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停電,電話無人接聽,患者死亡起訴120急救站獲賠15萬!

沒有120工作經驗的人,根本就無法體會院前急救有多難。

作者|奔走的急診老劉

近期,新聞媒體報道了一個120急救站被判賠償的案件。急救站周邊停電導致120電話無法接通,患方等了整整半小時後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去世。雖然並非主觀過錯,但急救站最終被判決承擔20%的責任,賠償15萬餘元。

案件回顧

去年6月27日上午7時左右,65歲的患者陸女士在家中突然發病,家屬從早晨7時左右一直撥打120急救電話半個多小時均無法接通。期間,家屬也撥打110報警,警方到達現場撥打120也無法接通。

突發疾病,撥打120卻無法接通,這讓家屬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家屬只好透過醫院工作人員聯絡到急救站,但是,當120急救車在7點50分左右到達患者家中時,醫生檢查後當場宣佈患者已死亡。事後,家屬得知,事發的6月27日上午6時至14時,患者所在的區急救站周圍停電。

據介紹,急救中心、急救站分別是獨立法人。家屬在其家中打120急救電話,應當由患者所居住的區急救站受理。但是,急救站於事故當日上午6時開始因周邊故障停電,停電導致120急救電話轉換裝置、分撥電話無法使用,因此家屬上午7時許持續撥打120半個多小時均無法接入急救站的固定電話。

即便停電,作為120急救站,也應該有備用應急電源,家屬認為,正因為120急救電話一直無法接通,導致患者喪失最佳搶救時機,認為120急救中心與急救站等單位應對患者的死亡承擔責任,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對方賠償患者各項經濟損失共計79萬餘元。

法院一審判決家屬敗訴,家屬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120急救電話作為院前急救特定的急救方式,賦有一定的在危機時刻挽救生命的公共服務職能,急救站作為急救服務的義務機關,應保障120急救電話24小時暢通,及時履行急救義務。

事發當日,雖然出現了停電的特殊情況,但急救站也承認其具有備用電源等應急保障措施,其對應急保障裝置也負有檢查義務,但在事發當日,急救站在停電後未能及時採取合理應急措施,導致家屬長達半個多小時撥打120電話無人接聽,使患者喪失了獲得急救的機會。此外,患者居住地並不屬於位置偏遠交通不便範圍,所以,急救站具有一定過錯。

對於責任比例,因患者死後未進行屍檢,導致其死亡具體原因以及與急救站過錯行為間因果關係、參與度已無法查清。同時女生患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多年,在發病時,家屬未能採取適當措施進行及時救助也具有一定過錯。

綜合雙方過錯比例,淮安市中院確定由急救站承擔20%的賠償責任,遂判決急救站賠償家屬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59815。2元。

不可抗力因素下,延誤該如何判定?

此案與之前分享的延誤案件並不完全相同。

之前的案件多為120排程接到患方的呼救後,就立刻派出了急救車。但急救車由於一些情況而延誤到達,比如接錯了人、去錯了地方、沒找到地方或其他非不可抗力導致的延誤。

在這種情況下,急救站接到指令後就已經與患方構成了醫療服務合同,因此應儘快抵達現場,提供醫療服務。由於過錯導致到達延誤,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本案中,急救站在接到指令後實際上是及時趕到現場的,只不過由於停電導致通訊障礙,導致電話線路不通。而且,導致線路不通也並非急救站的過錯,而是由於區域性停電導致的。雖說急救站有備用發電機,但是停電是否會導致電話線路不通,可能當班人員也不是很清楚。在沒有接到任務的情況下,是否能夠判定服務合同成立,電話等候的半小時應不應該視為急救服務延誤?

一審法院顯然認為不是延誤,也許只能算作是意外、偶然事件。二審法院的判決顯然認為,是的!確實屬於延誤,並且在沒有司法鑑定的背景下,判決了較高的責任比例(20%的責任比例相當於輕微至次要責任)。

但這樣真的好嗎?

如果按照法院的邏輯,那麼120電話撥打人過多或他人長時間佔線導致電話長時間無法接聽要不要賠償?120無車可派,延誤救治要不要賠償?急救站車很多,沒有醫護人員,家屬投訴有車不派要不要賠償?

工作難、人員少,120困局難解

在網上看到一則新聞,題目叫做“無車可派”,該文說出了120急救如今的困局:去年至今近半醫生離職。

新聞報道指出,微博上有網友稱因叫不到救護車,家中老人病情延誤不治身亡。該微博在網上被大量轉發,眾多市民因此質疑,120急救車是否有車不發?

記者採訪了上海市120醫療急救中心主任,坦言事發時全市120所有急救車都在路上,確實是無車可派。“短短一年半中,急救醫生近半流失,今年新招聘醫生中有十幾人尚未報到已主動毀約。”

上海急救系統正處於前所未有的艱難時期,而與此相對應的是,病人轉運量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增加。

其他城市的120急救系統也差不多也存在這種情況,可以看到很多急救站裡面停著數輛120急救站,但是卻只有一個車組在正常運營。有些原規劃為24小時的急救站,只能保證白天出車。甚至有些急救站已不能正常運營,而處於停擺狀態。歸根結底,就是沒有人。

而同時,很多患者和家屬感覺120車難叫,特別是轉院、回家等非急救情況時,一般都需要等候,不能隨叫隨走。120排程也壓力山大,車組有限,呼叫量越來越多,非急救任務由於家屬吵鬧、投訴,基本得按照急救任務分配,路遠調車需要等候也不依不饒。還有很多非急救患者為了要到救護車,編造症狀,偽裝成危重症者。

沒有120工作經驗的人,根本就無法體會院前急救有多難。所以,醫生並不單純因為勞累、收入不高、業務荒廢而放棄院前急救工作,工作中的委屈、無奈、高風險成為了壓垮院前醫護的最後一根稻草。

一般,老劉總是想給各位奮鬥在臨床一線的親們一些實用的建議,避險小竅門,自保策略等。可對於這個案子,真的屬於偶發事件,可能車組人員也沒有發現電話是不通暢的。在接到求助後,車組也迅速出發了。如此鉅額索賠急救站,讓人寒心。

院前急救不易,總是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對於車組聯絡方面,北京的急救站一般會有站內座機、醫護、司機四個電話保持聯絡,由120排程中心統一排程,失聯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建議各地的急救站能增加聯絡方式,防備失聯吧!

顧問律師:向海曼,北京權知律師事務所(原北京仁創律師事務所)律師,長期從事醫事法學研究及實務,有豐富的醫療法律從業經驗。

本期案例來自於網路。(原標題為:120急救太難了!急救站突發停電,電話無人接聽,患者死亡起訴急救站獲賠15萬丨醫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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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停電,電話無人接聽,患者死亡起訴120急救站獲賠1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