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最大貪官郭桓,他真的是一位大貪官?難道他不知道朱元璋狠?

明朝初年發生的一起貪汙案最為誇張,一個名叫郭桓的戶部侍郎,也就咱們現在主管財政和稅收的副部長。在任職八個月不到,試用期都沒過時間裡面貪汙的錢糧總數摺合大米是兩千四百萬石。兩千四百萬石糧是什麼意思概念?兩種說法,第一種說法相當於明洪武初年,一整年的秋糧的總收入。第二種相當於洪武初年一整年的財政收入。不管是哪一種說法,都是一筆天文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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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皇上朱元璋感慨說,嗚呼古今貪有若是乎。古往今來,貪贓枉法貪錢的有像他這樣的嗎?到這個份上了嗎?雖然說貪官自古就有,搞到這個份上的真是少之又少,聞所未聞。郭桓到底有什麼通天的本領?據朱元璋編制的《御製大誥》也就是《明大誥》裡寫,郭桓貪汙的手段具體分為六種。

一是盜官糧,盜官糧就有兩種不同的方式,一種的是截留,也就是糧食收割完成之後的不入庫,半道就給你截走。比如說浙西地區,浙西地區就是靠近江西這片,他們每年的秋糧就要上繳450萬石,可是郭桓一過手上繳只有260萬石了。相當於切了一半差一點,其中的190萬石是進了郭桓的口袋。第二種方式是直接盜竊國庫的存糧,也就是說上繳的這一部分他也不放過。再想辦法把它弄出來盜走,而這些只是他的第一種貪汙手段。

郭桓貪汙的第二個手段叫納贓鈔,就是收取紙幣形式的賄賂。比如說浙西各府給郭桓行賄,一次就能高達50萬貫錢鈔,一貫相當於一兩銀子,50萬兩銀子,大手筆。受賄這麼多錢,郭桓仍然不知足,他還有第三種方式來進行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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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是直接私造紙幣或者叫私造貨幣,郭桓勾結寶鈔提舉司,也就是明朝專門印製鈔票的部門。聯合了二十幾個官員,組織了580多名印鈔工人。沒日沒夜地抓緊一切時間印製鈔票紙鈔。這可不是在造假鈔,這是印真鈔。究竟印了多少,史書當中也沒有記載,可能是數不過來。

第四種貪汙方式叫侵吞稅款,郭桓勾結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直接把國家的一些正常商業稅收中飽私囊,稅收不夠怎麼辦?人家巧立名目各種薅羊毛,隨便編個理由就對百姓是亂收費。

第五種貪汙方式盜取金銀,他勾結內承運庫的宦官,盜取內承運庫裡的金銀。內承運庫是專門保管皇宮大內金銀財寶的,皇上口袋裡的錢他都盯上了,還有最後一種手段叫盜取寶鈔。寶鈔就是大明洪武年間發行的紙幣,郭桓盜取了600萬張。那個時候發行的紙幣最大面額是一貫,也就是一兩銀子,一張就是一貫,600萬張就是600萬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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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件樁樁讓人覺得匪夷所思,讓朱元璋都是連連驚呼“空倉廩,乏府庫,皆郭桓為之!”。這就是大明王朝的國庫糧倉,都被郭桓的貪官盜賣一空了。如果這些都是真的,朱元璋沒沒冤枉他。古往今來第一大貪官,和紳不是個。如果都是真的?難道這事還有假嗎?

按照朱元璋的性格,一個字“殺”,剝皮或者凌遲都有可能。其實,就算不按照這位皇帝的性格,換了任何的上級、皇帝,面對郭桓這樣的貪汙手段和數額、膽量,都能夠看他一百遍。正是因為是朱元璋,殺郭桓一個,朱元璋是不會善罷甘休的。朱元璋下令讓刑部的刑審是叫做吳庸,也就是相當於現在咱們的法院的副院長,去成立專案組給我查。

吳庸接到命令之後,經過一番調查,結果更是讓朱元璋大吃一驚。這個案件的涉案人員,包括禮部和刑部的兩位尚書相當於部長,六個部的侍郎相當於副部長,還有侍郎以下的所有官員,包括全國的12個行省的布政司,也就是負責財政的那些官員,以及各州府縣的主要負責人統統在內。這簡直是整個朝廷,在瞞著皇上一個人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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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這個暴脾氣絕對不能忍,全部都給我殺了。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髒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系死者數萬人。實際數目就是一萬多個人。就因為這些案件,朱元璋下令斬殺了一萬多個人。有一種說法是明朝初年,全國的官員總共就兩萬八千多個,這一個案子殺了一半。當然還有一種說法,不知道確切不確切。說洪武年間,全國上下的官吏讓朱元璋直接平推了三遍,殺了三批。是全部割韭菜。

朱元璋為什麼會如此痛恨貪官汙吏呢?這個是跟朱元璋小時候的經歷有關係。朱元璋是公元1328年,出生在安徽濠州的一個農民家庭,由於太窮了,父母就為了一口吃的就奔波不休。小時候的朱元璋,連個正經八百的名字都沒有。按照當時窮人家的孩子取名字的辦法,按出生的日子,或者按排行。就給他取了個名字叫朱重八。可以說朱元璋從小就嚐盡了生活的艱難困苦。因為窮,父母沒有那麼多錢養孩子,別說錢了就連吃的都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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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是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哥哥姐姐們,要麼被送出去送人,要麼早早嫁人,一個個是顛沛流離背井離鄉。而他自己也因為窮,根本就沒法念書。從小就給村裡的地主放牛。更可憐的是,朱元璋15歲那年,他的父母在飢寒交迫中雙雙去世,直接說就是餓死。這個時候的朱元璋,甚至窮得連給父母買棺材的錢都拿不出來,拿席子一卷就草草埋掉了刨坑埋了。萬般痛苦和無奈之下,朱元璋選擇了出家,在寺廟裡當起了和尚。一直到後來投身了農民起義軍,才有機會吃飽飯,然後最後一步一步地登上了九五至尊的皇帝寶座。

在朱元璋看來,造成他童年家庭悲劇的原因有二。一是由於元末亂世,賦役極重災荒不斷,導致民不聊生。還有一個更為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那幫子官吏,把本來該發給他們家人的賑災錢糧給貪沒了。朱元璋認為,這才是導致他們家家破人亡的真正原因。所以在當上皇帝之後,掌握了政權之後,朱元璋滿腦子都是建立一個理想的人,確切地說是他個人幻想出來的,臆想出來的理想社會,那麼是什麼樣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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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剛開始參加起義的時候,跟隨的是紅巾軍,紅巾軍的精神支柱是白蓮教也叫明教。他們追求的是光明,號稱在未來的彌勒世界,會有一個明王出世,用光明驅逐黑暗。這朱元璋出身在社會底層,所以他就更加相信和渴望會有這麼一個光明的理想社會。在這個社會里,沒有貪官沒有壓迫,老百姓都能過上好日子。後來朱元璋當上了皇帝,他自然就會認為我就是明王出世。我建立的新王朝就號稱大明,建立一個用光明驅逐黑暗的社會,就成為了他的理想。

在這樣一個思想背景之下,當朱元璋聽到有官員貪汙腐敗,那得是個什麼心情?他立馬就會想到家破人亡的兒童陰影。想到理想世界的破滅,心裡那叫一個咬牙切齒的恨,所以痛下殺手毫不手軟。如果郭桓案真的貪汙到這個程度,那麼這個斬殺也不算冤枉。可問題是,一個經濟案件牽扯到上萬人,這可能嗎?在這個案件當中,究竟有沒有被冤枉的部分呢?不僅有而且被冤枉的部分可能還相當大。這是可能性,有關專家提出了幾個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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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案發的時候,郭桓根本不在位,朱元璋在《御製大誥》當中提到說,此案持續了三年時間,可是根據《太祖實錄》的記載,郭桓在洪武五年二月,也就是這個案件發生前的13年。13年前他被任命為山西按察司僉事,相當於山西省的地方法院的第三把手。郭桓在這個僉事位置上一干就是12年,這等於就是說郭桓貪汙案爆發的前一年,郭桓才被提拔到戶部任職。那麼整個案子發案三年,前兩年郭桓根本就不在戶部工作,他怎麼能夠成為這個案子的主犯呢?這是第一個疑點。

第二個疑點更是讓人覺得匪夷所思了,那就是案件牽扯到的官員,這個面實在是太廣了。在那個時代,朱元璋為了防止百官貪汙腐敗,可是建立了極其嚴格的監督系統,怎麼個嚴格法呢?可以這麼來形容叫做三維立體交叉的監督系統。這第一維是縱向的監督系統,朱元璋從中央到地方都建立了督察院,專門監督朝廷百官。而且為了加強監督,還時常派遣巡按御史到各地去巡視。第二維是橫向的監督系統,朱元璋非常有創意地建立了一個職位叫做給事中。這是一個什麼樣的職位呢?明朝有六個部門,吏戶禮兵刑工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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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這六個部門設六科給事中, 專門用來監督上書以及各部門的官員這一套。每個部的行政長官叫尚書,官居二品,給事中是七品而已。就是讓一個七品官去監督一個二品官,這就是朱元璋富有創意,或者說用心良苦的地方。他認為七品給事中,雖然說官職低但是年齡都不大,大多數是剛剛步入官場。官場裡的一些潛規則,還沒能對他們造成什麼很深的影響,而且他們官小渴望升遷,工作起來也會十分地賣力。後來包括設立大學士,也是這個做法。大學士本身品級不高,但是權力很大。除了這兩個維度的監督之外,還有一個隱秘的監督系統大名鼎鼎的錦衣衛。

朱元璋直接負責指揮,監督範圍很廣,可以說除了皇帝以外,所有的官員甚至全國人民都在錦衣衛的監督範圍之內。在這麼一個三維立體交叉的監督情況之下,怎麼可能會發生涉及全朝廷六個部門,全國12個行省各州府縣,甚至還有一些經濟部門的犯罪案?咱不說一早就得扼殺在搖籃裡了,就是真的勾結也絕對沒有那麼容易。就算是郭桓本事通天,帶領上萬官員躲過了監察,他恐怕也沒有時間犯案吧?這就是按鍵的第三個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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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沒時間呢?主要是因為郭桓所在這個戶部不是一般的部門,這個部門跟其他的五個部相比,技術含量高專業性質強,任務也相當地複雜。戶部主要管些什麼?管戶口相當於現在的公安局,管土地相對現在的自然資源局,管賦役相當於勞動人事部,管稅糧相當稅務總局,管倉廩相當手糧食局,管府庫相當手國家銀行,管會計支出相當於財政部。這每一樣都關係著國家命脈,對於專業技術要求是非常之高,一個戶部尚書如果不熟悉業務的話,很可能會被屬下矇蔽的,所以這個位置是很難做的。

洪武朝一共31年,光戶部尚書就更換了44個,可見這個職位難度之大。郭桓當了12年的地方司法官,突然就調到戶部,到南京去做戶部侍郎,從司法口到國家經濟口甚至是金融口,這跨度太大了。俗話說隔行如隔山,他任職一共才八個月,熟悉業務還來不及,怎麼可能還有時間去勾結上萬名官員,進行這種高技術含量的經濟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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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個疑點,朱元璋他能不知道嗎?如果說郭桓這都能做到的話,那朱元璋就殺不了他。因為郭桓內褲一定是穿到外面,他是個超人。朱元璋肯定知道這些疑點的存在,還很有可能他就門清。看朱元璋在案發前後做的兩件事情,就明白了。

首先是在案發前三個月,朱元璋已經把郭桓從試尚書貶為右侍郎,也就是說從尚書的試用期貶為副尚書右侍郎,這說明朱元璋早就察覺了郭桓還是難堪大用,所以試用期都沒過就把他拿下來了。第二件事情是在案發以後,朱元璋派了個叫吳庸的法院副院長成立專案組查這個事,查出來以後斬殺這麼多人,按說應該給吳庸記一功,而是朱元璋把吳庸也給殺了,而且死的很慘凌遲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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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吳庸的理由是什麼呢?說是因為吳庸在辦案過程當中嚴刑逼供屈打成招,造成人心不定影響社會安穩。朱元璋這樣要是沒有預謀的話,你信嗎?反正我是不信。真正的歷史真相會是什麼呢?首先需要理清楚的是,郭桓究竟是不是背鍋俠?他有沒有被冤枉?應該說,郭桓在某種程度上,他確實就是背鍋俠被冤枉了。

為什麼這麼說?郭桓在案發的前兩年,並沒有擔任戶部尚書,戶部主官不是他,所以案發跟他是扯不上關係的,但是他畢竟也當了八個多月的試戶部尚書,很有可能默許或者說連帶參與了一些貪汙活動。可是要把所有的罪名都加到他一個人頭上,把他當成主犯,顯然是有人刻意地栽贓陷害。說得直白一點郭桓很有可能是官場貪汙腐敗的替罪羊,甚至說是官場傾軋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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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一個經濟案子,會擴大到涉及數萬人的地步呢?這得從兩個方面來還原真相。一方面肯定是審案過程有問題,嚴刑逼供造成的屈打成招,這些受刑的人為了自保,各種湖畔亂咬。一個經濟案件怎麼還至於人人自危到這個地步?朱元璋在懲治腐敗的過程當中存在的問題了。首先,朱元璋是不分青紅皂白有點濫殺無辜。朱元璋有點太任性了,有的時候真的是至大明王朝的法律於不顧,常常是法外施刑。就算是朱元璋把當時的法律當一回事,這也是個問題。

因為朱元璋制定法律雖然嚴格,但是它是刑法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法律,還不完備。這種刑法的特徵就是隻注重事實,只懲處貪汙結果,根本沒有也不可能有權利,對於執行過程當中的監管起作用。這就好比一個人去管錢,但是你沒有制定嚴格的財務制度,全靠道德自律。如果你沒有經受住誘惑,你貪汙了,那沒得商量,立馬處以極刑。就是以殺頭來震懾你,中間沒有任何其他的監管方式方法。這種辦法呢就是挑戰人性,治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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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官員們人人自危,一出事就胡攀亂咬的根本原因呢?還得說最後這一點,那就是量刑標準太低了。朱元璋在他編的《御製大誥》裡寫的非常清楚,凡是貪汙銀子60兩以上的,梟首示眾剝皮實草。梟首示眾就是當眾砍頭,不僅要砍而且當著很多人的面以示地剝下來,然後做成袋子狀填充以稻草,懸掛在土地廟。讓貪官們出來進去,都看看貪汙60兩銀子就剝成這樣。

貪汙60兩銀子就會被處以如此殘酷的刑罰,這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呢?那就是那些偶爾犯了錯的官員,根本就沒有改正錯誤的機會,無形當中反而增大了腐敗的量和反腐的難度。你想,橫豎是個死,60兩已經拿了,不如就貪多一點,能享受一會是一會兒,一旦被抓了那就是拼命地狡辯胡攀亂咬。郭桓案就是這麼一步步鬧得越來越大,這只是案件擴大一方面的原因。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朱元璋的默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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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很有可能知道真相,知道這裡會有不少人是被冤枉的。那麼他為什麼要默許這種行為呢?一是當然貪官可惡,他本人十分地痛恨貪汙。二是他內心其實有一個小算盤,在《明史·刑法志》中有這麼一句話,叫“中人之家,大抵皆破”,也就是中產階級大部分人都破產了。這是案件發生以後的一個結果,說明朱元璋不僅斬殺了一萬多人,還下令把所謂的贓款都追繳回來了。

因為大明王朝在洪武年間,財政情況很糟糕,連年的戰事需要大量的經費,而郭桓案的爆發有一個罪名叫做倒賣國庫糧食,倒賣這就必然要牽扯到一些不法的商人。這就給朱元璋提供了一個,沒收這些商人財產和土地以充實國庫的藉口。也就是說,這個案件的擴大化,實際上是吳庸等人,秉承著朱元璋的旨意,故意擴大化的。當然可能不一定有明旨,而擴大到一定程度,導致了中產家庭紛紛破產,全國震動,民怨沸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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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這個時候又感覺,再這樣追繳下去的話,勢必影響江山社稷的穩定。情勢不妙怎麼辦呢?好了,朕知道你們都受委屈,那怪誰呢?怪吳庸。沒錯,就是那個審案子的吳庸,我把他殺了,你們也就別叫喚了,案子就這麼結了吧,你們都散了吧。不想留的人都殺了,想要的錢都進了口袋。裡外裡他朱元璋那就是最大的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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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桓案發生之後,還起到了另外一個作用。“郡縣之雖居窮山絕塞之地,去京師萬餘里外,皆悚心震膽,如神明臨其庭,不敢少肆”。這段文言的意思就是說,即便是距離京城很遠,並沒有牽扯到這個案子裡的官員,一時間也被這個結果給嚇得不敢放肆了,起到了震懾的作用。一萬多條被斬殺的性命裡,無辜的人們。那真是怎一個“慘”字了得。朱元璋這個人物,歷史上還真是很有爭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