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五年,同居不超過10天,10W借款只要回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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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佔軍(化名)和張根花(化名)同為離婚人士,經人介紹,王佔軍對張根花一見鍾情,遂展開了熱烈的追求。

由於張根花剛離異不久,加上身負鉅債,根本無心再婚;王佔軍為了追求心愛的人,便主動給錢替她還債7w多,加上平時送的禮物,共計10W左右。

張根花被感動到了,於是答應了王佔軍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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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佔軍本來以為戀情會發展得很順利,沒想到在一起後兩人經常分居,他感覺談了個寂寞。

為此,王佔軍要求張根花跟自己一起出去工作,但是無奈張根花一直不願意。王佔軍只能抽空回來,兩人才有單獨相處的機會,但是,張根花並不是很期待王佔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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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佔軍回憶道:“知道她女兒生孩子,我特意轉了一千元給她,她也收了。我告訴她過一個禮拜左右會回去,因為太久時間沒見面了,希望能聚一聚。但是當我回去的時候,她依然在醫院照顧她女兒。”

對此,張根花認為王佔軍本性自私,明知道自己要照顧生了孩子的女兒,卻依然要求自己陪伴,實在是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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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王佔軍寒心的是當初自己腳受傷住院,第一次張根花還願意照顧他;第二年再次住院的時候,張根花寧願在廠裡上班也不願意照顧他,最後還是自己的孩子在醫院照顧自己。

王佔軍回憶他們在一起的種種經歷,怎麼也想不明白,明明自己對張根花百依百順,處處大方,為何她一直對自己如此冷漠,甚至拒絕自己的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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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根花卻表示和王佔軍在一起的四年多,感覺他不是踏實靠譜的人,自己不想和他在一起,也不想結婚。

王佔軍已然明白兩人的感情已無法挽回,便要求張根花還當初借給她的10W塊錢,從此兩人好聚好散。

張根花聽到要她還錢,說什麼也不同意,甚至表示當初的錢是王佔軍自願給的,並不是借給她的。何況兩人在一起四年多,自己的青春也浪費了,沒找他要青春損失費已經算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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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當時沒有借條,加上張根花死不承認,律師也無法證明此筆錢是借還是屬於個人贈與。即使打官司,也不能保證這筆錢能要得回來。

最後,經過雙方協商,張根花只同意還3W,分兩年還清,而王佔軍也只能同意。

王佔軍最終人財兩空,只因為他犯了兩個致命的錯誤:

01 用了錯誤的方式追求愛

柏拉圖曾說過:愛情是純潔的、神聖的,真正的愛情應該是兩個人精神的交流、感情上的共鳴,而不應該摻雜其他的東西。

王佔軍一開始明知道張根花沒看上自己,於是便用錢打動對方,讓對方形成了一種依賴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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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自己經濟許可的情況下,這種方法也並無弊處;但是王佔軍本身就是一個普通人,用自己全部的積蓄去討好一個人,顯然是不可取的,遲早會分手的。

感動不是愛,張根花除了感動王佔軍給自己還債外,其實並不認可他,無論長相,還是為人處事,都不是自己想要的型別。

02 再婚需要慎重,愛情並不是唯一

結髮為夫妻,恩愛兩不疑。—蘇武

俗話說,夫妻還是原配好,半路夫妻都是將就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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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佔軍雖然離婚了,但是依然嚮往愛情;但是對張根花來說,愛情不再重要,自己的孩子過得好才是王道。

離婚的女人可以為了孩子選擇再婚或者孤獨終老,其重心都在孩子身上。

離婚的男人可以為了再婚放棄自己的孩子,其重心在自己身上。

這是男人和女人的本質不同。

如果王佔軍能夠明白這些的話,我想也不至於人財兩空。

文|週一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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