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當個清官得多難?曾國藩借錢度日,離京十二年後才還清欠款

在清朝當個清官得多難?曾國藩借錢度日,離京十二年後才還清欠款

清道光十八年,二十七歲的曾國藩高中進士,接著又被授予翰林院庶吉士,俗稱點了翰林。

之後,曾國藩便請假回家,衣錦還鄉,在家將近待了一年之久。這一年曾國藩可沒閒著,他此次回家除了看望父母家人,還有一個重要任務:籌錢做官。

什麼?做官還要籌錢?

在清朝,剛考中的進士想要到北京當一個京官,沒有錢想都別想,因為花錢的地方實在太多了。

首先,當時的交通很不方便,湖南到北京的路途又很遙遠。不像現在坐個高鐵,上午出發,下午就到。那會子進京當官,需要僱車僱馬,坐轎乘船,途中還要吃飯住宿。算下來,路費大概就要一二百兩。

這筆錢,政府也不給報銷,需要自己承擔。

到了北京,還有租房子、買官服、僱僕人、等等各種開銷。而且,身為帝國官員,生活還要體面,要租體面的房子,穿體面的衣裳,甚至連僕人穿得都要體面些。

這些零七雜八地算下來,起碼要上千兩銀子。所以,在清朝因為沒有錢中了進士當不了官的大有人在。

比如我們熟悉的“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劉光第,他中進士後被任命為刑部主事,但是因為家裡窮,拿不出錢,一度不想去就任,還是靠著別人的接濟才進京赴任。

在清朝當個清官得多難?曾國藩借錢度日,離京十二年後才還清欠款

當時曾國藩家裡也不算富裕,曾國藩家是從他祖父曾玉屏手裡慢慢發起來的,到了曾國藩出生的時候,家裡總共大概有一百畝地,八口人,算下來人均十二畝半,算得上是一個小地主。

晚清時代的小地主也不算富裕,成天大魚大肉是不可能的。那時糧食產量低,賦稅和徭役又非常重,曾國藩家裡也僅限於能吃飽飯,逢年過節吃點肉。因此曾國藩一家都養成了勤儉節約的習慣,祖父曾玉屏更是活到老,做到老,從來不肯閒著。

後來曾國藩家庭有了點積蓄,便開始供曾國藩父子唸書、考科舉,讀書考試的花銷成了曾家沉重的負擔。

就在中進士的兩年前,曾國藩上京參加會試,沒考上,第二年又一次上京,家裡就拿不出足夠的路費,只能向親友借錢上京趕考。

既然家裡不富裕,自然拿不出錢給曾國藩當官。但是這次不同了,曾國藩成了進士,又欽點了翰林,自然就有了門路籌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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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清科舉時代,別說考中進士,就是考上秀才舉人都有很多好處。因為那時候考中舉人、進士,就意味著成為統治階級的一員,享有種種特權,非常風光。有人記錄了那會考中舉人的盛況:

凡是中了舉人,報信的人都拿著短棍,從大門打起,把廳堂窗戶都打爛嘍,叫作“改換門庭”。工匠跟在後面,立時整修一新,從此永為主顧。接著,同姓的地主來和你通家譜,算作一家,招女婿的也來了,有人來拜你做老師,自稱門生。出門呢,坐著大轎,前面有人拿著傘,掌著蓋。婚喪事也不跟老百姓坐一起,得單獨弄個房子叫大賓堂。

《儒林外史》中的“范進中舉”這一節就寫得很形象,中舉前的范進家裡吃不飽飯,經常被殺豬的岳父羞辱。但是一中舉人,城裡的鄉紳馬上就來拜訪,不斷地有人來巴結,送房子送地、送雞送鴨、送店房,還有的投身為僕,不到兩三個月,什麼都有了。一向趾高氣揚的胡屠戶從此在范進面前大氣都不敢出。

曾國藩更不得了,這麼年輕的翰林公,前途不可限量,將來混得再差,也能當個知縣道臺,要是混得好,部堂總督大學士也不是沒可能。

因此,曾國藩在北京的捷報傳到家鄉,前來攀附的人絡繹不絕,縣令立馬坐著八抬大轎,和曾國藩的弟弟們稱兄道弟,還把曾國藩的父親稱為“老太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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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此次籌錢有三種途徑。

一是打秋風,收賀禮。曾國藩在來家一共待了將近三百天,其中花了大概二百天用來拜客。對於這位新科進士,大家都表現出極大的熱情,曾國藩每到一個地方都受到隆重的歡迎,又是擺酒款待,又是請戲班子唱戲,臨走時還會贈一筆錢。

曾國藩到的第一家是岳父家裡,岳父不僅大開筵席,還給了曾國藩十二貫零八百文銅錢,相當於八兩銀子。除了拜訪親朋好友,曾國藩主要的拜訪物件是湖南各地的官員,官員們為了構建關係網,出手也很大方,他到武岡,當地知州楊超任出手就是二十兩紋銀。

除了親戚、朋友、官員外,曾國藩還拜訪了一類人,那就是老家湘鄉在外地開店的商人,比如當鋪、紙行、布店、百貨店等等,曾國藩都去了。那時候的商人身上有錢,地位低微,自然會巴結這位新貴,說不定哪天碰上事要求他呢。

曾國藩拜客比較辛苦,他總共跑了四次,每次都要跑好幾個縣,什麼湘鄉、寧鄉、衡陽、清泉、武岡、新化、耒陽、永興、安化,他都去過。拜了將近二千戶人家,就好比遊方和尚去化緣。

收穫頗豐,有人統計,曾國藩透過這種方式至少得到一千四百兩銀子。

二是借錢。除了別人送錢,曾國藩也主動像別人借錢,比如他的日記中就有“向大啟借錢為進京路費,大啟已諾”的記載。

三是幫別人打官司。清朝的舉人進士是有權介入縣衙的司法活動的,曾國藩那時有個朋友,典當了別人的一塊田地,這塊地的舊佃戶卻阻撓新佃戶下地耕種,曾國藩就寫了一封信給當地司法部門的官員,帶人把那個強悍的舊佃戶抓了起來。

除此之外,曾國藩還會幫人做些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每次能賺個幾十兩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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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這些方式,曾國藩至少收入了二千兩銀子,有了錢曾國藩就買了許多好衣服,穿著變得講究了起來,出門時也有了排場,不僅坐著八抬大轎,身邊還要跟個僕人,官威十足。

到了北京後,曾國藩被授予翰林院檢討一職,由於他官運很順,三年時間就連升了四級,成為從五品的翰林侍講。

但是日子卻過得十分地窘迫,當官的第三年,曾國藩的僕人和他發生了衝突,吵了一架,原因是曾國藩生活貧窮脾氣又大,僕人受不了也看不起他,之後另尋高枝去了。

此外,曾國藩還有幾個窮舅舅,原本盼著曾國藩當了官能沾點光,結果曾國藩當官當了好幾年都沒能接濟他們,可見曾國藩經濟狀況不太樂觀。

為什麼曾國藩的日子過得這麼苦,連僕人都看不起他呢?原因很簡單:收入少,花銷大,入不敷出。

作為七品官的曾國藩,每年的俸祿收入是90兩,此外還有45斛祿米(約22石),折算成銀子總共就是124兩左右。

相對於收入,開銷就很大了。當時有人這樣計算京官們的開支:“計京官用度,即十分刻苦,日須一金,歲有三百餘金,始能勉強自給。”

也就是說,過得再節約再刻苦,每天至少要花一兩銀子才能勉強把日子過下去,一天一兩,一年就是365兩。

每年至少還差240兩。這些錢都花到哪些地方去了呢?我們來看看曾國藩的一些開支。

在清朝當個清官得多難?曾國藩借錢度日,離京十二年後才還清欠款

首先是房租,這是大頭。作為朝廷命官,住的房子不能太寒酸,得寬敞氣派,為了上班,地段也不能太差。因此很多京官即使窮,也會租大房子。

為官第二年,曾國藩租下繩匠衚衕的一處房子,總共十八間,每月房租是13兩8錢,一年就是160多兩。僅此一項,全部工資都不夠。

其次是人情往來。翰林院的工作很清閒,官員們不必忙於上班。但是有一樣比上班更累人,那就是社交應酬。那時的官員必須透過結交朋友構建自己的關係網路,要不然就很難在官場上混,日日宴請那是常態。

曾國藩性格也很外向,愛交朋友、愛遊玩。因此應酬也多,別人請客,曾國藩也得回請。遇上逢年過節、紅白喜事還要隨禮交份子錢。這一項人情往來的開支就花去110兩銀子。

最後一項大的開支是生活費。曾國藩進京不久,夫人也跟了過來,幾年間又生了幾個小孩,日常生活開支,僕人的工資等等也不小,算下來每年要180兩銀子。

此外,清朝的翰林需要經常出入宮廷,服裝必須體面,曾國藩雖然比較節儉,但是在這方面絕不含糊,僅帽子,曾國藩就買了十幾頂。每年通常會花費十幾兩到幾十兩。作為文化人,曾國藩很喜歡買書,每年花在買書的費用上也有幾十兩銀子。

綜合算下來,曾國藩一年的赤字達到340兩左右。開頭講,曾國藩透過籌錢大概收入了2000兩銀子,除去幫家裡還債,賙濟窮苦的親友,進京的路費,曾國藩到北京後至少還剩了1000多兩。

在清朝當個清官得多難?曾國藩借錢度日,離京十二年後才還清欠款

然而曾國藩到北京兩年後就把銀子花得精光,道光二十一年年底,年關將近,向朋友借了50兩銀子才勉強過了個年。

其實從表面上來看,京官們的日子會很窮。其實不然,儘管開支那麼大,俸祿那麼低,很多京官的日子過得非常滋潤,因為他們有各種計劃外收入。

清代的京官窮,地方官富,地方官為了建立在中央的聯絡網,日後好辦事兒,往往每次進京都要給京官們送禮,冬天的叫“炭敬”,夏天叫“冰敬”,分手時給的叫“別敬”,逢年過節叫“節敬”“年敬”,這類的饋贈,少則數兩,多則幾十上百。

曾國藩剛來,沒什麼人脈,一年也能收個百把兩。

除此之外,很多京官為了開闢財源,享受生活,還會替地方官跑關係,找門路,落得些手續費和跑腿錢。

但是曾國藩進入翰林院之後,眼界大開,受到很多優秀的人的影響,決心做聖賢,不靠當官發財,幾乎不為自己謀求私利,做那些偷雞摸狗的勾當。

當然,曾國藩也發過一筆不大不小的財。皇帝們知道京官很窮,偶爾也會給他們提供改善生活的機會,就是派往各地當鄉試的主考官。這可是個肥差事,很多人都眼巴巴地盼望著有這麼次機會。

每次鄉試結束,地方官場要送給主考官一筆“辛苦費”,一般都有幾千兩,曾國藩就得到一次到四川任主考的差事,可把他高興壞了。

這一趟,四川省補貼了曾國藩2400兩,四川總督、布政使和幾個道臺每人送了100兩,加上其他官員送的,總共有有4751兩。另外,路過西安、保定等地,當地官員也會送,加上節省的旅費,曾國藩此行收入有6000兩之多。

以一兩銀子摺合現在200塊錢算,大概120萬。

發了這樣一筆財後,曾國藩經濟條件大為改善,不僅把歷年積欠的1400兩欠款還清,還給家中寄去了600兩銀子還賬,同時又拿出400兩贈送親戚。

曾國藩的仕途很順利,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十年七遷,很快就成了副部級的高官。

當了侍郎的曾國藩,年俸漲到150兩銀子,各項收入加起來有620兩,因為不伸手撈錢,生活過得依舊緊巴巴,因為隨著交往等級的提高,各項開支也加大了,交通費一年就要四百兩。

所以沒過多久,曾國藩餘下的錢用完後,又得借債度日。曾國藩去北京當官後,從未回過家鄉,並不是他不想回,而是經常手頭緊張,不好回去。

道光二十八年,曾國藩在家書中寫道:“餘自去歲以來,日日想歸省親。所以不能者,一則京賬將近一千,歸家途費又須數百,甚難措辦。”

誰能想到,堂堂的副部長高官,不僅欠了一千多兩銀子,連回家的路費也拿不出來。直到咸豐二年,曾國藩母親去世,他才回到老家結束了十三年的京官生涯。

但是人走了賬還得接著還,然而到了同治三年,曾國藩才把在北京欠的錢還清。此時的曾國藩,已經做了五年的兩江總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