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病女生“被手術”,既是過度醫療也是強制醫療

10月7日,漢濱區安康興安醫院有關問題調查處置工作組公佈調查處置結果。經查,2021年10月4日中午,路某甲(17歲)在其同學陪同下到安康興安醫院就診,醫生操某某接診、檢查,診斷為宮頸贅生物,路某甲在手術知情同意書上簽字後,操某某對其實施了手術。不存在手術中籤字、虛假手術(在其他醫院檢查的部位與安康興安醫院手術部位不是同一部位)問題。但在診療過程中,安康興安醫院在沒有監護人陪同、簽字的情況下對未成年人進行檢查和手術,存在管理不規範、告知不到位、醫風醫德不端正等問題。(10月7日新華網)

“無病女生被推上手術檯”事件令人震驚和憤怒。當地通報稱,診療過程不存在手術中籤字、虛假手術問題,只存在管理不規範、告知不到位、醫風醫德不端正等問題。對此,我不敢苟同。我認為,該醫療事件即便不存在“虛假手術”,至少也有“過度醫療”和“強制醫療”的嚴重問題,而不僅僅是“管理不規範、告知不到位、醫風醫德不端正”而已。

網傳安康市中醫醫院10月5日開具的超聲醫學影像報告單則顯示,子宮及雙附件區聲像圖未見明顯異常。既然該女生沒病,當然就完全沒有動手術的必要。正如其家長所認為的,是“無辜在宮頸上捱了一刀”,而安康興安醫院是無中生有,為了誘導進一步治療虛構症狀。

當地的通報並沒有指出該報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有問題,只說“在其他醫院檢查的部位”與“安康興安醫院手術部位”不同,當然就可以理解為認同這個結論。既然承認該女生的子宮沒問題,那麼,在其子宮上動手術就必然屬於無中生有的虛假手術。

從網傳的安康興安醫院10月4日開具的超聲醫學影像報告單中可以看到,其中超聲提示:右側卵巢卵泡樣回聲,考慮多囊卵巢盆腔積液。該院的婦科手術知情同意書上顯示,小月的手術內容為宮頸贅生物摘除。

安康市中醫醫院檢查的部位是“子宮及雙附件”,安康興安醫院檢查的部位是“卵巢”,手術部位為“宮頸”。根據醫學常識,宮頸屬於子宮的一部分,卵巢屬於子宮附件。因此,所謂“在其他醫院檢查的部位與安康興安醫院手術部位不是同一部位”的說法根本不成立,兩家醫院檢查(或手術)的部位完全相同,都是子宮及其附件。

既然兩家醫院檢查(或手術)的部位相同,通報又沒有否認當地公立醫院關於該女生“子宮及其附件”沒問題的結論,卻以實際上並不存在的兩家醫院檢查(或手術)的部位不同為由,得出當地私立醫院在該女生子宮上動手術並非虛假手術的結論,實在荒唐得很。

退一步來說,即便根據安康興安醫院的檢查結果“右側卵巢卵泡樣回聲,考慮多囊卵巢盆腔積液”,也不等於說有“宮頸贅生物”,豈能在沒有進一步檢查確認有贅生物的情況下,就貿然“摘除宮頸贅生物”呢?難道連動手術都要抱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寧可動錯手術,不可不動手術”的態度?這難道不是拿患者的生命健康當兒戲嗎?如果這都不算無中生有的“虛假手術”,至少也是多此一舉的“過度治療”吧?

通報稱,“醫生操某某接診、檢查,診斷為宮頸贅生物”。此前網友提供的多份檢查報告均沒有反映這個結論。如果情況屬實,為何操醫生不把相關的報告給到那位女生?如果操醫生真的確診女生有宮頸贅生物,而且把相關報告給了她,但她故意把這個報告隱瞞,導致曝光此事的網友亂帶節奏,那麼,為何通報不把這個情況說清楚?為何不把相關報告也公開,以正視聽?這種 “清者自清”的姿態,是否也有“自說自話”的嫌疑呢?

再說,即便該醫院確診女生有“宮頸贅生物”,是否真的嚴重到非動手術不可,甚至連徵求女生家長意見都來不及,必須馬上動手術的程度?這個私立醫院確診有宮頸贅生物,那個公立醫院檢查子宮及雙附件都沒問題,究竟誰說得正確,總不能偏聽偏信吧?

此事是否屬於醫療事故,不能只聽涉事醫院的一面之詞、一方結論。即便醫生確診該女生有宮頸贅生物,也有誤診的可能。上文分析指出,通報並沒有指出網傳安康市中醫醫院的檢查報告結論不正確,實際上等於否認了她有宮頸贅生物。

更為惡劣的是,該事件屬於“強制治療”,因為涉事醫院完全不尊重涉事女生及其家屬的知情權和真實意願,診療過程充滿了強制甚至強迫的意味。

據該事件的爆料者微博網友“@秦觀四海”稱,該學生家長反映,其孩子路某甲在家瀏覽網頁時,彈出一個安康興安醫院的醫生諮詢視窗,路某甲剛好身體有點不舒服,順便點選諮詢一下,對方沒有回答她諮詢的問題,而是不斷地,多次邀請她到安康興安醫院檢查。也就是說,涉事醫院的醫生從開始就比較強勢。

路某甲找到該醫院後,一個姓操的醫生開了兩個檢查單,並示意護士將她帶到手術室繼續檢查,但操醫生直接給她做手術。路某甲以為是例行檢查,渾然不知是在做手術。手術中途醫生停下來讓她籤手術同意書和費用單。

雖然通報稱“不存在手術中籤字”,但並沒有否認是在手術室裡簽字。如果真是手術前就告知女生並徵得其同意,又怎麼可能在進入手術室之後才簽字?

路某甲感覺不對勁,要求下手術檯給家長打電話,但遭到醫生的制止。在該女生身上錢不夠時,醫生讓其打電話借錢,在花唄上借款,簽訂欠款單。以上情節,通報均不否認,可以理解為預設。

路某甲的同學覺得她借錢的金額較大,且語氣惶恐焦躁,以為是遭到了綁架,所以告訴了她家長。家長趕到醫院後,當即質問醫生:孩子現在未成年,是學生,做這麼大手術為什麼不通知家長?孩子要給家長打電話為什麼不給打?為啥把孩子弄到手術檯上中途讓打電話借錢?為啥誘導孩子在花唄上借款,難道家長沒有錢給孩子看病嗎?手術同意書為什麼不在手術前簽訂?為啥家長沒簽字就給孩子做手術?

家長質疑的以上諸多問題,通報中除了說一句“不存在手術中籤字”,基本上都沒有否認,而是稱之為“管理不規範、告知不到位、醫風醫德不端正”。連強制醫療、過度醫療,都能輕描淡寫地說成“管理不規範”“醫風醫德不端正”,連刻意對家長隱瞞未成年子女手術,並阻止孩子聯絡家長,都能輕描淡寫地說成“告知不到位”,實在令人無語和失望。(李蓬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