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心
今天是農曆的七月初七,又是一年七夕節,又到了情侶們“撒狗糧”的扎心日子。
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
七夕節在一開始並不是作為情人節存在,而是被叫做“乞巧節”或是“女兒節”。
在這一天,女子們透過刺繡、針線等手藝絕活,展現女子的巧慧,即所謂的“乞巧”。
此外,七夕還有一個文藝的名字—“曬書節”。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作品《世說新語》中,提到了七月七日人人曬書的片段。
這一天,人們會祭拜天地,祈求自己考試順利。
再後來,“牛郎織女”的傳說更為深入人心
,七夕節的節日內涵就被加入了諸如祈求愛情、家庭美滿等願望。
如今,更是成了中國的“情人節”。
隨著時代的發展,當今社會的單身人士是越來越多。在逢年過節的時候,也就難免受到七大姑八大姨的花式“催婚”,廣大單身人士苦不堪言,恨不得穿越古代享受下清淨。
但殊不知,在古代,單身的後果可不僅僅是“口頭催婚”這麼簡單了!
古代中國處於農業社會時期,人口是進行農業生產、甚至是戰爭的終於基礎,是重要的社會生產力。
為了維護自身統治,古代君王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來幫百姓“脫單”。
催婚大法之一:歡迎來參加官方相親大會!
西周時期就有
設立專門掌婚姻事務的機關——媒氏
。《周禮》稱其“掌萬民之判”。判,即婚配。其主要工作職責就是掌握全國男女的姓名和出生時間,
督促適齡男女結婚
。
春秋時期,更是舉辦“仲春會”,讓廣大單身男女“相親”。
催婚大法之二:還單身?沒關係,國家給你分配!
據《晉書·武帝紀》 記載:“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魏晉南北朝時期,若女子到了17歲還未出嫁,地方官府有權力為其分配物件!
唐太宗李世民時期,頒佈有“催婚”的法令
。《通典》中記載:“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及妻喪達制之後、孀居服紀已除,並須申以婚媾,令其好合。”即
寡婦、鰥夫在為配偶守禮完成後,必須再婚。否則,官府就會為你安排結婚物件
。
至於官方給你分配的物件的質量嘛,那不敢保證!
催婚大法之三:單身可以,但每年要交 “單身稅”!
漢高祖劉邦時期規定
,超過15歲的女子還不結婚,那麼每年就要繳納150錢的“單身稅”直到自己結婚。到了漢惠帝時期,更是將這一標準提高了5倍,需要繳稅600錢。
這與現在不少國家徵收的“單身稅”,正有異曲同工之妙。
催婚大法之四:到了年齡不結婚,就全家坐牢!
春秋時期,越國法令有云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到了一定年紀沒有結婚的人,其父母將會受到懲罰。
南朝的《宋書·周朗傳》中記載
:“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意思就是說女子年滿十五歲還不出嫁,家人要跟著坐牢。
看了這麼多古代的催婚大法,相對來說,身處當今社會的我們作為“單身狗”,是不是更為自由呢?
今晚,我們也可以坐看牽牛織女星,向天地祈福:雖“情場失意”,但要“學業、職場得意”嘛!
今天七夕節,有人陪你一同度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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