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最後一個季度自然人代開減少成本壓力

已經是今年最後一個季度了,不少朋友還在為缺乏成本發票而發愁,個人無法提供給公司有效的票據,導致個人和公司稅收壓力較大,怎樣才能合理合法的解決缺乏成本發票問題呢?怎麼降低綜合稅負呢?

年底最後一個季度自然人代開減少成本壓力

想要合理合法,前提是業務要真實,再利用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達到降低相應稅負的壓力。目前解決成本的政策有兩種:

一、委託代徵(自然人代開)

二、獨資企業(核對徵收)

委託代徵(自然人代開)

年底最後一個季度自然人代開減少成本壓力

公司和個人發生業務以後,在個人沒辦法開具發票的情況下,個人可以去稅局辦理臨時稅務登記開具發票,例如在一些稅收窪地、園區,山東代開可以核定徵收納稅,核定個稅為開票額的0。5%固定稅收徵收個人經營所得稅,對於也需要繳納相應的增值稅、以及附加稅。

自然人繳納的所有稅金為1。56%。繳納以後無需彙算清繳,一票完稅。第二年不會和綜合所得稅、勞務報酬、工資薪金等這些一起彙算。這種形式適合業務前、業務後的籌劃。轉後個人所得稅為個人經營所得稅繳納相應稅款完稅。

年底最後一個季度自然人代開減少成本壓力

當然自然人委託代徵只能夠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如果是接續成本票可以考慮這種方式,無需設立登出公司,簡單、方便、快捷即可享受低稅率相關稅收優惠。

當然所有的稅收優惠政策的前提建立在業務真實的情況下,節稅千萬條,安全第一條。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合理降低稅負,公眾號—《財稅小咖》