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楊志丟失生辰綱之後要跑掉

青面獸楊志殺了潑皮牛二,被罰往北京大名府充軍。他好不容易受到梁中書重用,押解十萬生辰綱前往蔡京府上。路過黃泥岡,中了吳用的計策,丟掉了生辰綱,楊志死的心都有,但思來想去,他還是選擇了逃走。為什麼要逃呢?

為什麼楊志丟失生辰綱之後要跑掉

楊志曾經押解過花石綱,有押解經驗。據他自己說,他“是三代將門之後,五侯楊令公之孫,姓楊名志。流落在此關西。年紀小時,曾應過武舉,做到殿司制使官。道君因蓋萬歲山,差一般十個制使,去太湖邊搬運花石綱赴京交納。不想灑家時乖運蹇,押著那花石綱來到黃河裡,遭風打翻了船,失陷了花石綱,不能回京赴任,逃去他處避難。如今赦了俺們罪犯。灑家今來收得一擔兒錢物,待回東京去樞密院使用,再理會本身的勾當。”丟了花石綱,罪過不小。而其他的九個制使卻沒事,護送花石綱平安到達。楊志丟了花石綱的第一反應就是逃走,先逃走再做計較。他知道朝廷緝捕罪犯不力,常常拿不住罪犯,而且有的殺了人的罪犯還能當官,社會豈不是太荒謬?果然如他所料,他逃了一些時日,遇到朝廷赦免他的罪責,他就開始活動了,弄一擔錢財,到樞密院打點,希望官復原職。楊志不僅懂得朝廷權力系統的運作,而且知道現實中法律的盲區,所以,他可以輕鬆逃脫罪責,再使些錢,就可以繼續做官了。可惜,他沒和高俅搞好關係,被高俅削為平民。

為什麼楊志丟失生辰綱之後要跑掉

他嚐到了逃跑的甜頭,一旦遇到不好開脫或者開脫不了的罪責,他就要“三十六計走為上計。”黃泥岡一案,並不一定是他的罪責。如果老都管和兩個虞侯以及眾軍漢們都聽他的,也不一定就有事。可是,楊志沒做好思想工作,只是一味地拿藤條打那些軍漢們,老都管和兩個虞侯是蔡夫人的人,老都管曾在蔡京府裡任過職,他看不慣楊志的軍閥作風,就幫著軍漢們說話。結果,軍漢們都喝了饞了蒙汗藥的酒,連楊志也放鬆了警惕,喝了酒,動彈不得。楊志喝得少,最先醒來。他自覺沒法去見梁中書,連梁中書給他寫的推薦信他也感覺沒用了,一把扯破了。他想:“如今閃得俺有家難奔,有國難投!待走那裡去?不如就這岡子上,尋個死處。”他要跳下黃泥岡,自尋死路。又轉念一想,自己有武藝在身,不能輕易尋死,等日後把強盜們捉拿歸案了還可以東山再起。他指著那些被蒙汗藥麻倒的人罵道:“都是你這廝們不聽我言語,因此做將出來,連累了灑家!”他把責任都推到軍漢們、老都管以及兩個虞侯身上,說他們連累了自己。楊志其實是沒什麼責任的,大家都聽他的不會出什麼大事。如果楊志不走,大家一起扯一個謊,把責任都推到強盜身上,就能騙過樑中書。可是楊志跑慣了,一遇到罪責就要逃跑,前番失了花石綱,他跑了,現如今失了生辰綱,他還是要跑,先跑了,逃脫罪責,等風聲過了,再出來理會。他是個剛直的脾氣,他自認為是隊伍的領導,失了生辰綱,他要負主要責任。他擔不起丟失十萬生辰綱的罪責,所以要逃走。

為什麼楊志丟失生辰綱之後要跑掉

他逃走了可倒好,老都管醒悟,不聽楊志之言才落得今日慘況。眾人都說,如果楊志還在,大家都不能說什麼,自認罪責就行了。現如今,楊志逃走了,就把罪責都推到楊志身上,說他一路上凌辱打罵眾人,還夥同強人用蒙汗藥把眾人麻翻了,綁了眾人手腳,擄走生辰綱。如此一來,罪責全在楊志身上,大家落得一身清白。頗具諷刺意味的是,楊志是最清白的,眾軍漢連同老都管、虞侯卻是罪責難逃,事情發生了,楊志自認為難以應付管理失職的責任,逃走了,而那些有罪的老都管、虞侯以及軍漢們卻成了清白的,楊志反成了罪大惡極的罪犯了。楊志不知道會落得如此結果嗎?

為什麼楊志丟失生辰綱之後要跑掉

他知道的,但他擔不起責任,他也鬥不過老都管、虞侯以及眾軍漢們。他本身是一個殺人犯,受到梁中書重用,但他是有前科的,很多人會顧及這一點。當老都管和眾軍漢向梁中書彙報的時候,梁中書罵道:“這賊配軍!你是犯罪的囚徒,我一力抬舉你成人,怎敢做這等不仁忘恩的事!我若拿住他時,碎屍萬段!”梁中書雖然重用楊志,但還是骨子裡充滿了不信任。他不問青紅皂白,一聽眾人說楊志夥同賣棗子的賊人劫了生辰綱,就罵他“賊配軍”。梁中書本希望他效死命保護生辰綱,還要給他寫推薦信,向蔡京推薦他。但都隨著楊志的逃跑化為泡影,生辰綱沒了,推薦信沒了,關鍵是楊志也沒了。最有發言權的楊志成了最沒有話語權的連影子都找不到的人,他在關鍵時候位置缺失,導致大家都把髒水潑到他身上,他即使沒罪也成了有罪的了。

為什麼楊志丟失生辰綱之後要跑掉

如果楊志不跑,他真的就能逃脫罪責嗎?不一定。他在護送生辰綱的路上已經和老都管、虞侯、眾軍漢們分成了兩派,他們都不聽楊志的話,以至於冷了楊志的心。老都管曾在蔡京府上任職,不服他管,兩個虞侯是夫人的人,也不總是聽他的,眾軍漢們都聽老都管的,以至於釀成災難性後果。楊志不走,老都管、兩個虞侯和眾軍漢們照樣會把罪責推到他身上,畢竟損失的錢財太多,真的追究起來,他有可能身首異處。他一張嘴是對付不了十四張嘴的,他有口難辯,到時候哭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就是老都管、兩個虞侯和眾軍漢們不把罪責推到他身上,他自己也認為不可以承擔如此重的責任,到時候把前面的案子再翻出來,就有大麻煩了,與其那時候後悔,還不如一走了之,起碼可以保命。何況,梁山泊的寨主王倫曾經盛情邀請他入夥,他沒答應,說明他還是有後路的,即使做了強盜也一樣的痛快。

為什麼楊志丟失生辰綱之後要跑掉

官員做不成就做強盜,這是楊志的思維邏輯。當時官員蒐集民脂民膏,又要花石綱又要生辰綱,活得好不快活;強盜們大秤分金銀,大碗喝酒,大塊吃肉,活得也是很快活。只是苦了老百姓以及良善之人。楊志逃走實為上策,在那個黑暗的社會,不為官就為賊,都是快活一生,都是好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