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光榮,但這幾種收入不用交個稅,別再被“矇在鼓裡”了

納稅光榮,但這幾種收入不用交個稅,別再被“矇在鼓裡”了

我們知道每個公民都是納稅人,除了日常消費中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當我們的薪資超過一定標準時候,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交個稅時候有些費用是可以扣除的,除了這些費用可以扣除外,以下收入也是可以不交個稅的。

納稅光榮,但這幾種收入不用交個稅,別再被“矇在鼓裡”了

1。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號)規定: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於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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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活補助費範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規定:生活補助費,是指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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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經濟補償費,對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的應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應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上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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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差旅費津貼,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規定,“差旅費津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工資、薪金所得專案的收入,不徵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