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審美有多病態?你以為裹腳只是爛肉和膿血?其實更殘酷

中國當代小說家馮驥才曾寫過一部名為《三寸金蓮》的小說,作品的時代背景為清末民初,圍繞戈香蓮的一生展開。七歲那年素來疼愛香蓮的奶奶,就像是變了一個人似的,堅持要為孫女纏足。美名其曰只有纏足了,才能嫁給好人家,為此任由香蓮的腳悶出膿、肉爛骨損。

熬了許久,總算是熬出了一雙三寸金蓮,果不其然她因為這雙小腳被養古齋古玩鋪的老闆佟掌櫃一眼看中。將她挑去當了大兒媳婦,此後香蓮又在兩次“賽腳”中經歷從失寵到得寵,當年那個哭著不肯纏足的小女孩最終成為了纏足習俗的捍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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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裹小腳就嫁不出去,這個故事透出封建時代女性生活的悲涼,也寫出了病態的“三寸金蓮”文化。香蓮與奶奶未必想裹足,可封建社會要求她們裹足,也讓她們覺得只有裹足了日子才能更好過。但從現如今的角度來看,裹小腳對她們其實是沒有任何好處的,所謂的好處的得利者其實是男人們。大眾以為的纏足只是爛肉和膿血而已?這只是個開端,遠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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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足部發育

纏足的主要目的在於限制腳的成長,並把已成長的腳拗折彎曲,因而纏足的年齡愈小愈好。即使因為年齡小,腳骨比較軟,可這一行為依然是十分痛苦的。白天一雙腳痛得寸步難行,到了晚上放在被子裡不僅痛,還悶熱得像炭火燒一樣痛苦,睡覺時只能將腳放在被子外。半夜痛哭是常有的事,在纏足過程中,嚴重扭傷甚至脫臼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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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腳上化膿了,那漲得更難受,晚上得把腳壓得神經發麻才好受一點。等解開裹布,潰爛的部位和裹布緊緊沾著,撕下來就是一片血肉模糊。潰爛的傷口,處理不當會愈加嚴重,最後導致小趾腐爛脫落形成慢性骨髓炎。這種疾病要伴隨她們一生,還有雞眼、甲溝炎等等疾病,就算沒有疾病。

裹足婦女洗腳也是一件痛苦又麻煩的事,血液隨著裹布解開衝進腳掌,痛麻異常。常年裹著,腳上都帶有一種特殊的黏性,這些還不算什麼。清洗陷折的腳心和藏在腳心裡的小趾是最痛苦的,必須一隻只掰出來清洗,關節處的硬皮、指甲都要一一處理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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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婦女權益

以上是生理上的痛苦,恐怕一輩子下來,也不亞於生孩子的痛度。還有生活中所帶來的不便,它減少了女性從事舞蹈和體育運動的積極性,中國的舞蹈藝術發展是有目共睹的停滯不前。纏足婦女走動不便,出門走不了幾步便及氣喘吁吁,所謂行一步嘆息,兩行愁淚臉邊垂。

又因纏足走動不便,終日靜坐,憂思更甚。氣血不和導致身虧體虛,這是富貴女子,貧苦女子、一般貧民女子還得強忍痛去做勞役。纏足之苦,層層切骨,刻刻痛心,纏束又多在早晚二時,因而早晚女孩哭泣哀嚎之聲在纏足時代成為中國社會的一大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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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男尊女卑

纏足不光使女子無端遭受折磨和痛苦,步履維艱,還妨礙了女子正常參加社會工作。阻礙女子的社交活動,古時候女性困於閨閣,何嘗不是纏足所造成的。困於閨閣又導致孤陋寡聞,失去謀生本領,進而增長女子的依賴心、嬌惰性和自卑感。女子的地位愈加地下,可見所謂纏足,從始至終都未給女性帶來一絲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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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是平添了一個壓迫禁錮女子的桎梏,與三從四德、七出、守貞,又有何不同?從社會的角度上來看,纏足也並未帶來好處,原先社會男女各佔其半。女子纏足後大多殘廢,加劇了社會貧困,纏足女子又難以教養子女。溺嬰之風出現,而被溺嬰中多半又是女嬰,好在1912年之後裹腳布逐漸解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