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鎮雄縣人民政府釋出通告
將對鎮雄各地街道相關違規現象
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為期6個月
直至明年3月下旬
轉為常態化管理
以後這些常見違規交通現象
千萬不要再做了!
鎮雄縣人民政府關於開展
城區交通秩序、消防通道專項整治的通告
廣大市民:
為深入貫徹全市愛國衛生運動暨國家衛生城市(縣城)建立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實推進我縣愛國衛生專項行動,根據《昭通市公安機關落實昭通市中心城市建立全國文明城市任務分解方案》要求,進一步加大車輛、行人不文明行為的教育引導,倡導文明交通,拒絕交通陋習,提升文明交通素質,著力解決亂停亂放、違規行駛等違法行為,確保消防通道暢通,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鎮雄縣人民政府決定從2021年9月19日起,在城區開展街面行車、停車秩序、佔用消防通道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專項整治行動從2021年9月19日開始至2022年3月20日結束,後轉入常態化管理模式。
二、整治措施
(一)嚴禁所有機動車及非機動車擅自佔用城市道路、橋樑、廣場、綠地、應急場所和壓佔地下管線。
(二)嚴禁所有機動車及非機動車擅自佔用消防通道。
(三)嚴禁非公告三、四輪上道路行駛。
(四)嚴禁電動摩托車未註冊登記上道路行駛。
(五)嚴禁駕駛人未取得“D”或“E”型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所有電動二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上道路行駛;嚴禁未取得“D”型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電動或汽油類三輪摩托車上道路行駛。
(六)嚴禁三輪車違法載人上道路行駛。
(七)嚴禁機動車停放佔用非機動車位。
(八)嚴禁未佩戴安全頭盔駕乘摩托車。
(九)嚴禁行人闖紅燈、翻越護欄橫過馬路。
(十)嚴禁機動車斑馬線不禮讓行人。
(十一)嚴禁擅自拆除機動車消聲器,造成炸街擾民。
三、所有市民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並服從相關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的管理,若有違反或不服從管理而造成交通堵塞及其他嚴重後果的,相關部門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雲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及《雲南省消防管理條例》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鎮雄縣人民政府
2021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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