了他過度依賴文臣,培植了龐大的文官系統,以此強化自我權力穩定,與此同時,親自立下了不殺文臣的誓約,成為既定國策。他曾對宰相說:“弊病如同鼠穴,如何能堵塞,只要除去其甚者就可以了。”雖然在此之前也曾說過:“若犯吾法,唯有劍耳”的豪言,加之對宰相趙普收受重禮的放縱,從最初在防治腐敗工作上就沒有打下好的風氣基礎。他曾親自對宰相趙普說“五代方鎮殘虐,民受其禍,朕今選儒臣幹事者百餘,分治大藩,縱皆貪濁,亦未及武臣一人也。”這種交底,為日後的北宋政壇肆意揮霍貪瀆埋下了巨大的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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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呂蒙正也曾跟宋太祖對答說:“小人的情偽,君子豈是不知,以大度寬容,事情就好辦了。”太祖、太宗依據這個“大度寬容”方針,逐漸形成了對官員的放縱。宋太宗進一步提高文臣待遇,確保他們都能過上榮華富貴的生活,並使“與士大夫共天下”成為一條不成文的規則,宋代文官因罪被處死的機率不到10%,大多數文臣犯罪後都一直處於“在路上”的狀態,時機轉變之後照樣官復原職,加官進爵,因此宋太宗自己曾總結說:“朕於士大夫無所負矣!”《續資治通鑑長編 卷二十四》

在宋代造成官員如“雪片般”蜂擁而來的重要原因就是所謂的“高薪養廉”,只要能夠當上宋代的公務員,就過上了吃盡穿絕的奢靡生活。由於高工資和高福利的聯動下,刺激了進一步貪瀆和對工作的不負責任。高薪沒有養廉的主要原因就在於官員給宋代“打工”的出發點極其庸俗而現實。宋仁宗時,高官宋祁點著華燈抱著歌姬們醉飲作樂,通宵達旦,窮奢極侈。他哥哥宋庠聽說後,派人提醒他說:“聽說你昨夜又是燒燈夜宴,縱情享樂,不知還記得某年在周學內吃鹹菜拌飯的事情嗎?”沒想到,宋庠派去的人回來把他弟弟宋祁的“當年在州學讀書受苦,就是為了做官享福”的“神回覆“帶了回來,弄得宋庠一時語塞,哭笑不得,原因是當時他弟弟的觀點確實代表了很多享受“高薪養廉”的宋代官僚的庸俗從政思想。

在宋代,“夜飲”成為極其時髦的高官腐敗現象。《宋史 寇準傳》明確記載說:“(寇)準少年富貴,性豪侈,喜劇飲,每宴賓客,多闔扉脫驂,家未嘗爇油燈,雖庖匽所在,必然炬燭。”以至於燃燈後的燭淚往往成堆,這種豪侈在當時來看已成為高階幕僚們的共同嗜好,由此引發種種吃請、比富,拉關係結朋黨的種種惡性迴圈。

以宋代最為著名和清廉的包拯為例,包拯年薪最高的時候,應該是在臨終前,他既是樞密副使,又是朝散大夫、給事中、上輕車都尉,同時還被封為東海郡開國侯,官品和爵位之高僅次於當朝宰相,所以這時候肯定是他一生中拿工資最高的時候。包拯的工資條是這樣的 “20856貫銅錢、2180石大米、180石小麥、10匹綾、34匹絹、2匹羅、100兩綿、15秤木炭、240捆柴禾、480捆乾草。”以上是史料中出現的距包拯任職開封府時間較近的物價資料。利用這組物價資料,我們可以把包拯每年的各項實物收入都換成錢,加起來大致是1022貫,加上20856貫貨幣收入,總共是21878貫。這就是包拯任職開封府時的年薪。按當時400文銅錢的購買力和現在250元人民幣的購買力是相仿的,鑑於資料精確問題,我們保守估計,包拯年薪最低不低於500萬元。清官包拯尚能有如此的工資水平,其餘那些高官除了“高薪養廉” 的那批錢財之外,加上各項“額外收入”,和貪汙受賄所得,可以說錢財額度之大讓人觸目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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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的清廉絕非高薪所打造,完全憑藉的是獨立的政治人格和儒家的高尚操守,他平常沒有私人信件,連朋友、親戚都斷絕來往。雖然地位高貴,但穿的衣服、用的器物、吃的飲食跟當百姓時一樣。他曾說:“後代子孫當官從政,假若貪贓枉法,不得放歸老家,死了不得葬入家族墓地。假若不聽從我的意志,就不是我的子孫。”這種決絕式的拒絕貪腐的警示,恰恰反映當時為政清廉的艱難程度。

宰相呂蒙正每天必吃雞舍湯,殺雞的雞毛堆成了山。丁謂做了宰相之後勾結宦官雷允恭,貪汙揮霍,密令皇宮後苑製作金酒器,“四方賄遺,不可勝紀”。一時之間,在“高薪養廉”的助推下,人人比著工資和享受,造就了宋朝歷代大臣幾乎無不貪汙受賄,無不窮奢極侈。

宰相以下,朝廷和地方的官員,貪汙腐化更是乘風,州郡文賬送報三司,隨賬都有賄賂,各有常數。仁宗時,杭、越、蘇州等州“旱澇連年”“餓屍橫路”,淮南轉運使魏兼奉命去處理。魏兼到蘇州三天,“窮徹晝夜,歌樂娛遊”,把饑民都趕到廟裡關起來,三天中餓死很多人。魏兼所到之處,官府都遣送妓樂迎候,這是典型的把災難變成喜事的案例。

蒲宗孟時任尚書左丞、知州,每天宴飲要殺豬,羊各十隻,燃燭三百。有人請他減少些,蒲宗孟發怒說:“你們要讓我在黑房子裡捱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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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到了徽宗時期,朝政風氣已腐壞至極。蔡京大肆搜刮民財,盡情侈靡、揮霍。設定應奉司、御前生活所、營繕所等專供皇室消費享樂,一年用度由最初的三十萬貫增加到一百二十萬貫。

蔡京生日,全國各地官府還要“貢獻”大宗禮物,稱“生辰綱”。徽宗時,常對大臣賜給宅第。一所雄麗的宅邸,用費至百萬貫。蔡京賜第最為寬敞,園內樹木如雲,又在宅西毀民屋數百間建西園,居民被迫強拆,悲愁淚下。人們說:“東園如雲,西園如雨”(淚下如雨)宋朝人當時就已經指出蔡京“享用侈靡”。做一碗羹要殺鶉數百隻,家中大量養鶉。一次留講義司官員吃飯,但是蟹黃饅頭一項,就用錢一千三百多貫。有客在蔡京家飲酒,蔡京叫庫吏取出江西官員送來的美酒十瓶,尚存有八十餘瓶。蔡京家蓄養的姬妾成群,家中廚房甚至有專管切蔥絲的婢女。徽宗前後七次坐小車到蔡京家飲酒作樂。蔡京的兒子蔡攸官至大學士,在宮中穿著短衫、窄褲、塗抹青紅,和藝人一起戲笑取樂。蔡攸對徽宗說:“所謂人主,當以四海為家,太平娛樂。歲月幾何,豈能徒自勞苦!”徽宗聽了,深以為然。在宋徽宗的親自帶領下,醉生夢死,揮霍享樂,距離滅亡的鐘聲越來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