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7.49億元,魯西化工迴應來了

賠償7.49億元,魯西化工迴應來了

賠償金額占上半年淨利潤近3成

昨日晚間,魯西化工釋出公告稱,公司日前收到聊城市中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裁定承認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機構2017年11月7日就公司違反與莊信萬豐戴維科技有限公司、陶氏全球技術有限公司簽署的《低壓羰基合成技術不使用和保密協議》作出的仲裁裁決。

根據仲裁裁決,公司應當賠償各項費用合計人民幣約7。49億元。公司表示,實際賠付金額以申請人與公司最終計算並認可的金額為準。後續賠付行為將對公司本期利潤產生較大影響。

根據公司已披露的2021年半年報,2021年上半年公司實現歸母淨利潤26。32億元,7。49億元的賠償金額佔公司上半年淨利潤近三成。

將按照程式賠付,未侵犯智慧財產權

魯西化工公告顯示,莊信萬豐戴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戴維”)、陶氏環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陶氏”)以魯西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違反《低壓羰基合成技術不使用和保密協議》(以下簡稱“《保密協議》”)為由,在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

2017年11月,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機構作出仲裁裁決。後,戴維/陶氏又向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市中院”)提出承認仲裁裁決的申請。

申請人認為魯西化工違反《保密協議》,使用了商業洽談中知悉的資訊,提出了包括經濟賠償在內的仲裁申請。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機構於2017年11月作出仲裁裁決,主要裁決結果為:公司使用了受保護資訊設計、建設、運營其丁辛醇工廠(即多元醇裝置),因此違反了並正繼續違反《保密協議》。公司應當賠償各項費用合計人民幣約7。49億元。

公司副總經理張雷8月9日晚間代表公司就這一判決做出迴應。他表示,公司尊重市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將按照程式履行賠付義務,但公司並未侵犯對方智慧財產權,僅因早年國際合作經驗不足,違反了保密協議,付出巨大代價,今後將吸取教訓。

據悉,魯西化工曾在2010年與戴維、陶氏在商務洽談過程中,應對方要求籤署了《低壓羰基合成技術不使用和保密協議》。該協議約定的保密資訊範圍非常寬泛,並且約定,如果魯西化工從公有領域或第三方合法獲取的資訊包含保密資訊內容,魯西化工在使用或披露該等資訊之前,也必須獲得戴維/陶氏的書面同意,否則即視為違反保密協議;但是,由於戴維/陶氏從未向魯西化工提供相關保密資訊,魯西化工無從知曉從公有領域或第三方獲取的資訊是否包含保密資訊內容,也無法提前獲得戴維/陶氏的同意。

張雷表示,公司丁辛醇裝置使用的四川大學的水性技術與戴維/陶氏的油性催化劑技術有本質區別,戴維/陶氏聲稱魯西化工使用了其保密技術資訊,與事實不符。

不影響公司已建成多元醇工廠執行

本次裁決不會對魯西化工正在執行的工廠產生影響。公告內容顯示;“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機構裁決僅對未建設的多元醇第四工廠(即後續未建裝置)下達禁令,不阻止已建三座工廠的執行。”昨日晚間,有投資者向魯西化工詢問多元醇的生產情況,魯西化工回覆稱,公司的多元醇生產執行正常,產能75萬噸。

但魯西化工也在公告中表示,後續賠付行為將對公司本期利潤產生較大影響。中信建投釋出的研究報告稱,由於賠付金額、賠付期限都尚未確定,暫時在盈利預測中不考慮。因此中信建投仍維持2021-23年歸母淨利潤(不考慮賠付)分別為50。06/54。95/60。15億元,對應PE估值分別為8。9X/8X/7。4X,維持“買入”評級。

據悉,魯西化工在2020年中被納入中化集團旗下。2020年6月,中化集團宣佈成為魯西集團的控股股東及上市公司魯西化工的實際控制人,中化集團董事長寧高寧兼任魯西集團董事長。

此後,在2020年12月,魯西化工宣佈,將斥巨資建設多個新專案,總投資額高達140億元。今後隨著這些資金的投入,魯西化工將陸續建設己內醯胺尼龍6專案、雙酚A專案和乙烯下游一體化專案。其中,己內醯胺尼龍6專案的年產能為60萬噸左右,雙酚A專案的年產能為120萬噸,而乙烯一體化專案則擁有24萬噸的年產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