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出臺法律保護婦女兒童,充滿人情味的宋朝

宋史:出臺法律保護婦女兒童,充滿人情味的宋朝

前言

素媛案件的發生,讓我們知道人心險惡的程度,原本一個小小的善意,結果導致自己一生身陷噩夢中。

而這種事情的發生並不是只有素媛一個案例,為此我們對於兒童保護尤為重視,但是在古代,兒童的安全保護也是一樣被重視的。

宋朝為了保護孩子,專門立法,形成一個保護措施。

宋史:出臺法律保護婦女兒童,充滿人情味的宋朝

▲古代幼兒

1、宋朝的黨派之爭

宋朝的黨派之爭非常強烈,當時上有司馬光和王安石之間的爭奪,後來又有了趙汝愚和韓侂冑之間的矛盾。

這種黨派之爭無論選擇哪一方,都是十分危險的,如果中立,還能有保全自己的可能。當時謝深甫進入朝廷的時候,正好趕上了趙汝愚和韓侂冑之間的爭鬥。

為此謝深甫保持中立,並不偏向任何一方,為此謝深甫也被宋寧宗看上,讓他官職一路升遷到了宰相的位置。

這算是在黨派之爭中保全自己,又能讓自己仕途平步青雲的最好的例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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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寧宗

2、幼童被侵害

在他當上宰相以後,十分重視刑法,

因為當時的宋朝發生了一件駭人聽聞的事情,就是男子強姦僕人的孩子,這個孩子年僅九歲。

而這個男主人在強姦以後還殘忍地殺害了她,而這件事就在南宋的都城中發生的,為此讓謝深甫覺得刑法應該重視孩童。

沒有想到這種事情在古代也能發生,

在現在的法律上,對於這種人不能放過

。而且現在對於拐賣兒童等罪行,也有相應的法律法規。

但是這件事的發生在古代以後,彷彿並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而且犯罪的人家有權有勢

。為此謝深甫上臺以後,就決定整理法律,最好出臺一種保護兒童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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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深甫

3、宋代兒童的安全保障

古代拐賣兒童的事情也是很多的,而且棄嬰也是非常多的

,在宋代的女性雖然在婚姻上有一定的話語權,但是這都是因為女性有經濟實力。

為此在女性結婚的時候,嫁妝自然是豐厚的,就為了彰顯自己的地位,

但是這也形成了厚嫁的風俗

要是富貴人家,自然不在乎,

但是貧苦的人家厚嫁自然是承擔不起的

,為此很多家庭決定拋棄孩子,

尤其是女嬰

也正因如此,

導致了宋朝男女比例開始失調

,男性眾多,女性比較稀少,

為此拐賣兒童的事情等事情常有發生

很多人甚至為了發洩慾望,逐漸把手伸向幼兒。

曾經范成大發現這一現狀以後,還專門希望朝廷能夠嚴加管理這件事。但是當時的法律還並不成熟,比如強姦罪名並不是很嚴重的,這導致強姦幼女這種事也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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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成大

4、宋朝法律的完善

謝深甫發現這些事情以後,開始針對這些事情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比如之前提到的強姦幼女導致九歲的孩童死亡。

政府專門頒出強姦幼女罪,這也是中國在歷史上第一次針對幼童保護的法律

。當時規定對於十歲以下的孩子進行侵犯,縱然孩子同意了,但是也算是強姦罪,而且如果犯錯,情節輕的就會流放,嚴重的就會絞殺。

由此可見宋朝對於幼童的保護力度,而且宋朝這項法律一出,元明清紛紛效仿,只不過在明朝的時候,幼女的年齡被定位十二歲。

而因為宋朝拋棄女嬰的事情比較多

為此專門成立了國家的收養機構

,就像現在的孤兒院一樣。

不過古代孤兒院的成立很早,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已經有了,

甚至是朝廷配發保姆。

但是當時的“孤兒院”並不僅僅是兒童,而且失去家人的都放在一起,所以所謂的孤兒院,往往都是老人、孩子一起住。

面對這種情況,

宋仁宗曾經下令專門設立撫養孩子的機構

,後來到了南宋,開始僱傭奶媽解決兒童溫飽的問題,

並且開始重視教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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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仁宗

等這些事情解決以後,就剩下拐賣兒童的人,拐賣兒童這種行為在現代為人不恥,同樣在古代,刑法也算是比較重的。

當時宋朝對於人販子可以說是零容忍

,如果被朝廷抓到,輕的就是流放,重的就是絞刑。雖然說宋朝以前的刑法也都有,

但是這些到了宋朝,才開始逐漸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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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孤兒院”

總結

宋朝並不是我們想象的迂腐和無能,反而他們為了保護婦女兒童,專門出臺法律,成立機構,甚至開始把法律細化,就為了更好的保護兒童,保護國家的棟樑,

而且宋朝細化的法律也深深影響了元明清三個朝代

【參考資料】《慶元條法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