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死囚行刑前一晚,為何允許妻子入獄同住?原因不簡單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為了約束人們的行為,因此就產生了法律。現代的法律越來越完善,並且非常人性化,讓人民受到保護,但是這樣完善的法律制度,其實都是從古代開始一點點進步的。

古代法律中,刑罰是重要組成部分,刑罰的發展和變化,是整個中國社會發展和進步的濃縮。

刑罰體系的發展變化原因是多層次的,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特點,不同的當權者亦可能有不同的措施。但總的發展趨勢,都是從野蠻落後到文明慎刑發展。

古代死囚行刑前一晚,為何允許妻子入獄同住?原因不簡單

《尚書·呂刑》:苗民弗用靈,制以刑,淮作王虐之刑曰法,爰始淫為劓、刵、諑、黥。

原始社會就已經有了不少的處罰方式,體現了當時社會對瀆職貪汙行政人員的管理和整治。

夏朝逐步確立了五刑制度,即墨、劓、剕、宮、大辟。商朝依然刑罰嚴酷,並且增加了很多刑罰手段。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刑罰也慢慢出現了新的變化,但秦法還未形成完整體系,有明顯的過渡特徵。

隋朝《開皇律》中刪除了很多苛酷刑罰,確立了封建制五刑。唐朝刑罰也大多以從輕為度,唐律被認為是我國古代社會“得古今之平”的刑法典範。

古代死囚行刑前一晚,為何允許妻子入獄同住?原因不簡單

漢代對刑罰進行了改革,漢文帝廢除肉刑,改革刑制。漢代有了明確興起,而且兩漢還沿用秦朝以前的刑罰制度。

其有禁錮刑,是漢為禁止官史結黨,對有朋黨行為的官吏及其親屬,實行終身禁為官的政策。

在慢慢地演變中,那些殘暴無人道的刑罰基本已經廢除,但對於那些十惡不赦的人,依然還會有死刑。

因為中國古代推崇儒家死刑,仁者愛人和換位思考,一直是主流思想,因此在死刑犯行刑的前一晚,官員會讓他的妻子到獄中陪他住一晚,這是什麼道理呢?背後原因其實很現實。

古代死囚行刑前一晚,為何允許妻子入獄同住?原因不簡單

古代為了體現君王仁政,會給予被殺之人人情關懷,更體現出一種尊重生命的意味,法律雖然冷酷無情,但至少能讓其體會到人間有情。

東漢出現的“聽妻入獄”算是對死刑犯的一種恩典,當時的在辦官員會允許已婚無子死刑犯的妻子進入監獄中跟囚犯同宿一晚,然後留下後代。

那些沒有娶親的死刑犯,家人也會安排一個女子送進監獄,給他留下後代。

“聽妻入獄”制度是東漢興起,到魏晉時期才成為成例。俗話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古代尊崇儒家思想,十分重視孝道,大多數都會讓死刑犯留下一個後代,這個人性化政策漸漸被留存下來。

古代死囚行刑前一晚,為何允許妻子入獄同住?原因不簡單

但時間太久遠,監獄並沒有長久保持這個制度。“聽妻入獄”制度是儒家倫理道德觀念在監獄管理制度上的反映,也是東漢重要的“憫囚”制度之一,這種特殊的延續後代的做法,是中國古代社會比較獨特的法律現象。

雖然“聽妻入獄”制度並沒有延續,但古代官員對於那些死刑犯還是有一定的人道主義的。

死刑犯行刑前,官員會給死刑犯提供足量的酒菜,還會安排他們跟親朋好友實行最後的告別,執行死刑後,也會讓家屬予以安葬,這些人道關懷,其實在各個朝代都存在。

古代死囚行刑前一晚,為何允許妻子入獄同住?原因不簡單

很多人眼中,可能古代刑罰都是殘酷暴戾的,其實受到儒家思想影響,古代人道主義也不在少數。

當然,這種制度也只針對那些成年男性犯人,在古代,即使是女犯人,也比男犯人地位低下。

話說回來,古代法律之所以被淘汰,是因為其中存在很大缺陷。古代帝王權力過大,他們對生命視如草芥,帝王高興就大赦天下,稍微受到冒犯就大肆殺戮。

古代刑罰中,有很多都是嚴重違背倫理的,有某一種人性化刑罰並不能抹去古代刑罰的殘酷性,古代大多奉行斬草除根的觀點,這也導致了很多人被無辜殺掉,也是刑罰理念的殘酷。

古代死囚行刑前一晚,為何允許妻子入獄同住?原因不簡單

中國封建時期的刑罰是禮法並重的,在這種思想下,其實維護的是統治階級的威嚴和皇權政治,殘酷刑罰是當時社會進步侷限性的一種體現。

透過我國古代相關的監獄制度和形勢政策可以看出,我國早已將禮法和刑法相結合,實行寬嚴相濟的政策,在犯人管理制度上有了人文關懷。

古時那種殘酷的刑罰屬於糟粕,而那些糟粕被摒棄掉,是歷史的必然,是社會進步的重要體現,也正因為社會進步,我們才能生活在這樣平等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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