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37年 那些人那些事(1)(2)有限空間篇

安全工作37年 那些人那些事(1)(2)有限空間篇

有限空間精細管理 保障城市安全執行

——北京市地下有限空間全生產規範化監管模式及推廣

文/圖:丁大鵬 孫晶晶

北京市提出了建設世界城市的目標,是對“國家首都、國際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定位認識的深化。首都特殊地位和新定位,對安全生產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時,隨著北京市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張,城市基礎設施不斷加快,作為維繫城市正常運轉的“生命線”,供水、排水、供電、供熱、供氣等地下管網在城市的運轉中承擔著重要的功能。據統計,北京市的汙水井、化糞池、雨水井、通訊井、電力井、燃氣井等地下井數量達到173萬多個。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地下管網安全執行已成為北京建設世界城市的重要內容。

一、地下有限空間已成為城市安全執行的重要隱患

有限空間作業是高風險作業。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有限空間作業屬高風險作業,一是作業環境情況複雜,多種有害因素並存。作業場所可能存在有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氣體及氮氣、甲烷等導致缺氧的化學物質,在某些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還存在可燃性氣體、可燃性粉塵有等多種危害因素;二是有限空間狹小,通風不暢,不利於氣體擴散。作業場所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容易積聚,一段時間後會形成較高濃度的有毒有害氣體,有些有毒有害氣體是無味的,易使作業人員放鬆警惕,引發中毒、窒息事故。三是危險性大,一旦發生事故往往造成嚴重後果。作業人員中毒、窒息發生在瞬間,有的有毒氣體只需數分鐘、甚至數秒鐘就會致人死亡。如:硫化氫達到極高濃度時,幾分鐘甚至瞬間即可致人死亡。

北京市有限空間事故發生情況。2007-2011年,北京市共發生有限空間中毒窒息事故28起,死亡62人,受傷39人。其中,較大事故7起,死亡28人,受傷13人。2011年有限空間事故發生3起,死亡8人,創近年來最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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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7-2011年事故發生情況來看,2007年-2009年有限空間事故發生起數和死亡人數呈逐年上升趨勢,2009年以後,隨著安全監管手段和措施的不斷創新和強化,有限空間事故的發生起數和死亡人數逐年呈下降趨勢。特別是發生在汙水井和化糞池內傳統高危行業的有限空間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逐年下降,特別是2011年發生在汙水井和化糞池內的有限空間事故為零。

北京市有限空間事故特點和發展趨勢。一是事故從傳統高危行業向非高危行業轉移。2007年-2009年發生在環衛行業汙水井和化糞池內的有限空間事故,呈逐年遞增趨勢。2009年後,隨著各相關部門對高危行業有限空間作業重視程度的提高,及安全生產投入的加大,發生在環衛行業有限空間逐年下降,但發生在非高危行業(在建工程、沼氣池等)的有限空間事故近幾年呈上升趨勢;二是事故發生地點從城市向城鄉結合部和農村轉移。隨著北京城市規模的快速擴張,發生在城鄉結合部和農村的有限空間事故呈上升趨勢,特別是2011年3起事故均發生在城鄉結合部和農村,特別是發生在農村養殖場沼氣池內的較大事故,造成了5人死亡;三是盲目施救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問題尤為嚴重。2007年-2011年,北京市發生的7起有限空間較大事故,均是因事故發生後,作業人員盲目施救而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造成了群死群傷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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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某通訊井的有限空間事故(1死1傷)

二、北京監管模式和創新舉措

立標準規範,有限空間監管有法可依。由於地下管井種類繁多,涉及眾多單位,管理內容十分複雜。但有限空間作業不同於其他作業,具有高風險和一定專業技術要求的作業。為規範有限空間作業和安全管理,北京市安全監管局多次深入一線企業和作業單位調研,2009年制定了《北京市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規範》,明確了有限空間定義、作業程式、安全管理要求等相關內容。2011年為提高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的強制力和執行力,在全國率先制定了《地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規範》地方標準,對原有的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規範內容進行了修訂和創新,完善了有限空間監管法規標準體系。一是明確了適用範圍。本標準主要針對城市執行相關的地下有限空間作業,即主要針對我市174萬口管井(糞井、汙水井、水電氣熱井、通訊井等)的作業;二是採取了分級管理。針對不同行業作業環境危險性特點進行了安全作業分級,以分級為基礎,明確了不同級別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措施,使《規範》更具有操作性和應用性;三是規定了監護人員應參加特種作業培訓。結合我市開展的有限空間現場監護人員特種作業培訓工作,在《規程》中明確了有限空間現場作業監護者參加具有資質的特種作業培訓機構接受培訓,持有限空間特種作業證上崗。使有限空間監管工作有法可依,實現了有限空間作業精細化、規範化、標準化、法制化管理。

特種作業培訓,提升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為遏制有限空間事故高發態勢,北京市安全監管局積極向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申請,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現場監護人員特種作業管理模式, 2010年制定下發《關於地下有限空間作業現場監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的通告》,將從事化糞池、汙水井作業活動的監護人員納入了特種作業管理範圍。經一年的實踐表明,特種作業管理取得顯著效果。2011年,北京市安全監管局將特種作業管理範圍從化糞池、汙水井擴大到電力電纜井、燃氣井、熱力井、自來水井、有線電視及通訊井等全部城市執行地下有限空間。釋出了《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擴大地下有限空間作業現場監護人員特種作業範圍的通告》,目前北京市共有7172名有限空間現場監護人員取得了特種作業操作證,全面提升了有限空間作業監護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有限空間 “大比武”,保城市安全執行。為進一步提升有限空間一線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能水平,由北京市安全監管局牽頭,成立了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廣電局、市通訊管理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大比武領導小組。經過4個月的精心籌備,2011年6月,開展了有限空間作業大比武活動,全市環衛、電力、通訊等共9個行業103支隊伍參加了大比武,大比武活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限空間作業大比武活動在全國尚屬首次,是對加強有限空間安全管理方面的嘗試和探索。透過大比武活動的開展,在全市打造了在我市打造了一批高技能、高素質的一批有限空間作業精品隊伍,參加大比武的500多名隊員成現已成為保障城市安全執行的主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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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有限空間作業大比武現場

市安辦協調統籌,各行業部門形成監管合力。在有限空間安全監管工作中,北京市安委會辦公室充分發揮了協調、統籌的作用,各有關行積極組織協調各有關行業部門開展特種作業培訓、聯合專項督查、有限空間大比武、定期召開例會等一系列活動。督促各行業部門認真落實履行安全主體責任,各相關行業部門實現了由配合監管向主動監管的轉變,積極履行安全監管職責,不斷加強行業領域內專業隊伍能力建設,強力督促行業內企業全面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各項安全生產要求,先後完成了本行業有限空間安全生產規範的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作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等工作,充分落實了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初步形成了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開發宣傳材料,普及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北京市安全監管局牽頭組織先後製作了《有限空間作業 安全為上》、《有限空間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有限空間作業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宣傳光碟,編制了《有限空間急性中毒窒息事故案例》、《有限空間管理檔案彙編》、有限空間宣傳畫等宣教材料,下發給區縣安全監管局、行業部門、企業集團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新聞媒體,開展了有限空間大課堂、主題宣傳、應急演練等多種形式的宣傳培訓活動,普及有限空間知識。同時在夏季有限空間事故高發季節,在電視臺滾動播出有限空間安全提示,利用資訊管理平臺傳送手機簡訊,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預警提示,提升了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營造了全社會關注有限空間安全生產的良好社會氛圍。

隨機巡查和夜查,消除有限空間安全隱患。針對有限空間作業流動性強,作業場所不固定,多為夜間佔路施工,日常檢查難以查到作業現場的特點。在夏季有限空間事故高發季節,北京市安全監管局集中時間、集中人員、集中力量,由常紀文副局長帶隊採取現場隨機巡查和夜查方式開展執法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的行業部門、企業集團、作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並以市安委會辦公室的名義在全市範圍內對違法行業和企業進行通報,要求各部門、各單位進一步加強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舉一反三,查缺補漏。同時在整改規定期限內,對違法企業進行復查,檢查其整改效果。對預期未達到整改要求的企業,加大行政處罰力度,透過約談和通報工作的開展,以點帶面,消除了一批安全隱患,規範了一批有限空間作業單位,有效地遏制了有限空間中毒和窒息事故的發生。

其中,在2011年全國安全生產月好新聞評選活動中,北京市安全監管局選送的由常紀文副局長帶隊《夜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電視新聞獲得一等獎。

查詢薄弱環節,規範承發包管理監管。針對有限空間作業承發包現象較為普遍,大部分的行業部門、物業及賓館飯店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私營、民營企業或個人,承包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差,從業人員流動性大、安全意識薄弱。並且有限空間作業存在作業時間不固定、作業地點不固定、作業人員不固定的特點,為規範有限空間作業承發包行為,強化承發包單位的安全責任意識,從源頭上做好有限空間安全生產工作,北京市安全監管局下發了《關於加強有限空間作業承發包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發包單位嚴格審查承包單位是否配備安全裝置設施、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證書等安全作業條件,明確雙方安全責任,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同時聯合市旅遊委等有關行業部門,召開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工作會議,對有限空間承發包管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邀請有限空間專業作業隊伍進行現場作業演示,規範了有限空間承發包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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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紀文副局長帶隊夜查有限空間作業

三、下一步監管思路和舉措

進一步完善標準體系,推進有限空間科學化、精細化和標準化管理。針對長期以來,一線作業人員的檢測和通風的程式普遍存在操作不規範、甚至錯誤的情況,有限空間分級分類監管為基礎,制定《地下有限空間作業檢測及通風技術要求》地方標準,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有毒有害氣體及缺氧環境的檢測及強制通風的技術要求、操作程式和安全管理做出明確規定,進一步推進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精細化、科學化和標準化。

建立行業自律新模式,規範有限空間作業單位管理。有限空間作業涉及的行業多、範圍廣,作業隊伍安全生產條件和從業人員意識參差不齊。現有的法律法規對有限空間作業未設定行業准入制度,現有的市場執行模式完全處於無序狀態。借鑑國外的行業協會管理模式,強化有限空間作業單位行業自律管理,指導相關部門建立有限空間安全生產專業協會,由專業協會對申請入會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裝置設施配備、人員的資質等進行評審,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網上進行公佈。逐步建立政府監管、專業協會引導、生產經營單位自律,有限空間作業集中化、規模化、市場化的執行機制。

建立約談工作機制,消除有限空間安全隱患。建立市、區兩級安委會辦公室有限空間監管約談工作機制,明確工作內容,規範有限空間約談監管程式和許可權,充分發揮安委會的綜合監管作用,對發生有限空間事故、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行業主管部門、企業集團和作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完善有限空間長效監管機制。

四、亟待解決的體制和法制建設問題

隨著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和深化,城市安全生產特徵更加顯著,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心逐步向城市執行領域轉移,保障城市安全執行成為安全監管工作的主題。有限空間作業是保障城市執行的重要組成部分,有限空間的安全監管已成為監管的重點和難點。以上北京的有限空間監管模式和舉措可為全國各地城市提供借鑑和參考。儘管如此,在有限空間監管領域法制建設、監管體制等問題亟待解決。

缺乏有限空間定義通用意義。對於城市基礎建設的地下管井的稱謂五花八門,主要有:有限空間、受限空間、密閉空間、缺氧作業等,一些地方,甚至把地下室也納入有限空間的範圍,建議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對有限空間的名詞進行規範,明確定義和範圍。

有限空間作業無行業准入。有限空間作業是高風險作業,作業環境情況複雜,多種有害因素並存。由於現有的法規和規章對有限空間作業隊伍無行業准入制度。致使現有的有限空間作業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從業人員安全意識良莠不齊,特別是大量的小而散的社會單位,存在人員流動性大、安全意識差、裝置設施簡陋等問題。並且無上級主管部門,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難以到達,這部分單位是監管重點,也是監管難點。建議組織有關專家和相關行業部門共同探討行業准入制度,制定准入標準,建立備案制度,規範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行為。

缺乏統一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培訓考核規範。有限空間作業對現場管理人員、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技術要求較高。但現有的特種作業培訓考核範圍未覆蓋有限空間從業人員,建議將設定從業人員准入門檻,現場管理人員、監護人員、作業人員納入特種作業培訓範圍,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能,能有效遏制有限空間中毒和窒息的高發態勢。

缺乏統一有限空間作業管理規範。近年來,相關部門相繼出臺了一些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塗裝作業安全規程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密閉空間作業職業危害防護規範》、《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範》,但現有的標準只針對某單一的作業環境和行業,缺乏統一的通用意義的作業管理規範。建議制定出臺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規範,同時針對不同行業、不同作業環境危險性特點,進行安全作業分級,以分級為基礎,明確不同級別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措施,使有關規範和標準更具有操作性和應用性。

安全工作37年 那些人那些事(2)

2006年至2018年 北京市有限空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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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1、2006年6月12日,北京市電信工程局辛長順施工隊在朝陽區太陽宮鄉西壩河橋北側電纜井抽汙水施工作業時,由於在井下違章使用汽油抽水機,造成大量一氧化碳沉積,在井下作業的張子龍(男、41歲,通州區人)因吸入過量的有害氣體,導致中毒死亡。

2、2006年6月20日,北京紫竹藥業有限公司在對院內汙水井進行放水時,由於未配戴任何防護用品,在汙水井底部作業的維修工人安保國(男、45歲、北京人)被有毒氣體燻倒。經搶救無效死亡。

3、2006年6月28日,北京海龍騰達有限責任公司在黃村濱河西里中建一局安裝公司小區從事汙水井清理作業,在未配戴任何防護用品的情況下,貿然下井,中毒暈倒,造成清理工吳海責(男,41歲,山西人)、徐長青(男,42歲,山西人)中毒,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4、2006年7月1日晚,已經下班的通州區水務施工總隊第十六施工隊技術員韓玉山(男,36歲,通州人)與司機李常東(男,36歲,通州人),因領導安排二人第二天上班後,要檢查宋梁路地井是否完好實用,二人在下班後路過該地井時,提前下井檢查,由於未配戴任何防護用品,韓玉山暈倒在地井內,井上李常東見狀,貿然下井救人,也暈倒在井下。當晚九點十分左右,韓玉山家中來電話至公司問為何沒有回家,公司與韓玉山用手機聯絡不通,趕緊派人到工地去找,發現二人均暈倒在地井內,立即拔打了120急救電話,隨後組織人員下井救護,朋松亭身繫繩子下井至兩米左右時,感到頭暈,井上人員馬上將其救出,經醫院檢查治療無生命危險。在醫護衛人員和消防人員趕到後,將韓玉山、李常東二人救出,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查,該地井是水力施工中用於排汙的管線節門,地井距地面約五米四,自去年12月份建好以後一直無人下井檢查,現場斟查井內乾淨無雜物和汙水,據環保部門事後檢測,發現裡面存有大量有害氣體,足以致死人命。

5、2006年8月5日,海淀區安寧莊路市政工地,工程總承包單位北京城建四公司市政分公司。河南商丘阮道華隊工人孫躍威、王現州、馬西攀、楊國(男、28歲、河南人)於當日在汙水管道施工過程中,由於管道老化外加管道壓力較大,致使管壁爆裂,大量汙水並伴有大量有毒氣體湧出。在4人向上攀爬逃生過程中,楊國被有毒氣體燻倒掉並被衝入下水管道。其他3人被緊急送往醫院並脫離危險。楊國從第四個汙水井中被打撈上來時,經搶救無效死亡。

6、2006年10月17日,豐臺區北京首鋼建材化工廠制灰車間,1#豎窯洞除塵設施水管噴頭破損,除塵崗位維修工李振(男、52歲、北京人)到現場進行維修。後來車間工人張躍文發現其倒在窯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經初步調查,致死原因是一氧化碳中毒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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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1、2007年4月11日,北京住總政通市政公司承建,承德長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分包的朝陽區明天第一城工地,三名工人在化糞池施工過程中,未測定作業環境氣體情況,未進行強制通風,施工人員未佩戴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的情況下,貿然下井作業,發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工人王秀生(南、44歲、河北人)、李長青(男、52歲、河北人)2人死亡,另1人受傷。

2、2007年4月24日,北京市燃氣集團輸配分公司第三管網管理所,在海淀區萬壽路南口的太平路中閥1號井下閥門進行堵漏作業時,閥門上起放散作用的堵絲意外脫落,壓力為0。1兆帕的天然氣從直徑40毫米的放散孔中洩漏,井下作業的兩名工人張某、田某昏倒在井中,井上的隊長郝某發現後,在未採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貿然下井,在對兩人施救過程中也昏倒在井內。經消防隊救援,張某、田某和郝某被分別送到兩家醫院搶救,張某、田某經搶救無效死亡,郝某經醫院搶救脫離危險。此次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傷。

3、2007年5月19日,北京七星華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名工作人員,在為航天三院31所安裝除錯大型真空熱處理爐過程中,由於爐中殘留氬氣未全部排空,貿然進入爐內工作,導致2名維修工人缺氧窒息,其中,作業人員霍文強(男、25歲、北京人)窒息昏迷,送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另一人經搶救脫離危險。

4、2007年6月1日,北京中科易非開挖有限公司安排劉磊、劉寶、張雲(男 26歲 湖北人)、朱輝(22歲 河北人)和公司負責人柳波定於當日9:30分到朝陽區麥子店朝陽公園路進行中水管道改造工程前期路上物探施工。9:20分許,在柳波尚未到達現場的情況下,張雲不聽現場其他工人勸阻,在未配戴任何防護用品的情況下,私自開啟好運街南廣場一燃氣井井蓋下井,入井後當即暈倒。井上三名工人一名報警求救,一名去找救生繩索,朱輝貿然下井進行搶救也暈倒在井內。後120、119趕到將張雲、朱輝二人救出,朱輝經搶救無效當場死亡,張雲經搶救脫離危險。

5、2007年7月2日,北京市天奇偉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專案部,在對房山區良宮路1號汙水井進行施工作業中,工人唐某在沒有佩戴任何防護用品的情況下,下井作業,當將井下封堵打通後,有毒有害氣體湧入,致使唐某在順梯子返回地面時中毒窒息,井上人員孫某貿然下井施救,當下至距地面1。5米時,突感不適,井上人員立即將其拉至井上,並立即撥打110、119、120報警,救護人員將唐某救上地面,立即將二人送往良鄉醫院進行搶救,孫某因中毒較輕,經搶救已脫離危險,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6、2007年8月3日,北京中聯集利機電裝置安裝公司維護組組長郭某帶領工人陳某、盧某和司機齊某乘車對西山變電站至閔莊路的電纜線路進行巡視維護。在維護海淀區閔莊路小屯橋東北角電力井時,因井底積水,維護人員違章將抽水泵和柴油發電機放置在電力井內平臺上,進行抽水作業,其間作業現場的盧某、陳某發現發電機缺油,二人下井給發電機加油,因井內一氧化碳濃度過高,盧某昏倒並墜入井內水中,陳某昏倒在井內平臺上。郭某和齊某發現後,郭某在未採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貿然下井,也昏倒在井內平臺上。齊某見狀馬上撥打110、112、119報警求救。經消防隊現場救援,將墜入井底水中的盧某和暈倒在井內平臺上郭某、陳某救出並送醫院搶救,郭某、陳某經搶救無效死亡,郭某一氧化碳中毒。

7、2007年8月9日,改造後的豐臺區黃土崗糞便處理站開始試執行。當日上午,由於停電,站長趙某安排葛某(男,23歲,河北人)、張某(男,18歲,河北人)、杜某3名職工向液態肥儲存池注水稀釋剩餘汙泥,並用泵將其抽出。在完成清理工作後,發現上午將鐵鍬遺落在池內,葛某在未對井內氣體進行檢測,未佩戴任何個人防護用品的情況下,下池取鍬,中毒昏倒在池中。井上張某、姚某未佩戴任何個人防護用品先後下池貿然施救,二人先後暈倒跌入池中,後經消防救援人員施救,將3名職工全部救出,經急救人員檢查,確認3人已經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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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1、2008年3月3日,高碑店汙水處理廠二分廠副長廠姜某帶領工人劉茂成、王某和高某在對23號泵進行檢修時,劉茂成在未確認該汙泥迴圈系統進水閥門是否關閉的情況下,盲目開啟23號泵泵殼的環形夾具,致使該泵處於承壓狀態,泵的吸入口汙泥帶壓噴出,汙泥內厭氧產生硫化氫等有害氣體累積並隨噴出的汙水溢位,現場4名作業人員迅速從不同出入口撤離管廊。噴泥事故發生後,高碑店汙水處理廠二分廠副廠長王琦(代理廠長)、技術員趙進禮,三分廠書記潘啟嶺、廠長袁某等人員在對事故情況不清、未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分別從不同出入口下到地下管廊內察看情況過程中,暈倒在管廊內。此次事故造成潘啟嶺、王琦、趙進禮、劉茂成四人死亡,一人受重傷。

2、2008年3月30日,石景山區北京首鋼建設裝置維修有限公司一分廠在對鍊鐵廠一高爐檢修作業時,1人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4人受傷。

3、2008年6月15日,海淀區錦繡大地物流港南門外道路雨汙水管線堵塞,河南安陽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工人於航等四人到該處進行汙水管線疏通作業。作業人員將檢查井開啟後,用氧氣瓶接上管子向井內充氧,又用蠟燭作了試驗後,孫傳君與郭剛建在未對井內氣體進行檢測,未佩戴任何個人防護用品的情況下,貿然下井進行疏通作業。在疏透過程中孫傳君(男,25歲,山東人)、郭剛建(男,25歲,河南人)中毒暈倒,後被其他人員救出,經119急救人員搶救無效死亡。

4、2008年6月26日,北京銅牛服裝有限公司司機趙晶在機井房的南側清洗車輛時,發現水管不出水,於是找水暖工王先清到機井房地下室檢修。王先清與焊工王全頌一同到機井房,王先清下到地下室後不久便暈倒在地下室東北角。王全頌看到此情況透過手機電話向負責人何全貴報告情況後,貿然到地下室施救,也暈倒在地下室內。何全貴接報後,立即向公司綜合管理部經理鍾餘山彙報事故情況,並與食堂職工周雄一同趕往事故現場下到地下室施救。鍾餘山接報後立即趕赴現場,並與趙晶相繼下到地下室施救。在將王先清救出後,何全貴、周雄、鍾餘山和趙晶相繼暈倒在地下室內。隨後,又有5人在地下室施救過程先後暈倒。最後導致王全頌(男,52歲,北京市密雲縣人)、鍾餘山(男,44歲,北京市密雲縣人)、趙晶(男,35歲,北京市密雲縣人)3名救援人員死亡,8人受傷。

5、2008年9月8日,西城區南官房1號涮肉店地下室汙水井抽水泵損壞,該店維修工趙興付與方海軍2人到該店地下一層雜物間內汙水池進行水泵更換維修作業。2人先用臨時水泵將池內汙水抽出,趙興付在未對井內氣體進行檢測,未佩戴任何個人防護用品的情況下,下到井底準備將壞水泵拿到井上更換,當其上到梯子一半時,中毒暈倒,滑落井下。井上方海軍見狀大聲呼救,隨後,方海軍與該店員工嶽虎、尹某、馬某、魏某等人貿然下井救人,先後中毒暈倒,後被救出,趙興付、嶽虎因搶救無效死亡,方海軍等4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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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1、“5·8”豐臺玉美家園建材市場汙水井事故。2009年5月8日早上,豐臺玉美家園建材市場公司工程部接到汙水井水泵揚程管破裂漏水報修單後,在完成前期抽水和排風情況下,22時許,安排2名工人對井下水泵揚程管進行維修,在沒有佩帶有效個人防護用品的情況下,2人貿然下井作業,中毒暈倒在汙水井內,後經消防官兵救出,搶救無效死亡。

2、“6·13”海淀西北旺鎮小牛坊村西果園汙水井事故。2009年6月13日15時許,在海淀區西北旺鎮小牛坊村西果園內,北京弘發機電有限公司在對汙水井提升設施進行改造作業過程中,因未採取通風、檢測、個人防護等安全措施,貿然下井作業,造成2人死亡,1人受傷。

3、“6·30”豐臺分鐘寺四隊化糞池事故。2009年6月30日9時左右,北京市崇文環境衛生服務中心三隊在對豐臺區分鐘寺四隊公共廁所北側化糞池進行疏通清理作業過程中,1名職工在未進行通風、檢測和佩戴有效個人防護用品的情況下,下井作業,中毒暈倒在池內,池上2名職工發現後,未佩帶任何防護用品,先後貿然下池施救,也中毒暈倒在池內。周圍群眾發現後,迅速報警,119消防人員趕到後,於10時左右分別將3人救出,經醫務人員鑑定3人均已死亡。

4、“7·3”通州新華聯家園汙水井事故。2009年7月3日14:30分左右,通州區新華聯北區悅豪物業公司3名職工,在對新華聯家園北區6號樓西側汙水井水泵進行井下維修作業時,因未採取通風、檢測、個人防護等安全措施,中毒暈倒在井內,隨後,又有7人在沒有佩戴個人防護用品情況下,先後下井貿然施救,導致事故進一步擴大,造成6名職工中毒窒息死亡,一名消防隊員犧牲,4人受傷。

5、“8·1”北京海淀區嘉華大廈事故。2009年8月1日8時許,北京新龍順達公司(承包方)吸汙車司機侯春雨帶領清潔工高貴友駕駛吸汙車,到嘉華大廈化糞池進行吸汙作業(發包方北京金隅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金隅嘉華分公司)。金隅嘉華公司維修班人員到達作業現場監護,當侯春雨檢查到F座西北角化糞池檢查井時,發現井內有雜物堆積,侯春雨在未進行檢測、通風和佩戴任何防護用品的情況下,貿然下井作業,不久暈倒在井內汙水中,經搶救無效死亡。經北京市疾控中心現場檢測(6。5小時後),甲烷濃度超過國家標準3。7倍,氧含量低於正常值,初步分析為缺氧窒息死亡。

6、“8。18”海淀區蘇家坨經濟適用房建築專案事故。2009年8月18日18時20分左右,在海淀區蘇家坨鎮後沙澗村,北京市築基恆業市政工程對蘇家坨經濟適用房在建專案外部道路汙水管道進行疏通作業,由於該小區已有部分住戶入住,但下游汙水處理廠正在建設中,汙水管道還處於封閉狀態,小區汙水只能存入化糞池。為減輕化糞池壓力,北京市築基恆業市政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決定對汙水管道進行疏通,利用管道空間存放汙水。公司勞務隊長陳林安排宋自學、王會民從汙水管線的下游向上遊逐個管井進行疏通,作業人員宋自學、王會民在未進行檢測、通風、佩戴任何安全防護用品的情況下,貿然下井作業,暈倒在3。5米深的井內。周圍施工的3名作業人員,在未佩戴任何安全防護用品的情況下盲目下井施救,也暈倒在井內。最後,其他施工人員到附近找了個鋼筋鉤將井下的5人救起。宋自學、王會民二人被救出後,經搶救無效死亡。其餘3名下井施救人員被送到309醫院進行救治,無生命危險。8月19日,經北京市疾控中心對現場進行檢測,甲烷超過國家標準31倍;硫化氫濃度超過國家標準0。2倍;氧含量為17。3%,低於國家標準(標準值為≥19。5%),初步分析為硫化氫中毒缺氧窒息死亡。

7、“11·5”大興區北京萬興建築集團公司市政分公司事故。2009年11月5 日下午2:30左右,北京興創投資有限公司興建的西永路於2006年完工,由於該道路中的市政下水管線未能與下游汙水管線連通,市政汙水一直聚集在管線中。北京萬興建築集團有限公司市政二公司(以下簡稱“萬興市政二公司”)在修建永興路周邊永華路和蘆球路時,應將西永路汙水管線接入永華路和蘆球路汙水管線中,施工單位在開啟西永路汙水管線封堵時,發現管線未疏通,應建設單位要求,萬興市政二公司指派耿清喜(男,50歲,河北省人)等3人到西永路檢查地下管線,開啟位於西永路與永華路交叉路口北側約60米的汙水井蓋,郭保國(男,39歲,河北省人)在有防護措施的情況下,下井檢查暈倒(未經檢測),耿清喜、張懷真(男,26歲,河北省人)2人先後貿然下井施救死亡,郭保國經搶救脫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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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1、北京市順義“3。25”爆炸事故。2010年3月25日下午15時47分,北京市順義區牛欄山鎮牛板路2號北京市千島灣水處理裝置廠襯膠車間。噴砂工王建平進入位於襯膠車間中部的水處理裝置罐內,對其內壁進行塗刷膠醬(主要成分為120#溶劑油,屬易燃易爆品,化學性質類似高標號汽油)作業,15時47分,鐵罐內突然發生爆燃,並引燃了附近的易燃物,噴射出的火焰將在罐外的葉根發、馬志紅、王鳳紅、曾曉燕四人燒傷,同時造成馬志紅小腿骨折。事故發生幾分鐘後,救援人員趕到事故現場,控制火情並展開救援,其間,襯膠車間又發生了二次爆炸,16時30分許,消防隊員滅火後在南側工作臺下發現了王建平,經現場醫療部門鑑定已死亡。

2、大興亦莊“5。22”事故。2010年5月22日14時35分左右,北京寶興泉鑽井工程有限公司組織作業人員在北京軌道交通地鐵亦莊線第6標段工程工地,進行打井挖掘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杜學清(男,60歲,河北人)到井下(已挖掘深約6。5米,井口直徑約1。7米)準備挖掘作業時中毒暈倒,工人申佔國(男,57歲,河北人)發現後,下井施救,隨即也中毒暈倒, 2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3、昌平“6。2”事故。2010年6月2日9時許,昌平區水務局施工總隊3名作業人員到沙河鎮小沙河南岸第14排幹截汙水管線20號汙水井進行通堵作業,由於管線長度不足,便將汽油泵放置井下(井深7米)用於抽水,在抽完部分積水後,3名作業人員下到井下準備實施通堵作業時,其中2人先後暈倒,1人在下井過程中感覺不好爬出井外暈倒。後經搶救,2人死亡,1人脫離生命危險。

4、昌平“7。2”事故。2010年7月2日下午15:00,定州華潤工程有限公司在回龍觀鎮朱辛莊東路電力排管工程井下施工時(該工程經兩次分包),職工高新國(男、55歲、河北定州人)、高洛永(男、59歲、河北定州人),兩人進入電力井下拆除模板,在作業過程中昏倒,16:40左右被工程專案經理汪建國發現並報警,17:00許,兩人被從電力井下救出,經999急救中心搶救無效死亡。

5、豐臺“7。29”事故。2010年7月29日14:00左右,北京中昊華宇勘測技術有限公司工人李祥佩(負責人)、郭祥雨、吳哲等4人,在豐臺南苑槐房路進行自來水管線前期勘測,在現場負責人安排下,開啟井蓋自然通風50分鐘,吳哲拉著李祥佩和郭祥雨的手順著井壁下井,半分鐘後,吳哲掉落井底。李祥佩立即撥打了999和119。同時找來梯子,李祥佩和郭祥雨下井救助,李祥佩感覺頭暈,向井上人員呼救,井上工人將其拉出井外,上井後,發現郭祥雨也掉入井底。此後,119 、120陸續趕到將吳哲和郭祥雨救出,郭祥雨經搶救無效死亡,吳哲脫離生命危險。

6、懷柔“11。3”事故。2010年11月3日23時40分左右,在懷柔新城中高路排水工程工地,作業人員實施汙水管線頂管作業過程中,在已頂進的汙水管線中部發生塌冒,造成3名作業人員被困。事故發生後,該工程專案部立即組織人員救援,採取了輸入工業氧氣的救援措施,4日凌晨3時左右,被困人員所在汙水管線內有機物質在高濃度的氧環境下發生燃燒,導致3名被困作業人員缺氧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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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1、“4。14”大興黃村 中水管線施工事故。2011年4月14日下午3時,在大興區黃村鎮黃村油庫東側,濱森林公園中水管線頂管施工工程的已停工的基坑河內,工人劉新忠下到基坑進入頂管內部不久暈倒,帶班人員王宜強在進入基坑內尋找時,也暈倒在管內,後二人被消防人員救出。截至昨晚8時30分,劉新忠已被確認死亡。王宜強轉送307醫院治療,尚未脫離危險。初步分析,由於作業地點離油庫很近,油庫長期滲油,導致地下土質中有機溶劑含量過高,導致2人有機溶劑中毒。

2、海淀“8。3”西三旗建材城事故。2011年8月3日17時許,在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總包承建的西三旗建材城危改專案市政道路及雨汙水工程工地,1名作業人員在對已建成的雨汙水管線第25號檢查井實施清理作業過程中,因缺氧昏倒在管線內,井上人員發現後,先後有2人下井施救,先後昏倒。後經消防人員將3人救出,造成1名作業人員和2名施救人員死亡。

3、通州“8。31”較大安全生產事故。2011年8月31日7時許,北京潔綠科技發展有限公司2名作業人員,在對北京眾鑫昌盛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養殖場沼氣利用工程調節池實施水泵維護作業過程中,在未對池內氣體進行檢測,未佩帶任何防護用品的情況下,貿然施工發生中毒窒息,相繼暈倒在調節池內。周邊現場其他作業人員見狀,立即開展施救,3名施救人員先後也暈倒在調節池內。後經通州消防支隊官兵搶救,將5名作業人員救出,經搶救無效5人全部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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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1、朝陽“6·19”硫化氫事故。2012年6月19日17時左右,朝陽區平房地區雅城一里小區,北京成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工人熊傳斌(男 43歲 湖北人)、李啟利(男52歲 北京人),在對小區15號樓西側的汙水管道進行疏通作業時暈倒,後經120人員現場搶救無效死亡。經現場監測,井內硫化氫濃度為631mg/m3。

2、海淀“7·19”缺氧窒息事故。2012年7月19日22時42分,北京天泰潤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人馮克貴(男,46歲,湖北人),在對海淀區雙清路與清華東路東北角一新建汙水井進行井下排查時,突然暈倒在井內,井上工人朱愛意貿然下井施救,也暈倒在井內。後經119和120的搶救,馮克貴搶救無效死亡,朱愛意脫離生命危險。初步分析此次事故為缺氧窒息事故。

3、海淀“7·30”缺氧致死事故。2012年7月30日2時50分左右,北京電話工程公司第五專案部班長李玉彬,在沒有任何防護器材和監測裝置的情況下,擅自實施清華西門北至圓明園東路光纜布放工作,工人何敬黨(男,43歲,山東人)在清華西門附近天橋下電纜井內穿光纜時,突然暈倒,井上工人馬海龍(男,27歲,山東人)見狀,貿然下井施救,也暈倒在井內。後經120搶救,二人搶救無效死亡。經現場檢測,井內氧含量僅為4。5%,為缺氧窒息事故。

4、朝陽“6·11”缺氧窒息事故。2012年6月11日17時左右,朝陽區崔各莊和平路2號某部隊院內,北京源深水裡工程有限公司工人趙金江(男,38歲,河北人),因到抽灌井室內尋找工具,突然暈倒,部隊人員發現後立即組織進行施救,在施救過程中,部隊一名指導員也暈倒在井內,後經醫務人員搶救,二人搶救無效死亡。經現場檢測,井內氧含量僅為4。6%。

5、通州“6·15”硫化氫中毒事故。2012年6月15日12時24分左右,北京市城建園東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通惠河至濱河西路汙水導改施工中,一名工人下入汙水渠內撿拾割管鏈時,因硫化氫中毒暈倒,渠上工人見狀,在報警的同時貿然施救,先後有4名施救人員暈倒,後經消防人員搶救,先後將5人救出,經醫務人員搶救,2人搶救無效死亡,三人脫離生命危險。

6、西城7·3硫化氫及缺氧中毒窒息事故。2012年7月3日11時30分左右,北京捷安利環保裝置有限公司工人李海洋(男,40歲,河南人),在西城區廣安門南街54號北京軍頤中醫醫院汙水井內作業時暈倒,井外工人陳林濤(男,20歲,河南人)見狀,貿然下井施救也暈倒在井內,消防人員趕到後,將2人救出,後經醫務人員搶救,李海洋前救無效死亡,陳林濤沒有生命危險。經現場檢測,井內硫化氫濃度超標、氧含量低於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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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1、豐臺6。23園博園缺氧窒息事故。2013年6月23日8時40分許,北京中消長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在豐臺區園博園4號門北側下井維修作業時,工人楊俊堂(男 59歲,河南人)、薛文明(男 47歲,河南人)暈倒,楊俊堂後經現場搶救無效死亡,薛文明受傷。後經豐臺疾控中心現場檢測,井底氧含量為1。6%,遠遠低於19。5%≤氧含量≤23。5%的國家標準。

2、海淀7。24肖家河汙水處理廠事故。2013年7月24日15時45分,北京市測繪設計研究院承攬肖家河汙水處理廠某工程專案,工人王明穩(男,29歲,山東人)在肖家河汙水處理廠南側廠外路邊一汙水井內(井深10米,沒有任何防護)進行管線資料勘查時暈倒在井下,後經醫護人員現場搶救無效死亡。

3、海淀8。24清華大學紫荊公寓事故。2013年8月24日14時許,北京城建安裝工程有限公司3名工人在清華大學紫荊公寓供暖熱水井下拆除新建小室模板時失去知覺(初步分析為缺氧),後經消防官兵搶救,先後將3人救出。其中1人經醫護人員現場搶救無效死亡(任來友,男,55歲,河北人),2人受傷。

4、西城9。12北禮士路汙水井事故。2013年9月12日17時30分,北京金鎖民利管道清潔有限公司工人在車公莊大街2號的北禮士路60號樓北側汙水井下井巡查時,一名工人暈倒,公司負責人許金鎖下井施救時也暈倒在井下。後經醫院搶救無效1人死亡, 1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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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1、2014年1月11日10時左右,北京密雲華鑫水電技術開發總公司工人在昌平區超前路鋪設井下電纜作業過程中,因管道內的有毒氣體造成工人中毒窒息,造成5名工人死亡。

2、2014年7月18日10時30分左右,菏澤市菏建勞務服務有限公司工人陳憲(男,61歲,黑龍江人)、倪進海(男,51歲,河北人)在北京市政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包的懷柔區北房鎮興盛路南端道路中間汙水井的作業現場,下井清理廢料過程中,因缺氧窒息造成陳憲、倪進海2人死亡。

3、2014年10月29日晚21時左右,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北京電力建設公司專案部機務技術員於衛國(男,40歲,北京人)到通州區西集鎮L-CNG儲配站3號熱力閘室(迴圈水閥室)進行排水作業巡查過程中,發現作業人員蘇磊(男,23歲,河南人)窒息倒在閘室內,在呼喊後進入熱力閘室對蘇磊施救,隨後也倒在閘室內,最終被現場人員及消防人員救出,2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4、2014年12月10日13時20分左右,北京民樂民建築勞務有限公司(總承包單位為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工人薛國軍(男,45歲,吉林人)、高野(男,35歲,吉林人)在順義區趙全營鎮板橋村衛生院西側路邊汙水井內進行汙水管道疏通作業過程中,薛國軍下井作業時暈倒,高野下井救援時感到身體不適返回井上,事故造成薛國軍死亡,高野經醫院救治恢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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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2015年5月11日上午,北京根源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受首欣物業公司委託,在石景山區金頂街模式口南里小區進行排水管道施工作業,上午10時左右,作業人員段某某進入排水管線乾井內進行作業,鑿開汙水管線後,下井觀察情況,下至井內斷管處暈倒,跌至井底(落差2米),井外監護人員郭某下井施救,其下井後出現眩暈反應,被井外現場監護人員救出,後續將段某某救出。兩輛120救護車分別將段某某、郭某送至首鋼醫院和石景山醫院。經搶救,郭某脫離危險,段某某於當日21 時40分左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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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016年4月23日20時許,北京紅河偉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排王某某(男、52歲、河北人)、張某某在大興區魏善莊鎮工業區龍發路與龍海路交叉口南側汙水井內進行漏水情況檢查時,王某某中毒倒在井內,張某某發現後立即下井救人,隨即也倒在井內。現場人員發現後,立即開展救援,將二人救出,並送往醫院,王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張某某無生命危險。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後經中瑞環泰檢測機構模擬現場檢測(3天后),硫化氫濃度為2000毫克/每立方米,為我市有記載以來,地下有限空間硫化氫濃度最高值。(國家標準:10毫克/每立方米)

2、2016年7月8日13時許,在朝陽區金盞鄉馬各莊紅綠燈南100米路東,東高路頂管第三標段一井底,北旺建設集團徵遠勞務分包公司張河(男,44歲,內蒙人)在進行井下抽水施工時,在井底突然栽倒,被救出後,經醫院確認死亡。該專案建設單位為寶嘉恆基礎設施建築有限公司,總包單位為北京市路橋市政總公司。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

3、2016年8月4日15時10分,北京潤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維修班組長郭振連帶領馮傑(男,24歲,山西人)、郭興坤(男,31歲,天津人)、馮二康三名工人,在奧林匹克森林公園2W08號汙水處理站清水池內進行抽水作業,當馮傑站在清水池井口進行潛水泵準備工作時突然暈倒墜落到清水池底部(墜落高度約5米,水深0。9米),郭興坤在進入池內救人時也暈倒在池底,隨後兩人被救出後送往醫院搶救。19時許馮傑因搶救無效死亡,郭興坤經搶救脫離生命危險。

4、2016年9月23日17時11分,接我局事故調查組事故報告,9月23日12時31分在園博園南路與園博西二路交叉口東北側綠地內,北京鑫盛祥電力裝置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在建電力井施工檢修過程中,工人陳路兵(男,44歲,河北人)、馬克兵(男,47歲,河北人)、李順清(男,27歲,河北人)在下井施工作業時死亡,另有2名現場施救人員在施救過程中吸入有害氣體送往醫院救治,無生命危險。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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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017年5月16日10時30分左右,北京傳祥環境衛生服務有限公司溫某某、李某某、康某等三名工人,在對西客站南廣場商業城地下二層汙水池進行清淤作業,工作期間,溫某某(男,45歲,山東籍)在下池作業時突然昏倒。李某某(男、40歲,山東籍)和康某(男,30歲,遼寧籍)在組織救援過程中,也感覺身體不適昏倒。隨後,120急救車趕到現場進行搶救,1名作業人員暈倒,2名作業人員進行施救過程中暈倒。後經電力醫院進行搶救,1人死亡,2人脫離生命危險。經檢測單位現場檢測,為多種有毒有害氣體中毒導致人員死亡。南廣場商業城物業維護方為西聯萬博商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經檢測井口下1。5m處,硫化氫數值34。9mg/m3。(超標過國家標準10mg/m3,3倍)。

2、2017年5月27日9時8分許,位於海淀區北三環中路40號院,北洗廠危舊房改造專案施工現場,發生一起有限空間窒息事故。安徽省和縣建總建築勞務有限公司施工人員康某(男,33歲,河北人)在一號住宅樓地下二層C-21-C-23/C-R軸積水坑井內,拆除模板時暈倒,現場人員立即將其救出,後經999急救人員現場搶救無效死亡。另1名施救人員也出現暈厥,被送到二炮總醫院救治,已脫離生命危險。

3、2017年6月5日晚23時許,在東城區國家體育總局機關服務局熱力隧道工程4#施工現場,北京易成市政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人對熱力隧道工程4#豎井進行鋼板橋吊除作業,同時3名工人由人孔進入隧道做施工掘進準備,當吊至第二塊鋼板時發現位於豎井鎖口樑上方的空壓機冒煙著火,煙迅速把4#豎井井口覆蓋,現場立即採取斷電措施,造成隧道內3名工人無法出井,專案部管理人員於23時10分報警,23時20分消防車抵達現場對著火點進行滅火,消防人員下井把被困3名人員帶出地面。

4、2017年6月30日,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的順義區後沙峪段汙水管道專案工地,北京華祥興鵬勞務分包有限公司現場負責人牛某某安排牛三所帶領4名工人到順義區高麗營鎮河道排汙口治理十三支汙水管線工程管井進行抹灰破管作業。6時30分左右,5名工人到達施工現場,將相鄰的2個管井井蓋開啟通風。7時30分左右,1名工人首先下井準備進行抹灰作業,約2分鐘後暈倒,3人先後下井施救,均暈倒在井下。現場帶班人員牛某某最後下井施救,下至約3米左右感到不適,隨即爬出地面。牛某某爬出地面後,立即打電話給現場負責人牛海陸。牛海陸撥打119、120報警,牛三所撥打110報警。公安消防部門將4人先後救出,經120現場確認,4人死亡。事故發生當天,我局立即成立了事故調查組,委託北京理化分析測試中心對管井內有毒有害氣體進行檢測。經初步檢測,事發井室屬於極度缺氧環境,井內氧氣最高含量僅為4%,

5、2017年7月20日下午14時55分左右,中國機械工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通州區漷小路一期道路工程施工現場,北京興達嘉業城鎮基礎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測量員殷某某與本單位配合人員單某某、在組織施工測量放線時,殷某某下井測量兩個電力井高差時暈倒(井深大約4。1米)。單某某在井外呼叫殷興隆沒有迴應,遂下井施救,同樣暈倒。事故單位作業人員帶著安全帶,使用通風裝置,將人救出,經120確認,2人死亡。(當時我們到現場核實作業單位有檢測、通風、安全繩、安全帶等裝置設施)。經初步調查,缺氧窒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發生後,盲目施救,導致事故傷亡擴大。

6、2017年8月1日18時許,在大興區西紅門路6號同興園社群,河北華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名工人在進行汙水管線清理作業施工過程中發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工人王某某(男,54歲,安徽人)死亡,另一名工人受傷正在醫院進行搶救。

7、2017年8月4日14時,朝陽區高碑店地區東五環大黃莊橋西南側綠地汙水井清淤作業,現場帶班李雙來(男,50歲,河北人),帶領9名工人進行汙水井清淤作業。14時許,王增財(男,51歲,黑龍江人)先下井作業,隨後暈倒,李雙來在井外呼叫王增財沒有迴應,遂下井施救也同樣暈倒。現場其他作業人員隨後檢視,二人均在井下沒有迴應,後撥打急救電話並報警。消防官兵到現場後將二人救出,120急救人員確認二人均已無生命體徵,死亡原因待法醫鑑定。

專案發包單位:北京富華麗紫檀木宮廷工藝品有限公司

專案承包單位:北京北排建設有限公司

8、2017年9月11日7時許,大興區高家堡村兩名工人(黑龍江籍,男性)下井河道清淤作業中倒地,其中一人搶救無效死亡,另一人經治療脫離生命危險。

9、2017年9月16日11時20分左右,蜀風園酒樓配菜工曾慶祝前往地下一層東側汙水泵房清理汙水池。11時30分左右,蔣南與蘇記平尋找曾慶祝,發現地下一層東側汙水泵房內汙水池的水泥蓋板被開啟,曾慶祝暈倒在汙水池內。蔣南進入汙水池施救,暈倒在池口鐵梯上。蘇記平立即呼喊切肉工石錦救人。石錦趕到後進入池內救援,暈倒在汙水池內。領班伍三英聽到蘇記平呼救後到達現場,並安排其他員工撥打120。11時37分,醫護人員達到現場,告知店員撥打119。11時54分,消防人員趕到現場,先後將斜靠在鐵梯上的蔣南和暈倒在池內曾慶祝、石錦依次救出。經醫護人員搶救,曾慶祝(男,25歲,湖北人)、石錦(男,36歲,河北人)搶救無效2人死亡,蔣南(男,53歲,四川人)1人重傷。

10、2017年9月29日16時左右,在順義區空港街道花馬溝汙水站,北京環能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當班員工張紹紅為防止汙泥池內的腐爛木梯堵塞汙泥吸泥管或影響汙泥攪拌機使用,前往汙泥池清理腐爛木梯。張紹紅找來員工張桂全(未當班)在汙泥池頂部人孔處看護,自己在沿池內壁鋼製爬梯進入汙泥池過程中,突然掉入池內。張桂全立即呼喊救人,隨後區域運營總負責人張欣、站長張桂君聞訊趕來施救。張欣、張桂君二人相繼入池施救並暈倒掉入池內。16時22分,順義區消防支隊空港中隊接報後到達現場,先後將張欣(男,33歲,內蒙古赤峰)、張桂君(男,48歲,河北省承德市)、張紹紅(男,45歲,河北省固安縣)救出。經120醫護人員現場確認,3人均已死亡。

安全工作37年 那些人那些事(1)(2)有限空間篇

2018

1-2、2018年6月8日、12日,北京建工路橋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承建的密雲新城再生水廠配套管網工程專案(以下簡稱“配套管網工程”),連續發生2起生產安全事故,分別造成1人和2人死亡,影響惡劣,教訓深刻。

事故現場一:6月8日零時30分,河北正乾建築勞務分包有限公司工人在配套管網工程興盛南路與左堤路交叉路口東南角施工現場,進行吊裝頂鐵時,吊裝帶斷裂,墜落的頂鐵將豎井底部1名工人砸傷後,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現場二:6月12日19時07分許,望都縣鑫宇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工人在配套管網工程水源路與園林路交叉路口東側基坑施工現場,進入基坑底部(長9米×寬6米×深19米)作業時,發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名工人死亡。

3、7月16日10時30分,城市副中心辦公區水系景觀工程第2標段,劉天時、馬少雷、趙志軍等3名工人在進行7號水源井(井深3。5米,井室長4米、寬3米)測量作業過程中,出現缺氧現象,後經通州消防支隊辦公區中隊救出,無生命危險。經查,建設單位:北京水務建設與管理事務中心。施工單位:北京通成達水務建設有限公司,註冊地北京市朝陽區靜安裡30號樓,法定代表人郭繼承,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監理單位:安徽省阜陽市聚星水利工程建設監理中心。

4、2018年7月23日早8時,在朝陽區建外大街IFC大廈,物業員工褚偉方(男,31歲,河南人),在檢視井內水錶時死亡,經消防隊員到場檢視,井記憶體在有害氣體,消防員填充氧氣後將屍體抬出,目前已排除刑嫌,具體死因正進一步核實中。

5、2018年9月3日,北京同創達勘測有限公司兩名工人餘尚坤(男,河南人,29歲)、薛義龍(男,河南人,18歲)在對儲備庫中朝陽區垡頭地區垡頭東路、垡頭二號路地下井內管線進行勘測。二人於4日早晨6時40分許被路人發現昏迷於井內。7時25分許,二人被救出,經999現場確認,已無生命體徵。

6、2018年9月7日7時20分,在海淀區學院路38號北京大學醫學部西門入口南側。北京大學醫學部教師楊某駕駛車輛從西門駛入北京大學醫學部,行至南側自來水閥門井處時,在井內作業的北京京林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工人王某(男,62歲,河北省張家口人)正好起身,與車輛發生碰撞,現場人員立即將傷者送至999急救中心,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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