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兵制與募兵制相比,二者有何區別?

引言

中國古代戰爭頗為頻繁,與戰爭息息相關的,除了糧草,國力等直接決定因素外,軍事制度的作用也不可小覷,一個好的軍事制度可以大大提高國家軍隊的戰鬥力,一個好的軍隊與完善的軍事制度是分不開的。今天我們就來看一下中國古代兩大軍事制度——府兵制與募兵制。

府兵制的創立

府兵制創立於中國南北朝時期,西魏宇文泰在550年創立府兵制,基本內容包括設立將軍,領軍制度和軍籍管理。

西魏大統年間,國家重臣,也是把持朝政者宇文泰在全國範圍內設定八個柱國大將軍,包括他和皇帝在內一共八個。除了他都督國家內部與外部的軍事,皇帝則只是掛一個虛名,並不能領兵,所以實際上全國軍隊的管理者是六個柱國大將軍,宇文泰對六個大將軍的數量極為滿意,他認為這樣合周禮六軍之制;六個柱國下各督兩名大將軍,十二個大將軍再另外管理兩個開府,一開府領一軍,因此全國共二十四軍。戰時,中央不僅命令開府將軍,也會臨時任命將軍並配以兵馬,這對開府將軍手中的權力有所削弱;軍籍管理方面則是將府兵的籍貫移出民籍,另立名單。

府兵,顧名思義,軍府的兵,當時規定:當府兵者,資裝皆自備,不負擔其他課役。府兵制的建立,是西魏、北周軍制方面的重大改革,宇文泰雖然是一位權臣,但他代表著國家中央,因此使得國家的中央集權制在軍事上有了很大的進展。

府兵制與募兵制相比,二者有何區別?

隋府兵制的發展

隋朝建立後,在承襲前代軍事制度的基礎上,對府兵制作了巨大改革,進一步鞏固府兵制度,隋文帝明確規定:軍人除仍有軍籍、隸屬軍府外,又與其家屬一起編為民戶,歸州縣管理;按均田制,分給軍人土地,從事生產;還有的需要按照規定輪流到京城護衛或執行其他任務。

隋府兵制的統帥方面則沿用舊制“魏、周十二大將軍遺制”,置十二衛,每一衛都有一名大將軍,總指揮是皇帝。隋王朝的府兵制度大體和均田制有機結合起來,以此鞏固府兵制度,與前朝不同的是,府兵統領權集中於皇帝手中而不是某一位大臣手中,這加強了封建皇帝的統治。

唐府兵制的完善

唐在統一全國戰爭勝利結束後,在國家軍事制度上繼續沿用府兵制,並隨著國家的發展和軍隊的擴大對府兵制度進行了更加完善和詳細的建設。唐貞觀十年(636年),唐太宗李世民規定府兵的中央領導為左右衛、左右武衛等十二衛,加以東宮六率為次要機構,十二衛的大將軍只有一人且直接聽命於皇帝,這大大保證了府兵的忠誠,同時可以在理想狀況下由皇帝直接掌握國家軍隊,東宮六率則各設率一人,歸屬太子管轄。府兵的基本單位是中央設在全國各地的折衝府,又稱兵府或軍府,折衝府由折衝都尉與果毅都尉兩人統領,是折衝府的最高軍事長官。折衝府以人數戰力劃分又有上、中、下三等,上府兵士1200人,中府兵士1000人,下府兵士800人。

府兵制與募兵制相比,二者有何區別?

國家以府兵制度和地理要衝位置定下“居重馭輕”的全國軍事方針:軍府設定在全國各地,尤其長安關內道最是集中的地方,中央也因此手握著重兵,有官員寫道“舉關中之眾以臨四方”。關於府兵的忠誠度,唐朝皇帝除了提拔自己信任的人充當十二衛大將軍外,還對軍事調令格外重視,唐朝府兵必須憑尚書省兵部的兵符才可以調撥,當國家陷入戰爭,皇帝將尚書省的兵符交給出戰將軍,命將率軍出征,戰事結束後,將領回朝,士兵歸府,因此將軍難以憑手握軍隊干預國事朝政,這就是後來人們說的“將無常將,兵無常兵。”皇帝以此使統兵權成為臨時的,又將臨時統兵權與調兵權分離,保證了中央對國家府兵的絕對控制,可以維護中央集權和國家統一。

總之,如果說唐前代是在制度上將軍事上的府兵制與生產上的均田制簡單結合起來,那麼唐代的府兵制則是對此的進一步完善,府兵制不但以均田制為基礎,而且均田制也保證了府兵制的穩固,這兩項制度共同造就了“兵農合一”的局面。

府兵是為國家而戰的,府兵衛士21歲入軍,60歲免役,國家給予田地,但出戰需要自己準備兵器,甲冑和糧草,這是中國古代的寓兵於農。有田地的府兵,平時參與農業生產,冬季閒時集中訓練,除此之外府兵還有保衛京城和戍衛邊疆的職責。國家透過均田制保證府兵來源,也透過均田制減少國家軍費支出。因而在後期均田制被破壞後,府兵制難以獨善其身。生產關係總歸是要反作用於生產力的。

府兵制與募兵制相比,二者有何區別?

唐募兵制的盛行

前文我們提到,府兵制度下徵發計程車兵要自帶兵器糧食,然而隨著社會的發展,均田制的瓦解之後,許多士兵失去土地,沒有經濟來源,不僅無錢,連飯可能都吃不上,再加上唐代對外征戰頻繁,府兵下計程車卒往往久戍不歸,因此唐代中後期的府兵出戰積極性普遍不高。

一直到唐天寶八年(749年),折衝府這個府兵制度的基層機構已經在全國範圍內交不上哪怕一個士兵了,唐朝統治者才不得不停止府兵制度,改為募兵制,為了提高人們參軍積極性,政府對應募而來計程車兵提供各種優厚待遇和特權,在當時已經有全家“一人當兵,全家光榮”的局面了。值得一提的是募兵制下計程車兵戰力要高於府兵制下計程車兵因為募兵制下計程車兵是脫離生產的,是職業化計程車兵,訓練多於府兵制下計程車兵,而且募兵制下的軍隊不僅由國家下發統一制式裝備,而且國家承擔軍隊全部支出。

府兵制與募兵制相比,二者有何區別?

府兵制與募兵制

府兵制和募兵制都是國家軍事制度方面的建設,二者皆是在不同社會發展背景下產生的,也都比較適合當時的社會總體狀況,但都不是完美無缺的軍事制度,比如府兵戰士積極性不高,但國家軍費支出很少,其調遣、訓練和指揮等權力劃分清晰,幾乎免除了將帥擅權的危害。又比如募來計程車卒雖然積極性高、兵源充足,但是加重國家財政負擔,使軍事支出成為一大支出,甚至歷史上一些國家因此亡國;並且軍隊訓練與調遣歸於將領,一旦將領有變則危害國家安定。

還有一點不同的是士兵身份,府兵制下計程車兵是兵農合一的,既是士兵也是農民,募兵制下計程車兵則是以軍為業,總體看來募兵的兵更加難以統領。

府兵制與募兵制相比,二者有何區別?

總結

中國古代兵制在不斷髮展的社會中不斷變化,如果統治者可以敏銳發現什麼時候該用什麼兵制,那麼他可以縱橫天下,睥睨四海了,而只知一味沿襲前朝制度,甚至不加改革,那麼國家就有危險,唐後期的藩鎮割據原因就有統治者在沿襲募兵制的情況下,沒有敏銳發現軍隊的變化,不知節制地方將領募兵的權力。

總之,沒有一定完美的軍事制度,想要穩定就用府兵制,想要戰力就用募兵制,中國古代統治者心如明鏡,但就像我們普通人一樣,不踩過的陷阱,永遠認為不過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