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集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懷集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召開懷集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次會議的決定
(2021年10月9日懷集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透過)
懷集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決定:懷集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21年10月18日在懷城召開。建議會議主要議程是:
一、聽取和審議懷集縣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懷集縣2021年(1-8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三、審查懷集縣2021年(1-8月)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四、聽取和審議懷集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懷集縣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懷集縣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選舉懷集縣出席肇慶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八、選舉懷集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 縣人民政府縣長、副縣長,縣監察委員會主任,縣人民法院院長,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九、透過懷集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
十、其他。
懷集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梁文海辭去懷集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1年10月9日懷集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透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懷集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梁文海辭去懷集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的請求。
懷集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文紅妹辭去懷集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1年10月9日懷集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透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懷集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文紅妹辭去懷集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的請求。
懷集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謝天恩辭去懷集縣人民法院院長
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1年10月9日懷集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透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懷集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謝天恩辭去懷集縣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
懷集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周雄辭去懷集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1年10月9日懷集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透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懷集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周雄辭去懷集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請求,並由懷集縣人民檢察院報經肇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肇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懷集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黃願堅代理懷集縣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決定
(2021年10月9日懷集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透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懷集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決定:黃願堅代理懷集縣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懷集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伍志騫副檢察長為懷集縣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的決定
(2021年10月9日懷集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透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懷集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決定:伍志騫副檢察長為懷集縣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報肇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肇慶市人民檢察院備案。
懷集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懷集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命名單
(2021年10月9日懷集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透過)
任命李媚、陳善軍、孔建輝為懷集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懷集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21年10月9日懷集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透過)
任命黃願堅為懷集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伍志騫為懷集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懷集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1年10月9日懷集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透過)
免去梁宏維的懷集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任命羅錫強、麥興泉為懷集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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